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组织开展整治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活动-中共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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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组织开展整治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活动-中共安庆市

 

  中 共安庆市 纪委文件

 庆纪发〔2014〕 2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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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风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县( 市、 区)

 纪委、 监察局, 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要求, 从 2014 年 5 月 下旬开始到 7月 底, 开展吃喝风、“红包” 风专项整治工作。

 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 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方案要求, 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安庆市纪委 安 庆 市 监 察 局

 2014 年 5 月 23 日

 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风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

 浪费条例》 等有关规定, 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 市委相关规定精神,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统一部署, 决定开展吃喝风、“红包” 风专项整治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省委 30 条及市委 26 条的规定, 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专项整治吃喝风、“红包” 风的重大意义, 以鲜明的态度、 坚定的决心、自 觉的行动持续有力地推进作风建设。

 二、 范围和内容 ( 一)

 专项整治的范围:

 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和人员 。

 ( 二)

 专项整治的内 容:

 1、 吃喝风重点整治的内容 ( 1)

 党政机关、 党员 干部及公职人员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 2)

 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

 ( 3)

 违反规定超规格、 超标准接待和党员 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 4)

 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 企业、 个人转嫁招待费用。

 ( 5)

 以举办会议、 培训等名 义公款吃喝。

 ( 6)

 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 7)

 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

 2、“红包” 风重点整治的内容 本方案所称“红包” 是指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和赠送的“现金、 有价证券、 支付凭证” 等。

 ( 1)

 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 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

 ( 2)

 党政领导干部的父母、 配偶、 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 人违反规定接受与 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 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

 ( 3)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 管理部门工作人员 送的“红包”。

 三、 时间安排及方法、 步骤 ( 一)

 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 2014 年 5 月 下旬开始, 7 月 底结束。

 ( 二)

 方法与步骤 1.

 学习教育( 5 月 下旬)

 各地各单位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以及《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 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 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严三实” 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 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教育, 使广大党员 干部充分认识吃喝风、“红包”风的危害性, 自 觉遵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廉洁自 律各项规定, 坚决抵制吃喝风和收送“红包”。

 2.

 自 查自 纠( 6 月 份)

 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 干部逐一对照重点整治内容, 深入查摆吃喝风、“红包” 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是党员 干部都要向党组织作出公开承诺( 附件 1)。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

 ②不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③不接受服务对象请吃。

 ④不收送“红包”;已经接收的“红包”, 一律退回; 确实无法退回的“红包”,主动上交。

 公开承诺要于 6 月 15 日 前完成。

 三是各地各单位要通过财务检查、 审计和明查暗访等形式, 对本地本单位吃喝风、“红包” 风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 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县( 市、 区)

 和市直单位个人上交的“红包”, 交各地各单位纪检监察机关 ( 机构)管理, 财务部门建立单独台账。

 3.

 整改落实( 7 月 份)

 针对查摆发现的问题, 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要注重总结经验教训, 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及《安徽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考察及其接待管理暂行

 办法》, 结合专项整治, 制定完善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公务接待管理具体实施细则, 定期公开本单位公务接待费用,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

 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 对吃喝风、“红包” 风方面的问题, 立查立改,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务求实效。

 四、 工作要求 ( 一)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对专项整治的范围和对象、 内容和措施、 责任和要求等进行明确。

 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廉洁自 律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 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 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要及时公开举报方式, 接受群众监督。

 要加大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对典型问题, 公开通报曝光; 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既要对当事人进行查处, 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市纪委监察局将适时组织检查或抽查。

 ( 三)

 5 月 31 日 前, 各县( 市、 区)

 及市直各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市纪委。

 7 月 25 日 前, 各地各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吃喝风、“红包” 风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2)

 报市纪委, 材料径送市纪委党风室。党员干部个人签订的承诺书交由各级各单位存档, 以备检查。

 附件:

 1.

 党员 干部杜绝吃喝风、“红包” 风公开承诺书

  2.

 吃喝风、“红包” 风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附件 1

  党员干部杜绝吃喝风、“红包”风 公开承诺书

 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印发〈 关于组织开展吃喝风、“红包” 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皖纪发〔 2014〕 3 号)

 的要求, 本人向组织公开承诺:

 1.

 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

 2.

 不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

 3.

 不接受服务对象请吃。

 4.

 一律退回已经接收的“红包”, 主动上交确实无法退回的“红包”, 从承诺之日 起不收送“红包”。

  承诺人单位:

  承诺人签名 :

  2014 年

  月

 日

 附件 2

 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 盖章):

  2014 年

  月

 日

 说明:

 “查处问题” 栏, 被查处的同一吃喝风问题中, 有两名 ( 含)以上党员干部参加的, 统计时列入职务最高者一栏。

  内容 类别 数量 其

 中 市厅级 县处级 乡科级及以下 公开承诺情况 (人)

 吃喝风问题查处情况 查处问题( 起)

 查处人数( 人)

 给予党政纪处分( 人)

 “红

 包”风自查 自纠及问题查 处情况 上缴人数( 人)

 上缴金额( 万元)

 查处人数( 人)

 查处金额( 万元)

 给予党政纪处分( 人)

 备注

 抄送:

 省纪委、 监察厅。

 中共安庆市纪委办公室

 2014 年 5 月

 23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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