心得体会违法犯罪(9篇)

篇一:心得体会违法犯罪

  

  违法犯罪案件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这次专题警示教育,围绕深刻汲取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以案为镜、对照反思、警钟长鸣,既是一次思想灵魂的再洗礼,也是一次党性修养的再锤炼,更是一次职业道德的再培塑。几天来,通过参加党课辅导、观看警示录像、开展讨论辨析,进一步认清了张坚案对司法系统的严重危害性,进一步增强了立身做人、恪守底线的自觉性。古人讲,正人必先正己。我理解,“正”乃为人之本、从政之基,深刻汲取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必须要做正人、走正道、树正气。下面,围绕这个问题,谈几点认识和思考。

  一、要深刻汲取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张坚的一系列所作所为,严重践踏了司法公正底线、损害了司法公信力、背离了司法为民宗旨、污染了政法系统政治生态。剖析反思根源,根本就在于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这警示我们,必须时刻警醒“从善如登,从恶如崩”这个道理,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真正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以案为镜、对照反思、警钟长鸣,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筑牢防线、恪守底线,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二、要加强学习提升,提高党性修养。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学习,结合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深入思考、举一反三、防微杜渐,自觉从小事做起,从小处着眼,不断提升纪律规矩意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三、要严格执法,谨慎用权。深刻认识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谨慎使用手中权力,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群众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四、要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不移用党的创新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开展工作,坚持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筑牢绝对忠诚的思想根基。

  五、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严治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切实强化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严字当头,着力深化“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维护好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篇二:心得体会违法犯罪

  

  违法犯罪心得体会

  金秋送爽,学校举办了一场生动而有意义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报告会,让我们受益匪浅。

  作报告的叔叔讲得深入浅出,用不少故事来进行以案析理。听着一个个故事,血淋淋的案例仿佛都浮现在了我们的眼前:“豆腐头”请打手杀老师;“铁哥们儿”报复好朋友的仇人打烂别人的脾脏;社会青年为了弄钱,每天去小学门口不惜一切代价抢别人的钱;11岁女生被同学拔光头发,致九级伤残;17岁男孩殴打12岁女孩怕对方报案,将其杀死焚尸;16岁“少帮主”率20xx年犯罪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我国从1989年以来,每年都有25万左右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这么大的一个数字,让我们震惊。偷窃、吸毒、斗殴、杀人等,不知把多少花季少年送进了少管所,工读学校,使多少父母悲痛欲绝,给多少美满家庭蒙上了阴影……

  听完报告后,我久久不能平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可见,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多么重要啊!

  我想,青少年只有树立远大的理想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才能为预防犯罪奠定坚实的基矗巴金爷爷曾经说过:“光辉的理想像明净的水一样洗去我心灵上的尘垢,理想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的追求,你们会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因此,一定要让青少年树立理想和信念,并将其作为激励自己不断进步的动力,向成功之路迈进。

  预防青少年犯罪,还需要家庭的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应该配合学校对孩子从小进行法制教育,让孩子从小树立法制观念,不能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外单独居住,因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认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十分有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影响,染上不良习惯。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抵抗能力较差,容易受人教唆犯罪,所以父母也要担负起发现不正当团伙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的责任。更重要的是父母要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让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

  预防青少年犯罪,学校和教育部门也要给予充分的教育。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因此,学校就因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防线,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教育负有检查、指导、考核的管理职能,所以教育行政部门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责无旁贷。学校应对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使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和防范犯罪的意识有所提高,而不应只注重升学率不注重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应对不同年龄的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并对学生无故旷课行为进行严格地管理和及时通知家长,确保青少年不进出不健康场所和不在不健康场所逗留。

  预防青少年犯罪,更需要全社会的大力关注和支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所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学校附近严禁开设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室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广

  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更不得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部门要承担起青少年的保护、教育、管理的责任,关心、爱护他们的成长,不断地向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用活生生的事例引导他们学法、讲-法、用法,从而避免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总之,我想,如果在未成年人走向犯罪之前,就提高他们对犯罪的警惕性,有效地阻止他们的错误选择,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要比等到他们犯了罪再去处罚更科学、更人道。但是,青少年假如因为种种因素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社会、学校、家庭也不能歧视他们,要好好从思想上教育引导和改造他们,让这些受了病害的花朵早日恢复健康。千万不能就此给他们打上坏孩子的烙印,不然,即使他们暂时改过自新,以后也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感谢学校,让我们听了这么一场有意义的报告,让我更清楚了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我将更加珍惜老师的教育,学校的培养,一定要好好遵纪守法,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感谢学校,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家庭,我觉得,我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像朋友,感谢爸爸妈妈给我这样一个宽松的生活环境,使我每天都开心快乐!我也希望,社会上所有的孩子,都能够和我一样,远离犯罪,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明天,共同努力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吧!

篇三:心得体会违法犯罪

  

  违法犯罪心得体会

  金秋送爽,学校举办了一场生动而有意义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报告会,让我们受益匪浅。

  作报告的叔叔讲得深入浅出,用不少故事来进行以案析理。听着一个个故事,血淋淋的案例仿佛都浮现在了我们的眼前:“豆腐头”请打手杀老师;“铁哥们儿”报复好朋友的仇人打烂别人的脾脏;社会青年为了弄钱,每天去小学门口不惜一切代价抢别人的钱;11岁女生被同学拔光头发,致九级伤残;17岁男孩殴打12岁女孩怕对方报案,将其杀死焚尸;16岁“少帮主”率20xx年犯罪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我国从1989年以来,每年都有25万左右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这么大的一个数字,让我们震惊。偷窃、吸毒、斗殴、杀人等,不知把多少花季少年送进了少管所,工读学校,使多少父母悲痛欲绝,给多少美满家庭蒙上了阴影……

  听完报告后,我久久不能平静,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国家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可见,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多么重要啊!

  我想,青少年只有树立远大的理想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才能为预防犯罪奠定坚实的基矗巴金爷爷曾经说过:“光辉的理想像明净的水一样洗去我心灵上的尘垢,理想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的追求,你们会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因此,一定要让青少年树立理想和信念,并将其作为激励自己不断进步的动力,向成功之路迈进。

  预防青少年犯罪,还需要家庭的教育。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父母应该配合学校对孩子从小进行法制教育,让孩子从小树立法制观念,不能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外单独居住,因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认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十分有限,很容易受社会不良影响,染上不良习惯。这一时期的未成年人抵抗能力较差,容易受人教唆犯罪,所以父母也要担负起发现不正当团伙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的责任。更重要的是父母要给孩子创造一个温暖的家庭环境,让孩子能够健康的成长。

  预防青少年犯罪,学校和教育部门也要给予充分的教育。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因此,学校就因该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主要防线,教育行政部门是学校的行政主管部门,对学校教育负有检查、指导、考核的管理职能,所以教育行政部门对预防青少年犯罪责无旁贷。学校应对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使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和防范犯罪的意识有所提高,而不应只注重升学率不注重法制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应对不同年龄的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并对学生无故旷课行为进行严格地管理和及时通知家长,确保青少年不进出不健康场所和不在不健康场所逗留。

  预防青少年犯罪,更需要全社会的大力关注和支持。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十分复杂,所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不仅是家庭、学校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在学校附近严禁开设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室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广

  播、电影、电视、戏剧节目,更不得渲染暴-力、色情、赌博、恐怖活动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部门要承担起青少年的保护、教育、管理的责任,关心、爱护他们的成长,不断地向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宣传,用活生生的事例引导他们学法、讲-法、用法,从而避免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总之,我想,如果在未成年人走向犯罪之前,就提高他们对犯罪的警惕性,有效地阻止他们的错误选择,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要比等到他们犯了罪再去处罚更科学、更人道。但是,青少年假如因为种种因素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社会、学校、家庭也不能歧视他们,要好好从思想上教育引导和改造他们,让这些受了病害的花朵早日恢复健康。千万不能就此给他们打上坏孩子的烙印,不然,即使他们暂时改过自新,以后也可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感谢学校,让我们听了这么一场有意义的报告,让我更清楚了自己今后的人生道路该如何走,我将更加珍惜老师的教育,学校的培养,一定要好好遵纪守法,争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感谢学校,让我重新审视自己的家庭,我觉得,我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像朋友,感谢爸爸妈妈给我这样一个宽松的生活环境,使我每天都开心快乐!我也希望,社会上所有的孩子,都能够和我一样,远离犯罪,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伟大的工程。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我们伟大祖国的明天,共同努力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吧!

篇四:心得体会违法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精选5篇

  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欢迎大家参阅。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1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能力、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民群众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对付犯罪未成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加社会责任感。

  保护未成年,应当遵循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原则,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的原则,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的原则。坚持教育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方式主要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四种。

  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和其他未成年实施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诉机关报告。未成年人要自觉守法。依法维己。法律提倡做的事情积极去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情坚决不做。要增自我防范,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影响,杜绝不良行为、促进身心和谐健康的发展。

  对未成年人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目的是增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是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危机守法和防止违法犯罪的意识。

  未成年人通过加强文化修养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和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后应通过

  法律途径,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未成年人犯罪自我防范意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未成年犯罪的原因除了受家庭、学校、社会等主观原因来说。主要是青少年法律意识单薄,子宫里查,认知能力、价值观念扭曲。缺乏正确交友观等。所以未成年人自觉预防犯罪主要做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充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2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8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撅水、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和爆炸。”

  那么青少年犯罪有那些原因呢?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我们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一是要看好自家门,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

  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让我们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战斗。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3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章第六条之规定——“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通过本次班会活动,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法律内容讲授、讨论、分析: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叫学生说出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同学们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第十四条的规定)(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其中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的规定)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⑧吸食、注射毒品;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

  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1、《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条未成年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一条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或者学校、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请求保护。被请求的上述部门和组织都应当接受,根据

  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二条未成年人发现任何人对自己或者对其他未成年人实施本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规定不得实施的行为或者犯罪行为,可以通过所在学校、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也可以自己向上述机关报告。受理报告的机关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三条对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以及举报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应当加强保护,保障其不受打击报复。

  5、教师讲解未成年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案例: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六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

  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

  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4今天,老师带着我们看教育片,看了之后,我深有感触。

  第一场《都是网吧惹的祸》

  写一个女学生在父母离婚在街上走的时候,一个男生带他去网吧玩游戏,还教唆她抽烟,最后没钱时,两位男生又鼓动她去偷东西,她去了。过了几天,因为涉嫌犯罪,她被警察抓到警察局审问。

  第二场《如此家教》

  写一位小男孩因为父亲的暴力而和一群狐朋狗友一起去抢劫,回家之后就玩电脑,因为母亲的溺爱他敢和母亲顶嘴,暴力和溺爱导致了他误入歧途,被警察抓走了。

  第三场《花季风雨》

  写一个成绩比较差的女学生在街上逛时,出现了一个自称是“花姐”的骗子,她把女学生带到饭店里,谎称自己是“环球时装”董事长,女学生相信了,听她的话叫了另外两个女同学,在骗子快得手时,被假扮成饭店老板的警察抓住了,那位女学生也因为涉嫌拐卖人口被刑事拘留。

  看完这个教育片,我疑惑了,为什么他们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呢?是不良分子的影响,是自己的是非分辨力差,是自己的贪欲……

  听老师说这些教育片都是由事实改编出来的,其实这些事情就生活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时时防住一些骗子或不良分子的欺骗和诱惑,不要糖衣炮弹蒙住了双眼,要擦亮眼睛,辨认是非,懂得一些自我防护措施,及时识破骗子的诡计,不让自己上当、受骗。如果被骗子教唆去犯罪,不管你是不是有意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浪费掉自己的青春年华,到时后悔也无济于事。

  现在我们还是涉世未深的少年,应该努力读书追求上进,而不是

  让自己误入歧途,浪费一生。只要努力读书,对社会国家有所贡献,让自己的人生闪闪发光!青少年违法犯罪心得体会5学校要牢固树立起“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de一切”de思想,在对青少年进行预防犯罪教育de同时,切实维护青少年de正当权益,减少发生违法犯罪行为de动机、机会和诱因。各处室、年级组要切实履行责任,在维护青少年正当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长大方面发挥积极de作用。

  为了深进贯彻“--”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步一加强我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实行综合治理,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长大de社会环境,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制订本工作计划:

  学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计划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de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是:以“--”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实施《末成年人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按照“扩大宣传、夯实基础、健全网络、维护权益、预防犯罪”de工作方针,组织和发动社会各方气力,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集中气力解决一些突出题目,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长大de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指导思想和总体任务

  二、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组织、监视与落实。

  1、同一思想,进步熟悉,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长效机制。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项艰巨而又长期de社会化系统工程,只有坚持党政统—领导,部分齐抓共管,家庭、社会广泛参与,一手抓进步青少年de自身素质,一手抓改善外部环境,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de土壤和条件,才能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学校各部分和广大教师要从维护社会稳定de高度出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进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结合贯彻县、乡预青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必要de重视和支持。学校各部分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多方配合、齐抓共管de整体协力,有效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措施de落实。

  2、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学校、社会、家庭三个环节,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

  (2)切实发挥学校教育de作用。要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de作用,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明确责任,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班。要把法制教育纳进教学计划,针对中学生de不同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法制、德育教育,把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内容与思想政治课de教学结合起来,对学生de法制教育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教师“四落实”。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辅导员)de治理,对不负责任或履行职责不到位de要及时予以调整聘用。通过“警校共建”等形式,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de法制教育,要充分发挥图书阅览室这学校现有教育设施de作用,丰富学生de课余生活、充实占领“减负”后学生de思想阵地。作文网

  小学要加强对青少年de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将其作为推进素质教育de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矫治机构。

  (1)加强与家长联系,充分发挥家长或监护人对青少年de治理、教育和服务功能,把加强青少年de治理教育列进创建文明校园de一项重要内容。利用法制教育阅报刊、宣传栏等教育服务设施,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de工作局面。

  (3)认真贯彻实施普法宣传工作。学校政教处要采取设立法制宣传栏、举办法制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开展征文和热线咨询等形式,认真开展以“两法”为主de法律法规de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深进地宣传本校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de先进典型和经验,反映家长、社会de呼声,揭露、批评丑恶现象,进步全社会de法律意识,在全

  社会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de------环境。

  学校要积极配合综治办、司法所、公安、工商、文化等部分继续加强对学校周边治安环境de综合治理,把学校de保卫与派出所、治安联防队同一起来,共同组成反应迅速、打击及时、保障有力de安全保卫体系,对引诱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侵害学校师生、危害校园治安de行为要及时报告公安部分、给予重办,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增强校园内部及周边de治安综合防范能力。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青少年长大de社会环境。

篇五:心得体会违法犯罪

  

  犯罪法心得体会

  犯罪法心得体会(精选6篇)

  当我们备受启迪时,好好地写一份心得体会,这样有利于我们不断提升自我。怎样写好心得体会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犯罪法心得体会,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1XX年,xx街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紧紧围绕“减少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这条主线,成立了“预防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并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的职能,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并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有、分步骤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主题鲜明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和活动,为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健全机构、完善机制,深入探索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规律

  进一步健全机构,充分发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XX上半年组织召开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组会议,研究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特点,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加强了各单位的联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从街道团委到各基层团支部都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针对各社区、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计划措施,深入细致,实事求是的开展工作。

  二、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正确辨别事物的能力不够,非常容易受到各种错误思想的侵蚀。街道团委曾次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从小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非常重要。XX年,我们通过各级团支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的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学校报刊、社区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青少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滋生的因素。

  三、以学校为重点,加大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学校是青少年接受教育的主渠道,在校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为此,我们特别重视对在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观念教育。今年,我们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托学校,积极推进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根据青少年自身的特点,营造符合他们认知规律的学习环境。继续大力推行中小学聘请法制副校长的做法,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贯穿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都根据自身的特点,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街道内七十五中学在今年上半年邀请镇派出所民警到学校给学生进行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青少年自我防护知识及交通知识讲座,本校600多名学生受到了教育。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有效地预防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

  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25月24日,我们在联社的组织下进行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学习。本次学习活动的开展,对我起到了很好的教育和启迪作用,我作为一名信用社的年轻职工,初涉金融岗位,通过这次活动获益颇多,对自己将来的职业生涯有很大的启迪。

  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过程中,银行不再是国家计划的执行部门和财政的出纳部门,有了一定的市场资源选择权和被选择权,但与此同时,金融法规健全程度、金融监管到位程度与金融体制改革发展不够协调,使有寻租条件和寻租机会的人蠢蠢欲动,为一己私利钻空子、找路子,最终导致犯罪的产生。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改革导致基层银行人员精简、业务量成倍增加的同时,收入和福利减少,工作压力和金钱诱惑成倍增长,于是一些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产生偏离。他们不惜利用职务和职权之便以身试法,妄图以一时之风险换取一世之

  享受,最终跌入犯罪的深渊。

  通过本次活动可以看到,绝大多数金融行业犯罪嫌疑人的业务娴熟,在岗位上也曾是技术能手、岗位标兵,他们虽然在工作中做出了骄人的成绩,但法律是无情的,在犯罪事实面前一切都显得那样的苍白无力,追其原因就是他们忽视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运用,最终导致无视法律的可悲后果。心态决定着一个人的工作状态与质量,积极的心态就像是大厦的根基,没有根基的大厦,很快就会倒塌,拥有了良好的心态才能做好自己的工作。作为金融行业,工作中充满了繁琐和无聊。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容易让人越来越厌烦,渐渐地失去了当时的进取心和创造力,时常抱着一副事不关已、我行我素的态度,甚至认为自己做为一名新职工也不能做出什么贡献,只能“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过一天算一天。这种消极怠慢的态度让我在工作中造成了被动,也让自己失去了更多学习的机会,这更是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

  在现在的社会,光光是靠一技之长就想立足的,那是远远不够的,平时最重要的就是去主动工作、主动学习。效率是衡量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干好工作、做好工作的前提,对于工作来说,是有始有尾的。有了开头,就必须要经历过程和结果。过程是最重要的,因为有了过程你才会学的更多,懂的更多。只有去熟练了过程,掌握了过程,才能更好的,更快的把工作做好。但更要去合理的安排时间,合理的去安排每一项工作。才会把工作做的完美、做的优秀。

  工作就意味着责任,每一个岗位所规定的工作任务就是一份责任。当我们对工作充满责任感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就能从全心投入工作的过程中找到快乐;当我们负起责任时战胜工作中诸多困难的那种强大的精神动力,它使我们有勇气排除万难,甚至可以把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任务完成得非常出色。相反的,一旦失去责任心,即使是做自己擅长的工作也会做得一塌糊涂。因此,我们在做

  任何一项工作的时候,成不成功,通常取决于是否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主动积极的工作态度。

  总之,作为工作在金融战线上的一名职工,我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感到深深的骄傲和自豪。以饱满的热情和强烈的岗位责任心投入到每一天的工作中,严于律己,不去触碰岗位“红线”,做一名合格的农信人。

  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3通读《监狱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覆车忏悔录》,深入剖析其中案例,我的内心受到极大震撼和警示。一方面,这些案例,不少是发生在我们监狱系统,案例中的主角曾经也是一名监狱民警,这种反面的身边人身边事,格外会让我们多一份关注,多一些思考。另一方面,这些人发自内心的忏悔,饱含他们痛定思痛的心情,也具有较强的冲击力,冲撞着我们的心灵。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作为一名党员民警,如何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正向力量,才是我们参加这次警示教育的意义之所在。

  一要坚持以学为本。这些案例再一次告诉我们,这些人之所以陷入人生泥潭,忽视学习是一个重要原因。一个人一旦长期放松学习,正确的思想理念就难以在头脑中确立,错误的观念就势必充斥心灵。长此以往,必然会淡化法纪观念,必然会模糊自己的行为边界,必然会由小错逐渐酿成大错。

  个重要的主观原因。从某种角度看,侥幸心理是一个人心智不够健全的表现,这样的人总是一种投机的心态看待人生,把个别事物发展变化的偶然性当成世界的普遍规律。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监狱领导经常告诫我们,每个民警手中大大小小都有一些权力,每个民警在行使这些职权时,既要坚持按章办事,又要自觉接受监督。

  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4未成年人是我们小学教师面对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此时的他们从心理上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理上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外界的侵犯;另外,我们这个社会还是一个以成年人为中心的社会,所制定的法律政策的主要参照物是成人。那么如何面对未成年人身上发生的问题呢?对此我认真的学习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后感触颇深:

  (一)分层教育,上好法制课。

  要利用班会课给学生上好法制教育课,密切联系学生思想实际,使学法、用法成为学生的自觉行动。实践中,一是注意根据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识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分层次施教。帮助学生树立宪法权威的意识和依法享有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的观念。同时,要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基本的法律常识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要把法制教育渗透到各学科教学中。要在教学中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意识地渗透法律知识,使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受到法制教育。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法制教育效果。

  比如举办主题班队会、模拟法庭、开展社会调查、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是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形式。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些形式,通过宣讲法律故事,进行典型案例审理等,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教育,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

  (三)突出重点,提高法制教育针对性。

  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除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制观念外,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少数有不良行为以及有不良行为倾向的“问题学生”实施重点帮扶,预防和减少犯罪。一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自己要对全体学生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对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的学生的校内外表现重点掌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同时,学校领导、老师结对帮扶,防患于未然。二是做好后进学生的转化工作,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一环。

  法制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

  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总之,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都寄希望于广大青少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5我局组织单位人员进行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整个活动期间学习了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报告。体会如下:

  一、充分认识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

  历史和现实告诉我们,特别是当今世界格局不稳的情况下,如果不坚决反对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滋长,就必然会造成社会的动荡,甚至一个国家的分裂和政权的更迭。同样道理,一个单位,一个集体不能有效地杜绝腐败,预防职务犯罪,轻则使国家和单位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可能引起社会问题。因此,深入开展反腐倡廉,预防职务犯罪是保证一个单位健康发展的根本举措,对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强学习,增加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

  在职务犯罪人员的忏悔报告中体会到,不管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还是将要退休、晚节不保的老同志,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放松了学习”。不能在利益的诱惑下,保持自己的信仰,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而最终走向犯罪。所以,作为一名国家干部,不学习不行,只有不断的加强党的纪律、国家法规的学习,才能坚定自己的信仰,才能在金钱和利益的诱惑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提高防腐拒变的自觉性,主动性,远离犯罪。

  三、加强自身修养,自觉抵制职务犯罪。

  作为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加强自身的修养,防微杜渐,杜绝职务犯罪,最重要的就是要“慎权、慎钱、慎情”。

  四、做好自身工作,主动接受监督。

  在日常工作中除了应加强自身修养外,最最重要的是干干净净,清清白白的做好自己的工作。在权力面前要有原则,财务面前要公私分明,在处理情与法的问题上要有底线。同时,还要主动接受上级、同事、群众的意见,进行认真反思和整改,在工作中不断改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

  以上是我对这次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的一些体会和感言。很不周详,请各级领导批评指正,以利今后的工作。

  犯罪法心得体会

  篇6通过犯罪的学习,我感触颇深,作为一线车间的管理者,虽然我时时谨记要以身作则,对自己的行为举止有着严格的要求标准,但此次学习还是让我感觉自身需要改进、学习的地方还有很多。

  1、企业规定要贯彻好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企业生产要有条不紊的进行下去,就需要有硬性的规定来规范,而这些硬性规定则需要我、需要我们管理人员来传达,来渗透,来执行,要完成这个任务,首先我们自身要彻底牢记、理解这些规定的重要性及要达到的目的,在完整传达的同时要讲究恰当的方式与方法,将公司规定彻底渗透给员工,达到员工自觉执行公司规定,而非被动执行的效果。

  2、企业制度要落实好

  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企业可以稳步成长的基石,也为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一项制度的制定或许并不是非常的难,但是要想落实好绝非易事,很多制度执行的都不是很到位,要么没落实,要么执行的面目全非,就像是公司盈利,将部分利润分给员工做奖金以资鼓励,执行到最后往往变成你只能拿300或你只能拿200,而这笔奖金的发放目的却被忽略了,不仅起不到好的效果,反而出现员工攀比、不满的现象出现,能不能将公司的每一项制度都能落实好,我们是关键的一环,作为一名管理者,我们做的不仅仅将制度传达给员工,重要的是要员工理解制度的目的,要员工知道各项规章制度的存在不仅仅是

  企业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每位员工切身利益的关键,真正达到员工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知且不排斥,支持且共同执行,将制度彻底落实到实处。

  3、对自身要高标准、严要求

  无论是管理、贯彻、还是执行、想要凸显优秀的管理方式及管理能力,首先就应该从自身出发,正人先正己,自己的麻痹大意或是思想松懈是很难服众的,不服众谈何管理,要想员工为本职工作自觉多付出1分努力,自己首先就应该为这1分的努力付出百倍的努力去争取,万事勤为先,克己奉公、遵规守矩、公平公正的办事、堂堂正正的做人,自己其实就像车间的一面指挥旗帜一样,自己的作为会很容易感染到周边的员工,带动大家一起效仿,先从各个方面把自己这关把严了,才能让员工感觉到,在这里,从上到下,大家都在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在这里,天就是蓝的,水就是清的,没有鱼龙混杂,没有滥竽充数。

  4、统一思想

  企业大体都会这样宣传‘为企业的明天而努力’,管理者大都会这样讲‘要提高绩效’,那么问题来了,一名普普通通的员工,一名一线的岗位工怎么想的呢?他们应该会感觉这两句话很遥远,因为,管理者没有把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自身联系起来,只顾着一味的要绩效、要成绩,没绩效、没成绩就罚,结果不但没有起色,员工反而有了逆反心里,这样的管理者就称不上管理者,因为他不会管理,只会学舌、要成绩,出了成绩感觉都是自己一人的功劳,拼命的往自己身

  上套光环,没有成绩就拿手底下的人开刀,将责任推卸的一干二净,产生恶性循环。要想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就要统一大家的思想,要所有员工真心明白,自己的努力是有价值的,自己在这个企业是有位置的,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切身利益是紧密相连的,企业辉煌了,大家的日子也就红火了,管理者不是违章就出罚单的批评者,而是带领大家创造财富的领路人,进而使大家团结一心,从根本上让员工把企业的活当作自己家的活来干,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由被动管理转为员工主动去尽心尽力的工作。

  以上就是我本次学习的体会心得,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力争树立一个积极向上的形象。

篇六:心得体会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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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违法犯罪的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

  刑法学总论是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较为抽象的概括,研究刑法的一般性、共性问题,而刑法各论是在总论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类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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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成的体系,即先分类后分种,使其脉络清晰。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目前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采用的是简明的分类方法,将犯罪共分为10大类,依次是(因为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的有次序关系的,而不是分别是的平等关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是从犯罪的同类客体出发。而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排列标准主要是以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的,但存在相对性,有时还得做具体分析。

  刑法分则具体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由于罪状与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对罪状,罪名及法定刑的研究,是刑法各论的重要内容。而对刑法具体条文的学习理解自认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到家的,例如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xx、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其中的行凶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其含义十分宽泛而难以确定。一般而言,打架斗殴是行凶,伤害他人是行凶,杀人行为也是行凶;赤手空拳殴打他人是行凶,使用器械、枪支伤害他人也是行凶。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对行凶的概念进行分析,阐明其真实的含义。理解法律条文的规定,行凶是和杀人、抢劫、xx、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暴力犯罪并列规定的,因此,它们之间应当具有性质和程度的考量。而杀人、抢劫、xx、绑架等犯罪行为是可能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所以,只有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可能造成防卫人重伤、死亡的时候,才可以认定为行凶;而打一巴掌、煽一耳光等轻微的暴力行为则应当被排除在行凶的范畴之外。

  因此,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明确了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规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只有把总则和分则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简而言之,总则给予分则精神上的指导,分则在定罪量刑的时候遇到困难时则回归总则的原则性规定上进行自由心证。

  在上学期学习刑法总论时,曾老师讲授了很多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各方面理论上的指导,为分则学习作出一个先行的铺垫。然而到了这学期上陈老师的课,我方才发现,自己总则上的内容把握得不够准确,知识缺陷很大,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犯罪形态、罪刑法定等往往陷入一个混乱的怪圈。例如故意杀人罪,这是我首次有勇气上台讲课的一个罪名内容,当我自以为预习分析得很透彻的时候,最终的案例分析时,我还是卡在一个犯罪形态上,究竟是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还是犯罪既遂。这暴露的是学习总论时缺乏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及司法实践当中具体个案的判决分析,更重要的是,刑法总论知识体系的极度不完善,需要在学习刑法分则的过程中加以弥补。现在时过半学期,我自认为比较理解何以判断犯罪形态: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相对于其他犯罪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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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态较容易判断,问题不大。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实质区别:犯罪有没有得逞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实质区别:犯罪未得逞是不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以外的原因就是未遂,是自动放弃的话就是中止。后三者比较容易混淆,鉴于各种犯罪行为的行为方式各异,当司法实践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是,犯罪形态的不同对罪刑法定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

  刑法分则主要规定具体罪名与罪状,数目繁多,在如何把握刑法分则的问题上,我认为应该从理解以及掌握各个罪名的主要内容和行为方式上出发学习。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具体条文来确立各种犯罪行为,条文的内容包括罪状和法定刑。通过罪状设计来描述犯罪行为,确定打击犯罪的范围,是各国刑法的通行作法。罪状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现实中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需要由刑罚方法来处置的事实加以记述,这是罪刑法定,在认识论上是定性认识。法定的罪刑设计要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需要司法定量,具备可操作性。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考虑,满足可操作性的最佳状态是:立法对每一个问题的规定不仅有定性因素,更为关键的是有定量因素。只有在定量的意义上才可以说能够将可操作性落实,仅仅停留在定性阶段而不考虑定量因素,不符合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面对具体个案,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的适用解释只能是具体的,根本原因是案件之间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正如我们高考英语作文经常用的一句话:everycoinhastwosides.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更何况是一个案件,又何止两面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每个案件在其所具有的特殊之处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方,他们永远不可能重复在他们之间引起纠纷的那种行为。我们可以用足以涵盖不同时空下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不同纠纷的一般术语,去描述一个案件中的诸般事项。我们也可以用仅仅能够包含在一时一地的这些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的特定的法言法语,对他们加以描述。无论我们怎样描述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只发生一次。例如杀人罪是定性描述,具体的杀人行为分别有故意杀人和过失

  杀人,基于故意和过失的程度所反应出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在各个案件中均有差异。

  至于刑法上所说的行为方式,我们在学习的时候经常会进入这样的一个思维误区,法条说什么即是什么,抠字眼,只在于字面上的分析以及在语句上的剖析,而忽视了其中的内涵以及各个不同的行为方式所导致的不同的行为结果以及判决结果。经过学习,我发现刑法总论和分则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总论的指导,单看分则,确实难以作出正确的判决,由此可知,无论是总论还是分则,在学习的时候必须融会贯通,不可厚此薄彼,构建自身完整的刑法知识体系,对分析案件时很有帮助。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把握刑法法条上所提到的各个行为方式呢?当然,语义理解是最基础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法条上没有明确写上、规定上的其他行为,那些特殊的行为方式该如何定性的问题。法条不可能涵盖所有有可能的犯罪行为方式,人的创造力是无限大的,可是路走偏了,就成了人的犯罪手段及方式是无限多的。因此,当出现于某些特殊的行为方式时,一是可以依照法条总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而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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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与其他具体行为方式的关系;二是可以依照刑法总论上一些基本的、原则上的规定,再结合相类似的具体罪名,由法官进行自由心证。

  刑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正如广州许霆的恶意提款案件,从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同一性质同一行为方式的云南许霆则从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借鉴广州许霆案的先例进行上诉。云南许霆表示:xx年7月的时候,我有一次减刑机会,要减两年零六个月。结果报上去,法院说我不认罪,这个减刑就没有批。直到广州许霆案引起了一系列涟漪,方才让这个云南许霆有了提前步出监狱的机会。为什么不同的法院检察院的判决会有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法律规定的上诉在实际操作中那么难实施,甚至对于写了很多遍的申诉材料上交到法院,依然是无人问津,这是司法实践的失误还是司法机关办事效率的低下,不得而知。我记得当初本科专业选了法学的时候,不少人告诫过我,从法学院毕业出来以后,会发现大学四年所学到的跟职业会大相庭径,无论你是作为律师还是检察官。其实个人认为,不是学的东西大相庭径,而是作为一个人心中那份正义以及法律理想已经在社会的大染缸之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看不清其本来的面目,因此才会造成大相庭径的局面。司法实践当中,理论上的东西相信是相差无几的,由于法院、检察院以及辩护人的不同而容易造成判决结果出现差异,这也是刑事立法的一个不足之处,也是刑事司法的一个缺陷所在。

  通过这学期学习刑法分则,我深深体会到,要学好刑法这一门课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过于理想化的思维会导致刑法的学习道路出现偏差,批判性的思维反倒会让自身更好地认清事实,看清法律不只是维护人的权利,而且牵涉到的还有很多很多或正或邪的方方面面。刑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学科,且与其他部门法比起来,刑法是第二道防线,没有刑法做后盾、做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到贯彻实施。因此我们不是为了学习刑法而学习刑法,而是为了把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将学到的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践中具体的问题而学习刑法。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不能闭门读书,忽视联系实际,那是高中时候明确高考高分为目标的学习方法,我们应当把理论学习跟我国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刑事审判实践结合起来。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还要了解、关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带着新问题去学习刑法理论,同时也要关注犯罪学、心理学、刑事诉讼法学等方面的相关学科。这样不但为学习刑法提供了动力,而且也能使所学的刑法学知识得以检验、充实和提高,并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认识问题的能力。

  篇二:刑法

  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心得体会

  9月份,在河南省医学会增强法制建设读书学习活动中,我积极、主动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进行了系统学习,通过学习,是我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遵法的【推荐下载】关于违法犯罪的心得体会-范文模板

  员工,作为医疗事故鉴定及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工作中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所以,我们对刑法要有一定的认识,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法制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也保护他人权利。

  二、我应该如何

  1.学会自律、自护。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处罚。学习法律还要懂得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

  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当拿起法律这把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给予相应的惩罚。

  2.做好法律的宣传者。作为一名跟法律密切相关的医疗工作者,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更应该学好法律知识。不单单如此,还要做一个宣传法律普法的一分子,在工作的同时,带动身边更多的人去学习国家法律,让身边更多的人知法懂法,做有法律素养的良好公民,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

  那我们将生活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使我们的身心更加健康。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个人学习心得

  小谈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之心得

  5月12日下午参加供电局组织的关于学习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活动,通过学习,使我们每一个人对刑法和治安管理条例都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是我们觉得要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提升法律修养,不仅要做一名懂法的公民,而且要做一名知法懂法尊法的员工。作为供电局的一员,更应该学法,用法。通过学习使我产生了很多的想法,下面我将小谈一下对本次学习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关于刑法和管理条例的一些基本内容。

  1.关于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法律。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具有以下特征:公法、刑事法、强行法的特征。除此之外,刑法还是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法。具体说,有四个方面即:

  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法;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法;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法;维护社会秩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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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于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法律。1957年制定了第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其中包括了对某些污染物危害环境的行为进行管理处罚的规定。1986年9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也规定了一些环境保护内容,如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和名胜古迹但不够刑事处分的行为,违反规定而破坏草坪、花卉、树木的行为,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而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和休息且不听制止的行为,违反放射性物品管理规定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该物品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给予行政处罚。

  所以,不管是刑法还是治安管理条例,我们都应该有一定的认识,才能在这个法制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维护自身权利,同时也保护他人利益。

  二、我应该如何。

  1.学会自律。学法律,就要首先做到知其文晓其意。《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就很好地区分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之间的关系。此法还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其第五条指出:办理案件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条文对处罚对象的规定也十分细致,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而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等等。

  学法律还要知其不能而约己,换句话说就是要知法守法。法律规定不得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扰乱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就要做到不参与这样的行动。如果明知故犯,就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2.学会自护。学了法,还要学会用法,学会用法律条文的规定来保护自己。你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拿起法律这把武器。对那些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人,对那些多次发送不文明信息的人,对那些以虚假身份招摇撞骗以及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人,要利用法律的手段给以相应的处罚。

  3.做好法律的宣传者。作为一名供电工作者,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应当学好法律知识,不光如此,更应该做一名普法分子,在工作的同时,宣传并带动身边的人去学法,让大家都知法懂法。做有法律素养的良好公民。相信只要我们人人行动起来,做一名法律宣传员,就一定会增强我们及身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我们、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依法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抵御社会不良影响、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那么我们将生活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使我们的身心更加健康。篇三: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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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刑法的心得体会

  经过对刑法分则近两个月的学习,我了解到、体会到更多刑法的乐趣,揣摩到更多属于刑法的真谛。上学期通过学习刑法总则,开始接触到什么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知道那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利益而设置的对抗犯罪分子的法律,分清了违法与犯罪的根本性区别等。犯罪是指违反刑事法律并且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对犯罪的定义体现了罪刑法定的思想,犯什么法、量什么刑,都要依据法律——刑法的规定。刑事责任,基于我的简单理解就是犯罪人应负担的法律责任,负责任就有承担惩罚的义务。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利益的强制性制裁方法。我是这样理解的:犯罪是特定的行为——是对社会的一种严重的侵害;刑罚是制裁的方法——是国家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刑罚也是恶,直观的看是“以恶制恶”。所以“制恶”是不得已的,是为了国家、社会的安定,是为了保护大众的平等的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强调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刑罚是“以恶制恶”,于是我们又强调刑罚人道主义,刑罚个别化等等。

  读着这一步步从中间向四面八方延伸的法言法语,当时即对刑法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这学期的刑法分则学习,让我更清楚的意识到,刑法真正的魅力所在并非那些真实的却曲折离奇的案件,也不是电视剧上那虚构的狗血剧情,而在于刑法在各大部门法之中,唯一一个与犯罪有关,且关系无比密切的法律。同时,犯罪,作为一个与暴露人性丑恶有关的行为动词,集心理、伦理、医学以及科技等于一身。更准确的界定如下,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

  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一犯罪概念是对各种犯罪现象的理论概括,它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法律特征,而且阐明了犯罪的社会政治内容,从而为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提供了原则标准。刑法学总论是对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较为抽象的概括,研究刑法的一般性、共性问题,而刑法各论是在总论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规则,对所规定的各类犯罪及其所包含的各种具体犯罪,按照一定次序排列而成的体系,即先分类后分种,使其脉络清晰。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目前我国刑法分则对各种犯罪采用的是简明的分类方法,将犯罪共分为10大类,依次是(因为同类客体的重要性程度的不同,从重到轻排列的有次序关系的,而不是分别是的平等关系):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采用这样的分类方法是从犯罪的同类客体出发。而对各类犯罪以及各种具体犯罪的排列

  标准主要是以各类各种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规定的,但存在相对性,有时还得做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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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分则具体条文一般由罪状和法定刑两部分组成,由于罪状与罪名密切相关,因此对罪状,罪名及法定刑的研究,是刑法各论的重要内容。而对刑法具体条文的学习理解自认为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学到家的,例如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xx、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负刑事责任。其中的“行凶”的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其含义十分宽泛而难以确定。一般而言,打架斗殴是行凶,伤害他人是行凶,杀人行为也是行凶;赤手空拳殴打他人是行凶,使用器械、枪支伤害他人也是行凶。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对“行凶”的概念进行分析,阐明其真实的含义。理解法律条文的规定,行凶是和杀人、抢劫、xx、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列规定的,因此,它们之间应当具有性质和程度的考量。而杀人、抢劫、xx、绑架等犯罪行为是可能导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所以,只有犯罪人实施的行为可能造成防卫人重伤、死亡的时候,才可以认定为“行凶”;而打一巴掌、煽一耳光等轻微的暴力行为则应当被排除在“行凶”的范畴之外。

  因此,刑法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明确了对各类、各种具体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刑法总则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原理原则的规范体系,这些规范是认定犯罪,规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所必须遵守的共同规则。总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所确定的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二者相辅相成。只有把总则和分则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正确地认定犯罪,确定刑事责任和适用刑罚。简而言之,总则给予分则精神上的指导,分则在定罪量刑的时候遇到困难时则回归总则的原则性规定上进行自由心证。

  在上学期学习刑法总论时,曾老师讲授了很多刑法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各方面理论上的指导,为分则学习作出一个先行的铺垫。然而到了这学期上陈老师的课,我方才发现,自己总则上的内容把握得不够准确,知识缺陷很大,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犯罪形态、罪刑法定等往往陷入一个混乱的怪圈。例如故意杀人罪,这是我首次有勇气上台“讲课”的一个罪名内容,当我自以为预习分析得很透彻的时候,最终的案例分析时,我还是卡在一个犯罪形态上,究竟是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还是犯罪既遂。这暴露的是学习总论时缺乏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及司法实践当中具体个案的判决分析,更重要的是,刑法总论知识体系的极度不完善,需要在学习刑法分则的过程中加以弥补。现在时过半学期,我自认为比较理解何以判断犯罪形态: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创造犯罪条件等。犯罪预备相对于其他犯罪形态较容易判断,问题不大。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

  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实质区别:犯罪有没有得逞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实质区别:犯罪未得逞是不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如果是以外的原因就是未遂,是自动放弃的话就是中止。后三者比较容易混淆,鉴于各种犯罪行为的行为方式各异,当司法实践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是,犯罪形态的不同对罪刑法定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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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分则主要规定具体罪名与罪状,数目繁多,在如何把握刑法分则的问题上,我认为应该从理解以及掌握各个罪名的主要内容和行为方式上出发学习。刑法分则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具体条文来确立各种犯罪行为,条文的内容包括罪状和法定刑。通过罪状设计来描述犯罪行为,确定打击犯罪的范围,是各国刑法的通行作法。罪状的内容主要是对社会现实中具备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需要由刑罚方法来处置的事实加以记述,这是罪刑法定,在认识论上是定性认识。法定的罪刑设计要落实到具体的案件中,需要司法定量,具备可操作性。从立法和司法两个方面来考虑,满足可操作性的最佳状态是:立法对每一个问题的规定不仅有定性因素,更为关键的是有定量因素。只有在定量的意义上才可以说能够将可操作性落实,仅仅停留在定性阶段而不考虑定量因素,不符合“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面对具体个案,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的适用解释只能是具体的,根本原因是案件之间的情况是千差万别的,正如我们高考英语

  作文

  经常用的一句话:everycoinhastwosides.每一枚硬币都有两面,更何况是一个案件,又何止两面呢。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每个案件在其所具有的特殊之处都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案件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方,他们永远不可能重复在他们之间引起纠纷的那种行为。我们可以用足以涵盖不同时空下不同当事人之间的不同纠纷的一般术语,去描述一个案件中的诸般事项。我们也可以用仅仅能够包含在一时一地的这些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的特定的法言法语,对他们加以描述。无论我们怎样描述案件,每一个案件都只发生一次。例如杀人罪是定性描述,具体的杀人行为分别有故意杀人和过失杀人,基于故意和过失的程度所反应出的行为人主观恶性程度在各个案件中均有差异。

  至于刑法上所说的行为方式,我们在学习的时候经常会进入这样的一个思维误区,法条说什么即是什么,抠字眼,只在于字面上的分析以及在语句上的剖析,而忽视了其中的内涵以及各个不同的行为方式所导致的不同的行为结果以及判决结果。经过学习,我发现刑法总论和分则是密不可分的,没有总论的指导,单看分则,确实难以作出正确的判决,由此可知,无论是总论还是分则,在学习的时候必须融会贯通,不可厚此薄彼,构建自身完整的刑法知识体系,对分析案件时很有帮助。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把握刑法法条上所提到的各个行为方式呢?当然,语义理解是最基础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还要考虑到法条上没有明确写上、规定上的其他行为,那些特殊的行为方式该如何定性的问题。法条不可能涵盖所有有可能的犯罪行为方式,人的创造力是无限大的,可是路走偏了,就成了人的犯罪手段及方式是无限多的。因此,当出现于某些特殊的行为方式时,一是可以依照法条总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而不必关注与其他具体行为方式的关系;二是可以依照刑法总论上一些基本的、原则上的规定,再结合相类似的具体罪名,由法官进行自由心证。

  刑法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也存在着比较大的差距。正如广州许霆的恶意提款案件,从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的有期徒刑,然而同一性质同一行为方式的“云南许霆”则从无期徒刑改判为八年的有期徒刑,且是借鉴广州许霆案的先例进行上诉。“云南许霆”表示:“xx年7月的时候,我有一次减刑机会,要减两年零六个月。结果报上去,法院说我不认罪,这个减刑就没有批。”直到广州许霆案引起了一系列涟漪,方才让这个“云南许霆”有了提前步出监狱的机会。为什么不同的法院检察院的判决会有不同的结果,为什么法律规定的上诉在实际操作中那么难实施,甚至对于写了很多遍的申诉材料上交到法院,依然是无人问津,【推荐下载】关于违法犯罪的心得体会-范文模板

  这是司法实践的失误还是司法机关办事效率的低下,不得而知。我记得当初本科专业选了法学的时候,不少人告诫过我,从法学院毕业出来以后,会发现大学四年所学到的跟职业会大相庭径,无论你是作

  为律师还是检察官。其实个人认为,不是学的东西大相庭径,而是作为一个人心中那份正义以及法律理想已经在社会的大染缸之中被染得失去了本来的颜色,看不清其本来的面目,因此才会造成大相庭径的局面。司法实践当中,理论上的东西相信是相差无几的,由于法院、检察院以及辩护人的不同而容易造成判决结果出现差异,这也是刑事立法的一个不足之处,也是刑事司法的一个缺陷所在。

  通过这学期学习刑法分则,我深深体会到,要学好刑法这一门课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这需要理论联系实际,过于理想化的思维会导致刑法的学习道路出现偏差,批判性的思维反倒会让自身更好地认清事实,看清法律不只是维护人的权利,而且牵涉到的还有很多很多或正或邪的方方面面。刑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的法律学科,且与其他部门法比起来,刑法是“第二道防线”,没有刑法做后盾、做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到贯彻实施。因此我们不是为了学习刑法而学习刑法,而是为了把法律知识融会贯通,将学到的知识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解决实践中具体的问题而学习刑法。在学习刑法的过程中,不能闭门读书,忽视联系实际,那是高中时候明确高考高分为目标的学习方法,我们应当把理论学习跟我国的司法实践,特别是刑事审判实践结合起来。作为法律专业的学生,还要了解、关注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带着新

  篇三:青少年犯罪与心得体会

  身边的“事”

  班级:烹饪11-2一班

  作者:高博贤

  青少年犯罪青主要是依据人的生理年龄所作的犯罪类别划分。在我国有关的法律文件中,对“青少年”的概念未予明确的界定。就其词义而言,“青少年”即指青年与少年的合称,“青年”是指人从十五六岁到三十岁左右的年龄段,“少年”指人从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年龄段。理论界对青少年犯罪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案例:

  福建省福清市警方破获一起在校中学生杀害在校生案,抓获陈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缴获作案工具两轮摩托车1部、六四式军用手枪子弹3发等物品。7日下午2时30分许,福清市警方接到受害者家属报案:当日下午2时23分,他家突然接到歹徒打来电话称:“陈某(男,13岁,某中学初一学生)被其绑架要求家属准备20万元人民币赎金,并称不准报案,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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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报警后,福清市公安局马上组织警力开展侦破工作。根据现场调查,走访群众,获悉受害者陈某于201X年9月29日晚9时许,从福清市新厝镇某中学晚自习回家途中失踪。其家属经过几天几夜寻找未果,直至10月7日下午突然接到绑匪勒索电话。

  警方在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获悉某中学初三年级学生陈某母亲与受害者家积怨较深,且陈某近期表现十分反常,有重大作案嫌疑,同时查明陈某近期来经常与同学郭某、黄某等人在一起打电脑、玩游戏,行动诡秘。10月8日下午警方决定对陈某等5位涉嫌人员采取收捕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1987年12月出生,某中学初三学生),郭某(男,1987年5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黄某(男,1988年1月出生,系陈某的同班同学),李某(男,1987年6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杨某(男,1988年2月出生,系某中学初三学生)供认,他们因长期在一起玩电子游戏机而结为朋友,因陈某母亲与受害者陈某母亲有积怨经常吵架陈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于是犯罪嫌疑人陈某便召集郭某、黄某、杨某进行密谋寻求报复。

  9月29日,晚9时许,陈某、郭某、黄某三人在受害者回家的途中等候,将受害者陈某殴打杀害后,用两轮摩托车将其尸体载到某水库,用石头绳子捆绑投入水库,然后潜回家中,并于10月7日通过李某打勒索电话到受害者家中索要20万元人民币。

  原因:

  犯罪原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各种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力度及其作用机制所构成的能引起犯罪行为发生和犯罪现象存在

  与变化的罪因系统。狭义的概念,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地引起犯罪结果发生和犯罪现象变化的现象及过程。但“犯罪行为是一系列因素的表现,这些因素既是个别的,又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并且交织在一起,如果孤立地看待这些因素,就一定会歪曲其性质。”“任何孤立的引起犯罪的决定性因素,都不能发生犯罪,犯罪的产生不仅要具备许多决定性的引起犯罪的因素,而且要具备一定的环境条件、个人的人格特征,尤其是不同类型犯罪的巨大差异。”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要对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便探寻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科学

  、有效对策。

  心得体会:

  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而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他们能否健康,良好的成长就决定了祖国的未来。所以说,预防青少年犯罪对是我国的影响深远的一件大事。就目前的情况看来,青少年犯罪逐渐向一定的趋势发展:一是违法犯罪趋于低龄化。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日益丰富多样,食品营养成分的提高,青少年的发育也提前,智商相对提高,同时也伴随着犯罪年龄的提早,呈现低龄化的趋势。十四五岁就违法犯罪,有的甚至做出大案要案。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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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类型越来越多,现已从过去的简单型犯罪转向多样化发展,涉案罪种多,且有交叉性,以侵财性犯罪为主,如盗窃、抢劫、敲诈等。此外伤害、杀人、绑架、强奸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三是是犯罪动机简单,大多没有明确作案目的,一般没有事先预谋,多属一时感情冲动,有的出于好奇,自我表现和要求偏激,常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四是犯罪组织团伙化。团伙作案尤其体现在抢劫、寻衅滋事犯罪中,多数是3人以上作案,侵害对象多半是中

  小学

  生、他校生或偏僻单身人员。团伙作案究其原因是作案时存有恐惧心理,依仗人多势众、相互壮胆;依仗人多点子多、力量大、野性足的特点,胆大妄为,不计

  后果。往往是一人先动手群起而攻之,达到目的后有迅速逃离现场,共同作案,共同受益。危害性广,且有发展趋势。

篇七:心得体会违法犯罪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学习心得三篇

  通过学习集团公司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使我清醒地认识到上述同志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党纪党风,损坏了党和公司的形象,而且破坏了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败坏了党风,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对于我们普通党员来说,要始终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加强自身修养,提高合规意识。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的各类活动,筑起一道预防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牢固防线。工作上要以合规、合法为基础,坚持合规办事,坚决剔除凭感觉办事、凭经验办事和凭习惯办事的陋习,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以法律、法规和行章为准绳,不能动辄以发展业务为借口,打制度的擦边球。

  第二,坚持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要挤出时间,自觉参加政治学习,这样才能在思想上筑好第一道防线。作为财务人员,要时刻以各项规章制度作为行为规范,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不良风气,免受各种诱惑,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廉洁自律,以身作则。

  第三,严格遵纪守法,提高自身能力。掌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只有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重要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才能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

  第四,加强责任感,注重监督。本着对单位、对事业、对同事、对自己

  和对家庭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好我们各自的职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思想上要认清合规操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行动上要以规章制度为标尺,来衡量工作内外的一切言行。另外,员工之间不能盲目信任,同事之间的信任必须建立在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基础上,在处理业务解决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形成自觉提醒和监督的意识,养成相互监督的习惯,这样才能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才能监督同事少犯或不犯错误。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只有通过认真的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才能增强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把遵守规章、严格执行制度变成自觉行动,从而遏制违规违纪问题,有效防范违规违纪所带来的严重恶果的发生。

  一是抓好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学习贯穿于工作的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用____新时代__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做表率。每月按时参加党小组集中学习并进行自学,积极开展红旗党支部创建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开展了123活动,推动党员在深度调峰、经济煤种掺配、机组检修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参加厂纪委组织开展的廉洁教育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学做结合,知行合一,大胆进行工作创新尝试,通过华淮微信公众号、开展四赛四评等活动,努力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和组织力,强化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抓好纪律,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路线,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自警自省。反复研读学习《__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坚定理念信念、强化规矩意识。按照《关于贯彻落实____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要求,紧盯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带头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组织部门群众和支部党员开展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认真开展关于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坚决杜绝各种不廉洁行为发生。

  三是抓好制度,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学习贯彻厂纪委关于职能监督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重点业务检查,遵章守制,确保分管工作不出现腐败问题。主要在化学化验、货物称重等方面开展工作。针对化学运行药品可能掺假,煤样收样及化验过程中人为换样等问题制定了化验安装摄像头对化验过程进行全程监控、采用条码等方式对煤样编号、化验工作至少2人级及以上进行、对0.2mm煤粉样的留存管理等方式杜绝风险;针对大宗化学运行药品虚假计量的风险制定了

  配置摄像头对计量过程进行监控,同时安排人员对录像进行抽查等方式杜绝违规。

  通过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学习,使我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违法违纪心得体会。思考这些典型案件,他们的犯罪对社会的影响是恶劣的,后果是严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深刻的。

  这些案例腐化堕落的根本原因是自身的理想信念动摇了,失去了正确的个人行为准则,导致私欲膨胀,必然抵御不了种种利欲的诱-惑,最后导致

  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只有坚定理想信念,才能抵御一切诱惑,因此我决心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必须要以这些反面典型为镜鉴。像古人说的那样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思想道德防线,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要时刻用反面典型警醒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二是必须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知纪知法、守纪守法,防范于前,防微杜渐。只要我们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勤政廉洁,自觉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管理和监督之下,时时自省,事事自警,牢记宗旨,做一个对党和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必须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这些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党员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因此,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筑牢思想上的防线,用理想信念的灿烂阳光去杀灭私欲的病毒,才能以奉献之心对待事业,以勤勉之心对待工作,以友善之心对待群众。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时刻告诫自己: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松世界观的改造,都不能背离党的宗旨,做到自尊、自重、自警、自励,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篇八:心得体会违法犯罪

  

  违法违纪案例心得体会(共2篇)

  篇一:学习违规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学习违规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近期我行开展了《违规典型案例学习》的学习活动,本人积极认真的参加了高新区支行组织的集中学习。下面根据学习情况,结合个人实际浅谈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遵规守纪的自觉性。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在运行过程中,由于体制交替、机制的不健全,客观上给金融职务犯罪带来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导致金融业贪污、挪用、受贿、诈骗等职务犯罪和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严重危及金融和经济的安全。尤其在当前我行案件防范面临严峻形势的情况下,由于我们平时疏于学习,对规章制度学习不深,理解不够全面与己关系不大的可学可不学,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久而久之,就会萌生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造成违规违纪的现象发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通过这次规章制度学习教育,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不熟悉规章制度对各岗位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当前金融系统发生的许多案件除故意犯罪因素外,大多数都是因个别员工法律和规章制度意识不强,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不但给国家造成了损失,而且也毁了自己的人生和前程。

  三、通过学习要强化制约、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当前,金融业电子化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同时个别犯罪分子利用我行管理制度上的不完善,进行金融科技犯罪。每天我们接待的对公开户业务同样也存在或多或少的风险,当前伪冒开户、虚假企业等无时无刻的在挑

  战我行的规章制度,洗钱犯罪不仅体现在个人,涉及到的对公业务后果更加严重。所以要求我们在接待每一位客户时候要认真核实企业的开户目的、相关企业资料和企业的真实背景,严防风险的发生。

  四、通过这次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招行各岗位违规行为的认识,也加强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认识,并时刻告诫自己要严格遵守。同时,我还认识到,加强规章制度的执行,是我们招商银行健康快速发展的保证,也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前提。加强学习,不仅是为了贯彻执行上级行的工作任务,也是我们每位员工的责任。

  篇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学习体会

  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认真学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书中精选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9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深刻剖析其原因和教训,以警示和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对我起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作用,通过深入思考,总结以下三点。

  一、树立正确人生观、杜绝腐朽思想入侵

  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他们走上自我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作用的结果,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信念,放松了学习,背离了党的宗旨。他们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放松了思想改造,丧失了理想信念,失去了精神支柱,失去了灵魂。他们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航标,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作风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中华民族需要伟大精神力量,每个人需要有崇高的理想和人生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糖衣炮弹”打倒,人的思想观念也会发生变化。党员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对待名利、地位、权力,才能对一些重大问题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理性的态度,才能战胜形形色色的错误理论和思潮,才能让

  正念占据心灵高地。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追求,要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不投机取巧、不心存侥幸、不徇私情,完善自我,反对小我,争做大我。

  二、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管机制,让权力行使在阳光下

  这些案例都存在制度建设不完善,监督机制不健全、体制漏洞没人管等问题。这些教训都教育我们,要惩治和预防腐败必须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企业监督机制,加强企业监督管理,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时要对上能约束企业领导,对下能管住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只有这样我们的企业才可能有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预防和保护我们企业的领导干部与广大党员及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制度约束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有益于社会进步、企业发展和个人成长。要心存敬畏。要敬畏纪律、敬畏法律、敬畏制度、敬畏群众、敬畏社会,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办事。

  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人民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用人唯亲,排斥异己,对不同意见的干部,公然打击报复,甚至擅自改变组织决定,最终会在权力金钱面前跌跤翻船。苏荣从忽视党纪国法,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

  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总结和认真吸取教训。党员与群众的差别在于,面对党旗宣过誓入了党,就意味着必须多尽一份义务。党员干部级别越高,承担的责任就越重,要求就越严。要守卫底线。人生面临着各种诱惑和选择,每位党员干部必须给自己划个圈,要有边界意识,守卫好边界和底线,不触碰红线。慎小慎初。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经起考验,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清正廉洁的好形象。

  篇三:反腐倡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学习心得

  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通过第一阶段的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对市局《关于近年来全市查处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我局印发的典型案例材料,深刻的认识到实现队伍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不能业务成绩上去了,民警却倒在了队伍建设上。

  那么作为队伍来说,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不断提高对队伍建设工作的认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队伍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不断地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他们不断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坚定他们理想信念。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队伍建设的形势,我们必须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二)队伍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队伍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查处违纪案件。还要增强队伍建设的科学性,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不仅需要队伍在外部环境上加强队伍建设,个人也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如果一个领导干部管不住自己,对自己无所约束,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甚至违法乱纪,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没有威力去当领导、管别人,他就不可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那么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认为,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我们生活在一个商品经济时代,利益多元化、价值观念多元化、生活方式多元化,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动摇甚至蜕变。腐败现象在现阶段滋生蔓延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思想认识上出了问题。

  (二)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千秋万代不落的旗臶。动摇理想信念,必然迷失方向;追求骄奢浮华,终将逸豫亡身。越是经济发展,越要勤俭节约、越要艰苦奋斗。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告诫我们,“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虽然现在条件好了,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能丢、勤俭节约的传统不能丢。

  (三)要管住自己。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违法违纪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逐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究其根源都是在自律上出了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必须防微杜渐,重视小节,加强自律,也就是管住自己。

  (三)要善于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我们党的事业成功与失败,领导干部本人荣辱沉浮的关键。作为党委书记的我,更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党组织交给自己行使的权力臵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把自己臵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

  通过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我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拒变防腐能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干实事,不辜负组织和上级的期望,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九:心得体会违法犯罪

  

  违法违纪心得体会

  篇一:反腐倡廉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学习心得

  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通过第一阶段的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对市局《关于近年来全市查处民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通报》以及我局印发的典型案例材料,深刻的认识到实现队伍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必须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工作,不能业务成绩上去了,民警却倒在了队伍建设上。

  那么作为队伍来说,可以从以下几点出发:

  (一)不断提高对队伍建设工作的认识。我们必须充分认识队伍建设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不断地加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和形势教育,帮助他们不断筑牢防腐思想防线,坚定他们理想信念。正确认识形势,是深入开展队伍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对于当前的队伍建设的形势,我们必须既要树立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又要坚定信心,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

  (二)队伍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整顿的重大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队伍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坚决查处违纪案件。还要增强队伍建设的科学性,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真正做到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不仅需要队伍在外部环境上加强队伍建设,个人也应当加强自身建设,廉洁自律、勤政为民是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道德准则,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起码的要求。如果一个领导干部管不住自己,对自己无所约束,滥用权力,为所欲为,甚至违法乱纪,那么他就没有资格、没有威力去当领导、管别人,他就不可能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那么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认为,要做到廉洁自律,必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一)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我们生活在一个商品经济时代,利益多元化、价值观念多元化、生活方式多元化,导致部分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动摇甚至蜕变。腐败现象在现阶段滋生蔓延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思想认识上出了问题。

  (二)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千秋万代不落的旗臶。动摇理想信念,必然迷失方向;追求骄奢浮华,终将逸豫亡身。越是经济发展,越要勤俭节约、越要艰苦奋斗。党和国家领导人一再告诫我们,“务必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虽然现在条件好了,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能丢、勤俭节约的传统不能丢。

  (三)要管住自己。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违法违纪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由轻到重,逐步走向深渊的过程。究其根源都是在自律上出了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必须防微杜渐,重视小节,加强自律,也就是管住自己。

  (三)要善于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我们党的事业成功与失败,领导干部本人荣辱沉浮的关键。作为党委书记的我,更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党组织交给自己行使的权力臵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下,把自己臵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

  通过此次教育整顿活动的学习,我必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拒变防腐能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干成事,干好事,干实事,不辜负组织和上级的期望,为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二:《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心得

  《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心得

  中石化第五建设有限公司禄登利

  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下发的《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活动的文件,在公司的宣传、组织下,我们认真地参加了这次公司开展《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活动。内容涉及到违反财务以及资产管理规定、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违反生产经营管理规定贪污贿赂及廉洁从业行为、其他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等,通过这次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我的纪律意识,强化了合规履职观念,并且明晰了岗位的责任以及这次学习活动的意义和重要性。达到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中石化《员工违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的体会:

  一、学习认识:

  1、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的重要意义:“国

  有国法、行有行规”所有的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管理秩序,确保企业稳健可持续发展,为企业为社会负责,为员工个人及其家庭负责。

  要实现科学有效的管理,就必规范员工行为规范,做到有规可循,违规必究。难以想象没有制度的企业,是没有成功的员工行为规范,是难以完成有效经营目标的。有了好的制度规范,才能保证员工能科学地,行之有效地执行领导者的决策。加强对行为规范的学习﹑理解

  ﹑掌握﹑便于在实际工作中执行。

  通过对处分规定的学习,使我深刻的认识到了,该怎么去做工作,如何做好那些工作。为此,本人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处理业务时要按照业务流程和

  操作程序,做到准确﹑快捷﹑高效。同时对客户(业主)的服务要主动热情,周到,注意倾听客户(业主)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客户(业主)所办业务的需求,按照客户的意愿完成工作,但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只有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规范行为准则,只有依靠建全的制度与优质文明的服务,才能确保公司稳建持续地发展。

  2、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只有通过强化教育,让员工明确严格执行制度就是自我保护的道理,才能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在日常工作中把遵守规章、严格执行制度变成自觉行动,从而遏制违纪违规问题,有效防范不良事件的发生。在公司内不少部门,一系列的员工规范制度制度虽挂在墙上,但没有很好的落实在行动中,系统的某些神经末梢仍处于失控状态;案件与事故的发生与制度的执行不力、违规操作紧紧相连,每一个案件或事故的发生都伴随着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因果现象。是什么造成了这么多光荣背后的横刀落马,是什么催生了那么多中规中矩下的追名逐利?是制度的缺失,是执行的不力,是覆盖的盲点,还是心存侥幸而最终没能坚守住那颗不肯安于平淡的心?

  二、培养和加强自身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

  1.员工行为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企业文化的核心要素。如果缺失规范和约束,其运行就会迷失方向,偏离目标,遭至败损。坚持合规办事,坚决剔除凭感觉办事、凭经验办事、凭习惯办事、凭行政权力办事的陋习,任何工作的开展都要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不能动辄以发展和拓展业务为借口,打制度办法的擦边球。要在思想道德上筑起一道预防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牢固防线。

  2.本着对社会、对单位、对事业、对同事、对自己和对家庭负责的态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好的职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思想上要认清合规经营、合规操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行动上要以规章制度为标尺,来衡量工作内外的一切言行。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对制度、标准和程序,建立企业良好的员工行为规范文化,主动使自己的经营管理行为与合规法律、规则和准则相结合、相一致的动态管理过程。

  3.作为一名石化员工,要正确处理好工作责任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只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对待个人得与失的关系,“念念有如临敌日,心心常似过桥时”,员工

  相互信任,同事之间的信任必须建立在遵章守纪、按章办事的基础上,在处理业务解决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形成自觉提醒和监督的意识,养成相互监督的习惯,这样才能使自己少犯或不犯错误,才能监督同事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努力方向

  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真正落实到实处。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从小事着手,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兢兢业业干好本职工作。

  1.要善于总结工作中的得与失,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出改进工作的新办法、新思路,努力推进自己的工作上一个新水平。

  2.作为石化企业的一名员工,要从工作全局出发,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理顺关系,避免工作疏漏。

  3.在多样、多元、多变的社会生活面前,必然面临着各种消极影响和诱惑,要严格以规章制度来约束自已,做到以身作则、艰苦朴素、脚踏实地、积极履行好工作职责。要长期抓好包括本办法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坚决杜绝违纪违规。

  通过对《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学习,使我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工作纪律意识,通过对相关规定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积极规范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树立对企业转型的信心,增强维护企业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篇三:违纪违法忏悔录心得体会

  学习违纪违法忏悔录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违纪违法忏悔录,使我深深地体会到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看到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在被审查期间所作的反省和悔罪记录,看完了这些领导声泪俱下的忏悔,心中颇有感触,下面谈谈学习心得体会。

  一、理想信念是防腐拒变之根本

  通过部分干部的“东窗事发”不难看出,那些之所以成了阶下囚,究其原因,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动摇。平时,他们淡化了理想信念的自我教育和学习。在他们的思想意识中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结果,自然地就肆无忌惮地受贿、贪污。从这些人不难看到,理想信念动摇的危险性。

  二、工作作风过硬是防腐拒变的内在要求

  没有过硬的工作作风,就很难经得起现实对你的综合考验。工作作风是一个人思想的外在行为表现。光有好思想而不去身体力行不行,只有去做了,才能真正实现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的人生价值。作风不过硬,就容易为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名利所诱惑。一些党员干部就是作风不过硬而被别有用心之人牵着鼻子下水。于是,总是会上谈廉政,会下收好处费。只有从严要求本身和身边的人,建立起坚定的工作作风,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

  三、廉洁自律是约束保护自我的真正法宝

  从干部保护的角度讲,廉洁自律是干部防腐拒变的法宝。作为一个干部,只有从严要求本身,才能经得起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利益的诱惑。从领导岗位到阶下囚,无不说明一个人在岗位上自制力的重要性。从小贪到巨贪,从

  小贿收礼到大贿收钱,一步一步放纵本身,大肆进行权钱交易。结果,自然是被“双规”,接受党纪国法的洗礼。可见,在领导岗位上,只有自始至终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意识,才不至于被“糖衣炮弹”击倒。

  四、群众观念是领导干部执政为民的思想基础

  一个没有群众观念的干部,不可能干出令群众满意的实事来。群众观念是执政为民理念的思想基础。有了群众观念这个思想基础,才能在工作中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更好地为

  群众服务,更好地为群众多办实事,切实地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那些在反腐倡廉中违法违纪者,就是因为群众观念淡化私欲膨胀所致。

  总之,通过学习这些党员干部自我反思、剖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思想根源、主客观原因,以及他们在接受纪

  律审查、司法审判之后无一不痛感愧疚的切身体会,警示着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寻找差距,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振奋精神,做好当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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