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招生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鼓楼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秋季招生方案,菁选3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秋季招生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稳妥、有序、顺利地进行,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结合鼓楼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xx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职能,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民办并举、多渠道接纳的原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建立*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确保入园率稳步提升;同时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与人群的个性化需求。
3、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适龄人口数和本区域学前教育资源发展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幼儿园的计划招生数和班额数,并稳步推进公办性质幼儿园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招生服务片区,禁止随意招生。儿童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5、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幼儿园招生信息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
二、入园年龄:
年满三周岁(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方式:
1、20xx年秋季,我区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十所市、区属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园将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自主招生。民办幼儿园的招生通告、相关简章、招生计划需经区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民办幼儿园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需经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备案;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收费。
四、工作要求:
1、报名条件及招生服务片区
凡持有鼓楼区户籍或暂住在本区的年满三周岁的适龄幼儿均可向幼儿园报名。其中,持有鼓楼区户籍的适龄幼儿可参与公办性质幼儿园派位招生。
符合派位招生报名条件的家长只能选择一所就近的公办幼儿园报名,否则将取消派位资格。
双胞胎或多胞胎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若派位成功,将同园入读,相应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增加。
2、招生管理。
(1)区教育局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审核批准招生计划,并指导幼儿园做好招生办法、招生简章制定等相关工作。民办幼儿园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施。
(2)各幼儿园要坚持公开、公*、公正的原则,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开展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稳、规范、有序。
(3)各幼儿园自主招生工作应在统筹考虑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的户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顾等因素后,由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原则上优先招收市委市*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照顾对象和本服务片区的户籍幼儿。
3、招生程序
(1)各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2)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办法,明确工作步骤,遵照时间安排,逐项认真完成。
(3)家长报名:20xx年6月30日至7月2日,各幼儿园负责接收、审核家长报名材料。
(4)派位招生:各幼儿园将鼓楼户籍的名单录入福州市幼儿园招生派位系统;区系统管理员于7月4日前负责做好网络审核,确认无误后核准报送名单;7月6日每所公办性质幼儿园选派1—2名家长代表,到鼓楼区教育局参加电脑摇号派位,派位结果当场打印后加盖公章,由各幼儿园带回公布。
(5)自主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录取的幼儿的名单。
(5)根据国家《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规定,幼儿入园前,应当根据幼儿园提示,到卫生计生部门指定的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医院按规定项目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园。
4、主动公开
(1)区教育局于6月9日前在鼓楼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工作以下信息,并做好政策宣传和招生咨询工作:
①本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②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③经审核准予招生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信息,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等级、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
(2)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在招生工作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包括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招生程序、咨询电话等;招生公告应粘贴于社区宣传栏、园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在幼儿园网站上发布。
6、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本地区幼儿园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保障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开展。各幼儿园应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共同维护教育公*。
五、其他事项:
1、各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原则上应在7月10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2、幼儿园收费应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
3、加强招生服务工作,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以维护招生秩序,保证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秋季招生方案2
港口镇中心幼儿园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正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3—6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以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幼儿注册入园前,须按照*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2、幼儿园招生总额90%招收港口镇户籍幼儿。
3、幼儿园招生总额10%招收在本镇居住或工作,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非本镇户籍儿童。(当本镇户籍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放宽非本镇的招生比例)
二、招生规模本次招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具体如下:
三、收费标准(注册时按学期一次性缴交保教费和伙食费,期末多除少补)
保教费:695元/月
伙食费:15元/天
托管费:8元/天(每天5:00后开展,家长可选择参加)
四、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xx年5月10日至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符合条件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幼儿到幼儿园登记报名。(注:排队先后与录取无关,请家长错峰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填写《新生入园登记表》及《幼儿基本信息采集表》。(表格可提前在门卫室领取)
(2)上交材料: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幼儿页)、幼儿出生证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备查。非本镇户籍人员另需提供工作证明或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五、审查与录取
1、招生小组对幼儿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招生计划、招生条件、招生年龄、男女比例等进行录取。
2、若报名中符合资格的幼儿人数少于幼儿园招生计划,直接安排已报名的幼儿入园,若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则采用电脑派位或摇珠派位的形式进行录取。
3、录取:录取时间为20xx年6月,幼儿园向录取幼儿派发录取通知书。
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1、家长凭录取通知书于20xx年6月到幼儿园办理入学注册手续,过时将取消入学资格,由我园另行确定招生对象。
2、注册时同时上交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验证表。
七、其他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为港口镇中心幼儿园。
招生联系电话:
秋季招生方案3
为加强对我校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市局20xx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员动员、区域负责、费用包干、奖惩兑现”的总原则,确保完成20xx年秋季招生任务,制定今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人员与组织架构
实行由校务会成员牵头负责分区域招生方法,各区域负责人在确认区域范围后在本校教职工中,自行选择本区域内各初中校招生责任人,并全程领导实施本区域招生活动。
秋季招生的日常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落实。
二、招生费用与奖惩方法
为调动招生责任人工作积极性,本次招生在参考前两年实际招生费用的基础上,实行乡(镇)校每生600元费用包干政策(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250元左右、招生组统筹经费每生50元左右,具体标准各组不强求统一,由组长自行制定),城区实行每生425元费用包干(其中:含对初中校每生300元奖励、责任人各类补助每生100元、招生组统筹经费25元);在招生活动结束后,按实际到校人数发放各招生组路程补助(按生源学校所在地到城区距离每十公里五元标准执行),以开学满一月后,实际在校新生数为奖励发放依据。学校将不再报支招生责任人任何其他费用。
本次招生设立招生团队及个人奖项,计分办法为:实际完成的比例与招生数占总招生数的比例各50%的权重计分,排出团体一、二、三等奖以及个人一、二、三等奖。年终考评将专门划出20%的“优指标”奖励招生先进个人。具体奖惩细则详见附件2。
三、时间步骤与具体工作
1、3月份学校启动招生宣传工作。办公室制定周详的宣传方案。(详见附件3)
2、3月上旬进行初中校专业需求调研,落实我校20xx年专业设置,并上报招生计划(详见附件4)。3月下旬出台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宣传资料。
3、3月中旬学校与区域招生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详见附件5)。3月下旬学校组织全体招生责任人培训,招办在3月15日前制定出校本培训教材等相关材料,安排好培训日程和主讲人。(详见附件6)
4、报请市局,请求于4月份召开全市职教招生工作会议,落实各初中校生源任务数(参见附件7),确定线下生70%以上的同学填报我校志愿。
5、中考前后实施责任人驻点招生。实施招生日报制和每周的例会制,全面指导、督查招生进程。
6、及时向市局汇报招生工作,寻求支持与帮助,特别是落实对各初中校有关人员的考核办法,落实市局专项考核奖励资金,请求召开市职教联席会议布署招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