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上墙4篇

篇一: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上墙

  

  主要负责人职责

  1、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

  3、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6、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火灾事故,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

  11、参与其他有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单位名称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安全工作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组织并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并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4、组织并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认真做好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8、主要负责人外出,全权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火工作。

  单位名称

  经营场所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在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各项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法经营的现象。

  一、安全检查周期

  ①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一次,由安全经营责任人组织有关人员参与;

  ②日常巡查每日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③夜间和节假日安全检查不定期进行。

  三、安全检查内容

  ①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保养是否达到安全要求;

  ②其他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并处于备用状态;

  ③电气设备、电线敷设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④经营场所存放危险化学品是否超过临界值;

  ⑤员工是否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是否熟悉报警程序;

  ⑥

  员工是否熟悉本单位所经营危化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安全防护知识是否懂得化学事故应急处理办法;

  ⑦

  每次安全检查的有关资料是否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单位名称

  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在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1、不得从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

  2、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

  3、不得超范围经营以及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产品,经营业务场所内危险化学品存放量超过临界值;

  4、收发货物时,要仔细核对货物的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等,确保货物和单据一致,并做好记录。

  5、发现货物和单据不一致或货物包装损坏而致泄漏时,应及时与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联系,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妥善的处理。

  6.购销危险化学品要有明细帐本,如实记录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销售数量、品名等。

  7.经营活动过程中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要委托给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的单位。

  单位名称

  易制爆化学品经营管理制度

  1、防止易制爆化学品被用于私制爆炸物品,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积极响应国家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经营实行许可制度。

  2、经营制爆化学品,应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凭相应的许可证件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3、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4、经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查验《条例》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不得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禁止向个人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5、经营企业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年。应当在销售后5日内,将所销售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

  6、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出现流散、泄漏等情况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7、经营的易制爆化学品不得在公司经营场所内存放。

  8.不得将经营许可证转借他人使用。

  单位名称

  称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本制度规定了剧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4、程序

  4.1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4.1.1公司供应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剧毒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4.1.2使用单位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资名称、数量、规格上报仓库,由仓库人员根据库存量上报原料供应部门,供应部门按计划负责采购。

  4.1.3物资采购进厂后由仓库人员报物资进厂请检单,要求品管部中心化验室检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能入库。

  4.2剧毒化学品的运输

  4.2.1剧毒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4.2.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剧毒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4.2.3剧毒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4.2.4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4.2.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剧毒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要害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4.3剧毒化学品的存放

  4.3.1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4.3.2剧毒化学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4.3.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4.3.4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的通道及通风口。

  4.3.5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3.6剧毒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4.3.7剧毒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3.8根据不同的剧毒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4.3.9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4.4剧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4.4.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并不得在剧毒品场所饮食。

  4.4.3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4.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4.4.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

  4.4.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4.4.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4.8盛装剧毒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剧毒化学品一旦散落于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4.9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5剧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5.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等,必须严加管理,立即浸入消毒液内彻底消毒,并有专人负责处理。

  4.5.2剧毒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4.5.3加强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毒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验合格方可上交。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

  1、应认真学习关于易制毒化学品的知识,掌握危险物品的安全防护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应根据需要,规定危险品的存放的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性质相抵触的生产备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隔离清楚。

  3、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性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措施有:

  a、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具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b、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使用剧毒物品的场所饮食。

  c、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5、盛装易制毒化学品的容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险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6、配备必须要的医药箱,店铺办公室设有保健员,发生意外可做简单处理,严重者立即送医院治疗。

  7、化学危险物品的包装与标志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品。危

  险品的标志清晰。

  二、易制毒化学品的装卸与运输

  1、危险品的装卸人员,应按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堆放稳妥,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防止包装破损。

  2、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运输。

  3、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人。

  4、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易制毒化学品的车(船)。

  5、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

  6、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置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三、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保管

  1、管理易制毒化学品人员应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熟知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

  2、易制毒化学品必须贮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贮存室内,并设有专人管理。

  3、易制毒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灭火、防晒、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4、易制毒化学品的贮存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a、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

  b、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c、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d、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应保持安全距离。

  e、遇水燃烧、易烧、自燃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5、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6、贮存易制毒化学品的场所,应根据消防条例,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以及通讯、报警装置,保管人员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器具。

  四、易制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1、易制毒化学品的废弃处理,必须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2、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化学品,如废水、废气、废渣等必须经处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后方可排放,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

  3、易制毒化学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由企业有关部门统一回收处理本厂。

  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品的,必须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处置固体废物。

  单位名称

篇二: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上墙

  

  危化品上墙制度

  篇一:危货上墙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培训,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行业管理,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

  2、当好企业安全生产总指挥的角色,组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为副组长的企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持制定各分管领导的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及时听取分管领导的汇报,定期考核,并提出下一步工作目标。

  3、建立健全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选拔业务素质高、思想作风好、责任性强的人员担任企业安全全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的稳定,保证企业安全管理所需的装备、场地和经费落实到位。

  4、参与和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和总体规划,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生产上的重大问题,定期检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有关重大措施的落实

  情况。

  5、督促职能部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抓好企业干部职工的安全培训,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6、经常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安全生产,督促基层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坚持定期做好企业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遇有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应亲临第一线指挥,并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加强事故管理,对各类事故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事故按规定时间及程序报告有关部门,并对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认真执行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组织安全学习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和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行车安全竞赛等活动。

  3、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检查营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保障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

  4、负责本单位安全事故的处理、统计和上级。

  5、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协助做好驾驶员的审验,评比工作。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协助公司负责人做好本公司安全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各级主管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3、协助总经理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同时布置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安全操作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研究解决,并要求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要组织复查,并将有关资料存档。

  6、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7、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后,应迅速查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8、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

  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2、保证安全教育时间,尤其对驾驶人员每星期至少安排2小时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职业道德规范、交通规则、安全基本常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行车经验、安全评比条件、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等。

  4、安全教育的形式可多种多样,如过安全日、开安全例会、出车前进行安全嘱咐,以及图片展览、智力竞赛、观看录像、办安全专栏、开展安全对话、举办安全常识讲座等。

  5、安全教育要注意联系实际,并与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宣传好人好事结合起来;针对综合交通状况,与如何加强安全工作的讨论结合起来;针对职工的工作特点,与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强化职工安全意识,避免空洞说教。

  6、曾经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要结合事故后果、原因及责任分析,反复进行教育,使职工痛定思痛,居安思危,吸取血的教训,警钟长鸣,常备不懈,时刻不忘安全工作。

  7、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对参加教育活动缺席较多的人员,要组织补课。

  篇二:安全上墙制度

  危

  化

  品

  经

  营

  单

  位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日

  安全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安全经营责任制

  .......................................21.经理职责

  ..............................................................................................................................22.主管负责人职责

  ..................................................................................................................33.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44.技术人员职责

  ......................................................................................................................45.财务人员职责

  ......................................................................................................................56.营销人员及其他员工的职责...............................................................................................5二、安全管理制度

  .........................................61.安全教育制度

  .....................................................................................................................6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63.安全管理机构图

  ..................................................................................................................三、经营、销售管理制度

  ...................................四、危险化学品装卸、搬运操作规程

  .........................五、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六、经营环节交接责任制

  ..................................13七、运

  输

  管

  理

  制

  度

  ...................................14八、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5九、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6十、事故报告处理管理制度

  ................................1十一、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2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安全、消防方针,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安全经营责任制

  1.经理职责

  1.1经理是本单位安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标准;

  1.3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

  1.4组织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1.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安全评价,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1.6组织制定修订并负责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7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工商注册登记,并按期进行年审;

  1.8按规

  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储存、运输;

  1.9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

  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火灾事故,并组织事故的调查分

  析工作,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事故,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

  1.11参与其他有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2.主管负责人职责

  2.1主管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防火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防火负直接责任;

  2.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在工作过程中予以具体规划和落实;

  2.3协助经理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2.4参与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5组织并参与安全检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对于不能及时整改的,必须报告经理,同时采取相应有效的安全措施;

  2.6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学习安全、消防知识,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2.7参与其他有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2.8经理外出,全权负责本单位的安全、防火工作。

  3.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安全工作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3.2负责制定及修订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火及所经营危化品的危险特性、危害性、安全防护知识的教育培训;

  3.4负责购置消防器材及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3.5实施安全检查、督促并协助领导做好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3.6及时如实报告安全、防火事故,参与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7认真做好安全档案的管理工作。

  4.技术人员职责

  4.1遵守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

  4.2负责提供本单位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危险性、危害性及安全防护资料,提供这些危化品在装卸、运输、贮存、使用时的安全技术要求,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4.3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工作。

  篇三:能源站化学上墙制度

  化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

  2)

  3)

  4)

  5)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化学药品的性质、保管方法及可能发生的危害。

  应按要求取用化学药品、危险品,严禁超量取用,多余药品严禁随意丢弃。

  实验室用化学药品入库出库都应登记,帐与物要相符。

  标签不完整,不清晰,盛装药品的容器出现破碎或不完整的化学药品严禁使用。

  在操作使用易挥发有毒、有害药品时,应熟悉药品的性能并在通风厨内进行,防止有毒气体对人身

  造成伤害。

  6)

  7)本班组使用剧毒药品时,用后的容器要及时清洗,残液要做无害化处理,不准随意倒掉。

  任何人不得将有毒有害药品带出试验现场,更不得将有毒有害药品用于非生产或送给他人,如确有

  特殊需要,需经分管副主任签字同意,公司批准后,方可带出现场。

  8)所有化学危险品及含毒物质等一旦发生丢失情况,岗位人员应及时汇报各级领导,必须时要报告当

  地公安部门查处。

  1.分析数据的管理

  1.1分析结束后应立即将数据填入相应的各类报表中,并在化验人员栏上签字。

  1.2所有记录都应使用钢笔或水笔填写,禁止使用铅笔和圆珠笔。

  1.3使用回归法计算出的数据应将公式写在备注栏。

  1.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横线表示消去,并在数据上盖上修改人的印章,再在旁边写上更正的数据,应保留原数据的清晰可见,禁止涂改、刮擦数据。

  1.5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数据处理和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所有原始记录至少要保存二年以上,重要记录要永久保存。

  2.采样、留样及样品的复查

  2.1采样应严格按照有关试验方法的要求进行,保证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2取样时要根据所取样品的物料性质准备不同的取样工具和装样的容器并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2.3取样时若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障,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有关的生产人员。如确因生产急需非采样不可,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采样者的人身安全和所采样

  11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4不得在雷电、暴雨期间或风力超过7级(含7级)的气候条件下进行室外的采样工作。

  2.5采样完毕后,应立即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样品名称、采样部位、采样日期、时间和采样人。

  2.6采得样品应立即分析或封存,以防止氧化变质和污染。

  2.7样品的保留由化验室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保留样品的容器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2.8样品的保留量要根据样品的分析用量而定,应不少于两次分析用量,一般水样为500ml,煤样100g,油样500ml,其他样品视情况而定。

  2.9样品保留时间:除特殊情况外,水样和油样均保留至下次取样时间,煤样入厂煤为2个月,入炉煤为个一个月,煤粉、灰渣为7天,外购大宗原材料样品保留一周。

  2.10对化验结果有疑问需要复查的,应由不同的化验员对留样进行分析。

  3.药品的配制

  药品配制好后应立即贴上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药品名称、药品浓度、配制日期、保质期、配制人。药品配好后要在药品配制登记本上登记。

  124.化验分析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会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如埃尘、温度、湿度、振动、噪声

  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

  5.

  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时,分析人员应认真查记录、计算、操作、试剂、试验方法、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复验,复验后确定仍为异常后再下结论。

  6.

  分析人员应对分析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原始记录采用本部门统一设计的格式。

  1.1根据化验项目确定化验报告单格式,化验报告单应采用规范的文字、技术术语、符号、法定计量单位等。

  1.2任何人不得对运行表单及化验报告单进行私自更改,如因化验项目或其它因素发生临时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征得分管副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

  2)化验员应按原始记录的要求认真填写。

  2.1化验原始记录由化验人员在化验现场对化验过程及时详细填写,不能凭记忆、追忆或事后抄写,不得随意更改,更改需加盖更正人印章或签名缩写。化验员对所记录的数据、文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2.2记录要清晰、规范字迹易于辨认,书写密度适中留有涂改余地,记录应该用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铅笔。

  2.3原始记录所列项应全项记载,无内容处应打斜杠(标记“/”号),不得不填或省略、简化。

  132.4涉及检验结果的中间数值必须全部详细的记录在原始记录上。

  2.5原始记录中需要计算的、计算过程所需的已知值、实测值、中间值和结果应前后有序,表达清楚。

  2.6更改计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由更正人签章。

  3)审核检验报告

  3.1审核内容:原始记录的完整性,仪器设备运用的正确性,各项计算和数据处理的正确性。

  3.2化验项目完毕后,化验员依据各类原始记录、信息系统、化验依据进行统计、整理、汇总后录入电脑并审核。

  3.3化验报告审核后,应加盖“化验专用章”后发放,不盖章的检验报告无效。

  3.4如在审核的过程中发现数据或其它内容有误时,应立即修改。对已发送的报告作修改时,必须采用另发文件的形式,说明对原报告所做的修改内容,并存档。

  4)化验报告的保管

  4.1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查阅化验报告单,化验报告单如需进行查阅,需经化学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提供。

  4.2化验班长或技术员应作好计算机系统的数据库维护工作,以免造成检验数据的混乱、丢失。

  4.3原始记录的保存期限为2年。

  144.4原始记录销毁时,由化学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化验成员至少两人一起进行销毁,并填写《文件记录销毁清单》。

  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

  2)每一个化验员应该有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精密细致的观察和整齐清洁的实验习惯。

  工作前应打扫实验室卫生。养成工作前和工作后洗手的习惯。工作前如果手很脏,就可能沾污实验

  仪器和试剂、样品,引起实验误差。工作后也必须用肥皂仔细洗手,以防有毒物质在吃饭或喝水时带入口中。

  3)工作应有计划,做好必要的准备,有条不紊的进行。实验仪器应放置整齐,实验台面及地面应经常

  保持干燥、清洁,不得向地上甩水,实验告一段落应及时进行整理。火柴头、碎滤纸等物应放在废物箱内,不得随地乱扔或倒入下水道。

  4)进入实验室必须更换试验服工作服,实验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在非工作时穿用,以防有害物质

  扩散。实验室内严禁吸烟、吃饭。不能用实验器皿盛装食物。禁止在化验室做饭。

  5)

  6)

  7)

  158)

  9)

  工作中一切用品和工具用完应放回原处。

  禁止使用玻璃仪器喝水或用作餐具。

  化验室内禁止其他人入内。

  化验室内禁止烟火。

  禁止任何人将化学药品带出实验室作为它用。

  实验室电子天平的使用与维护制度

  1)

  2)

  3)

  4)

  5)

  6)

  7)

  8)

  9)

  因电子天平存放时间较长,受位置移动、环境变化影响较大,天平在使用前一般都应进行校准操作。

  将天平置于稳定的工作台上避免振动、气流及阳光照射。

  在使用前调整水平仪气泡至中间位置。

  电子天平应按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预热。

  称量易挥发和具有腐蚀性的物品时,要盛放在密闭的容器中,以免腐蚀和损坏电子天平。

  经常对电子天平进行自校或定期外校,保证其处于最佳状态。

  如果电子天平

  16出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不可带“病”工作。

  操作天平不可过载使用以免损坏天平。

  若长期不用电子天平时应暂时收藏为好。

  17

篇三: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上墙

  

  危险品管理制度-简

  第一篇:危险品管理制度-简

  陕西省人民医院

  危险品管理制度(暂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范危险品的装卸、储存、发放、使用、废弃及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造成伤害,特制定以下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危险品定义

  及分类

  危险品是易燃、易爆、有强烈腐蚀性、有毒、有放射线物品的总称。常见危险品有:爆炸物、易燃物、氧化剂、有毒物、放射源、腐蚀性化学品等。如:汽油、硝酸甘油、强酸、强碱、苯、萘、赛璐珞、过氧化物等。

  二、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放射源辐射防护符合国家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二)、在购置新源时,应与放射源生产单位(或原出口国或废源集中贮存设施)签订废弃放射源贮存和处置协议。新购放射源必须有国家统一编号。

  (三)、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源建设项目,建成调试后,在试运行三个月内,必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配备必要的检查或监测设备。受辐射剂量较高的技术和操作维修人员要配备带报警装置的个人辐射剂量计。

  (五)、对运行中含放射源的装置和场所,要配置剂量监测和报警装置,并定期检验,确保辐射防护设施完好与含源装置性能的稳定。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安装带报警的剂量测量仪器。

  (六)、放射源专人保管,实行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杜绝“以用代管”现象,防止放射源失控现象发生。建立放射源使用登记制度,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源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七)、制定放射源使用操作程序,责任到人,并在工作场所悬

  挂。

  (八)、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九)、辐照设备或辐照装置应有必要的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十)、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文字。

  (十一)、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落实防火、防盗、防丢失、防泄漏。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火灾和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环保、公安部门报告。

  三、放射源库房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库房值守人员应定时对放射性物品库及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值守记录。

  (2)库房保管员应定期对放射性物品帐物进行盘库,并做好相应记录。

  (3)相关科室负责人对放射性物品库的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4)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放射性物品库的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做相应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5)重大保卫工作或重要节假日前,对放射性物品库进行检查,并做相应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一年。

  (6)发现库内放射性物品丢失、被盗事故或案件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并及时经保卫处向上级环保和公安部门报告。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各相关科室、实验室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此管理规定。

  (二)剧毒化学试剂的采购由药剂科指派专人负责,并到公安机关办理审批开证手续。

  (三)全院剧毒化学试剂由药剂科采取专人、专柜、专账、“双人双锁”集中存放毒品库管理,实验室不得存放剧毒化学试剂。

  (四)各使用单位领取剧毒化学试剂前,须填写剧毒化学试剂使用申请表,详细注明实验名称,使用数量(仅限一个课题或实验),实验完成时间等内容,领用人及科室负责人签字;领用剧毒化学试剂时,需有两人领取并签字;领取数量应为一次实验用量。

  (五)使用剧毒化学试剂过程中必须建立详细完整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实验内容,每次使用数量,使用者等内容;工作完成但剧毒化学试剂未用完时,必须及时退还药剂科并办理相关手续;剧毒化学试剂使用空后其原包装物必须退还药剂科。

  (六)各相关科室、实验室应落实

  “危险化学物品安全专人管理”的规定:

  1、科室要有副主任以上人员担任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负责人,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和自查工作,并在医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卫处)备案;

  2、实验室要设安全员专人负责本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的日常管理和安全自查,并在医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七)各相关科室、实验室应落实危险化学物品安全管理规定,并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管理细则,张贴在科室和实验室显著位置,并在医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八)各相关科室、实验室建立危险化学物品自查制度:

  1、科室、实验室安全员应每日进行负责检查,并填写自查记录,每周汇总一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本科室负责人汇报。

  2、科室、实验室负责人每周进行自查,并有书面记录。

  3、医院安全委员会负责监督各科实验室的自查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并填写检查记录。

  4、药剂科负责对剧毒化学试剂使用情况的日常管理和检查。

  5、医务处负责对各部门单位使用剧毒化学试剂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监督抽查。如发现违纪情况,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将承担处罚和由此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九)科室、实验室建立报告制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医院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有详细的报告记录。

  保

  卫

  处2015年2月10日

  第二篇:危险品管理制度(范文模版)

  保润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剧毒品、易制毒品和危险品管理规章制度

  1.目的为了加强本公司有毒有害危险品的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品的计划、储存、使用和处置等程序,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杜绝人身伤害,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订此本管理规章制度。2.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部门所有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采购、保管,适用于(含生产、试制、化验、储存、运输、废物处理等作业)。

  3.责任

  3.1部门经理为主管领导,负责各部门领用剧毒品、易制毒品的批准。3.2品管部为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入库验收。3.3物流部负责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发放和复核工作。

  3.4领料人负责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领用、现场监督、复核和退库工作。

  3.5安全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检查和隐患排查处理。4.要求

  4.1剧毒品、易制毒品采用专库或专柜保管,人员入口处设有防毒面具(罩)柜,附近应有水龙头和急救用品及相应的消防设施。4.2所有涉及剧毒品、易制毒品的人员应掌握所保管剧毒品、易制毒品的理化特性、毒性和防护办法,应急救治措施等。

  4.3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时,使用人员应预先穿戴好防护器具,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其防护器具应按剧毒品、易制毒品得特性来配置)5程序5.1采购

  5.1.1本公司因生产、试制、检测、化验等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化学品应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名称、数量、质量)至物流部。

  5.1.2物流部负责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

  《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并指定专门负责人,主管《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的保管、填写、审核、签批和使用相关事项。

  5.1.3物流部列出需采购的剧毒品、易制毒品名称、数量、质量、供应商等,到公安部门申报办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5.1.4物流部凭公安部门的许可证,到许可的供应商采购所需的剧毒品、易制毒品。

  5.15剧毒品、易制毒品的运输应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或供应商在取得运输许可证后,按规定路线进行运输。5.2验收

  5.2.1对采购进厂的剧毒品和易制毒品,物流部应组织安排仓库,品管部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保管。

  5.2.2验收时物流部和品管部必须有1人以上参加,并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5.2.3物流部同时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或《易制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和《原厂报告单》复印3份,一份由物流部存档,一份交部门主管备案,一份粘贴在《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单》背面交仓库存档。5.2.4主要验收内容:

  包装物的完好性及数量检查:物流部、仓库核对供应商和原厂报告单,符合后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渗漏、粘附杂志、封口是否完好;标签、标志是否相符、完整;总件数和单件数量是否符合,同时做好《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收发台账》和《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入库单》记录。到货验收合格,仓库请验单中申请免检合格。如果在验收中发现问题,保管人员应拒收,报告物流部,并作退货。情况严重的报公安部门处理(如:短缺、遗失等)。

  5.3保管

  5.3.1剧毒品、易制毒品的保管应做到标识明确(品名、数量、批号),互起理化反应的剧毒品、易制毒品应严格分离保管,同时仓库向实验部和生产部提出申请制作相应的“安全周制卡”并张贴上墙。

  5.3.2剧毒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不得一人代管双锁。5.3.3剧毒品、易制毒品的贮存要求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程中第6.5条之规定。

  5.3.4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员应每天对保管的剧毒品、易制毒品进行清查,在每次领发剧毒品、易制毒品后应进行帐、物核对,确保其品种、数量、标志准确无误。5.4领用:

  5.4.1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领用,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5.4.2使用的车间(部门)根据生产工艺或试验方法要求到部门经理那填写《剧毒品、易制毒品领用审批表》,由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领用人到部门经理审批,批准后填写《剧毒品、易制毒品领料单》然后双人到专库(专柜)领料。

  5.4.3领用剧毒品、易制毒品时应双人开锁、双人称量、双人登记核对。

  5.4.4领用人(双人)凭领用证到安全柜处向保管员(2人双锁)领取剧毒品、易制毒品,保管人应仔细审查领用证各项无漏、误、缺后,并按双人开锁、双人称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发。保管员同时填写《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收发台账》,并妥善保存。5.4.5领用人领到剧毒品、易制毒品后,应负监管之责,不许随意放置。

  5.4.6领用证一式三份,领发双方应严格按表列填写,一式留库,一式留领用单位,一式由领用人送部门经理存档。5.4.7剧毒品、易制毒品使用时,必须双人双称量、双人投料、双人收回包装袋(器皿),称量器具如接触到剧毒品、易制毒品,必须按解毒法来进行清洗,严禁随意水洗,以免造成人身沾粘或环境污染。5.4.8领用的剧毒品、易制毒品数量不能大于一个工艺流程用量,一个工艺流程时间长于1天的,应分次领用。

  5.4.9根据工艺要求,剧毒品、易制毒品在1天内需多次投料的,车间可设立贮存室(柜),其管理领用必须按上述各条款办理。5.5包装材料的处理:

  5.5.1剧毒品、易制毒品使用后的包装物应退回保险柜保管,并实

  行双(人)退、双(人)收制度,建立《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包装材料台账》。对剧毒品包装物应有专门的库(柜)放置。

  5.5.2剧毒品、易制毒品的包装物应统一存放在固废中心,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记录,然后将其交给专业的危险固废品处理机构。5.5.3属于供应商可回收的包装物,应按环保要求妥善保管。5.6退库:

  5.6.1使用后有剩余的剧毒品、易制毒品应当日退库。

  5.6.2退库应填写《剧毒品、易制毒化学品退库单》然后双人到专库(专柜)退库。

  5.6.3退库手续相同于领发手续,实行报批、双人退收办法。5.6.4保管员应查对领用单据及退库品种、数量、确保进行相符,如有不符应拒绝退库,如有短缺应报公司部门经理直至报公安部门追查。5.7检查及处置:

  5.7.1物流部应每周组织两人以上对剧毒品、易制毒品进行安全管理检查。

  5.7.2品管部、安全部应把剧毒品、易制毒品的保管、使用、销毁等作为安全、环保的重要的内容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5.7.3剧毒品、易制毒品的保管、使用中出现渗漏、破损,应立即报告部门领导,并组织相关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更换、难以处理的报环保、公安部门处理。

  5.7.4发现丢失剧毒品、易制毒品,对生物、环保有很大危害的,应及时上报公安、环保、主管部门。

  5.8品管部化验使用剧毒品、易制毒品的管理:

  5.8.1鉴于品管部化验使用的剧毒品、易制毒品为多品种、小剂量的状况,在品管部设立独立的保管专柜。

  5.8.2品管部化验使用的剧毒品、易制毒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必须按本管理制度办理。

  第三篇: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化品采购、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一、采购

  1、采购生产使用产品的数量必须按照每次生产计划的定制采购数量不得造成每批次生产完后,危化品原料剩下400公斤以上;油漆采购必须保证两周以内的用量。

  2、采购人员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3、采购人员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4、采购人员不得委托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化学品;禁止验收不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的危险化学品入库。

  5、采购剧毒品,必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剧毒品准购证和准运证。

  6、采购人员应向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单位索取所采购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二、生产

  1、生产和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及相关作业证,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方可进入作业场所作业。

  2、安全检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边检查,边改进,制止违章作业,及时防范和整改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认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每次生产前必须做好应急预案。

  3、生产车间内严禁烟火,任何人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烟卷等火种进入车间和仓库。

  4、凡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

  5、目前公司的一部分产品在其他公司代加工,员工必须遵守他人

  公司的规章制度。如与本制度有冲突以他人公司制度为准。

  三、危险化学品销售

  1、销售人员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2、销售人员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3、销售人员不得将危险化学品销售给未取得《安全评估审查意见书》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登记证》的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

  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四、储存

  1、油漆部分必须委托储存在有危化品储存资质的仓库内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提出双方的责权利。

  2、生产所需的危化品存放在代加工公司的按其相关制度管理,存放在本公司库房的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运输

  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委托具有化学品承运资质的单位采用专

  门运营汽车、专业司机进行运输,并与承运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提出双方的责权利。

  2、少量的样品可以由普通车辆运输,但数量不得超过50公斤,车内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

  六、处置废弃

  集中收集,统一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方可排放。

  七、公司使用的所有化学产品,必须有理化性质、性状、包装方法、毒性学资料、危险特性、操作处置与储存、健康危害、急救措施、防护措施、废弃处理等相关资料,发放到相关部门。

  第四篇:危险品管理制度

  黑龙江华电东宁瑞信一期49.5KW风电场场区

  道路工程

  危险品管理制度

  黑龙江汇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为加强我公司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危险物品,是指我公司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易燃液体等三类。

  三、凡我公司从事与危险物品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负责,有关人员必须接受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管理部门职责

  (一)安全部门: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监督综合管理工作,对危险物品管理各环节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并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危险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设备动力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公路准运证,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办证工作,拟定危险物品运输工具的维护保养计划,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监督实施。

  (三)供销部门:负责办理危险物品购买证、准购证以及购买、运输、储存,负责本部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四)保卫处:做好油库、炸药库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危险物品的运输押运工作,负责营救危险物品事故受害者,指挥、疏散、撤离危害区域人员。

  第二章

  储存、使用

  一、危险物品的储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储存方式、设施;

  (二)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三、危险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储存剧毒物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储存其他危险物品的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由设备、安全部门牵头进行,并备案上报有关管理部门。

  四、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必须建立相应的台帐,保证帐物相符。剧毒物品须注明用途。

  五、危险物品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储存、使用场所应设置通讯报警装置,保证在任何情况下能正常运行。严防被盗、丢失、误用。若发生上述情况,必须立即向安全保卫部门报告。

  六、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七、处置废弃危险物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运

  输

  一、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遵守国家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交通行业标准(JT3145-91)

  《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作业规定》的规定。

  二、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县(市)级以上道路运证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物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三、运输危险物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

  四、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驾驶员、提货员及押运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并立即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五、危险物品运输时必须做到:

  (一)必须对运货单的提供的资料予于查对核实,必要时到货物现场和运输线路进行实地勘察。

  (二)运输爆炸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及需控温的有机过氧化物、使用受压容器罐(槽)运输烈性危险品,以及危险货物月运输量超过100吨,均应于起运前十天,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报送危险货物运输计划,包括货物品名、数量、运输路线、运输日期等。

  (三)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包装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凡不符合规定要求,不得装运。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四)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运行中司乘人员严禁吸烟,停车时不准靠近明火和高温场所。

  (六)运输结束时,必须清扫车辆,消除污染。

  六、凡装运危险货物的车辆,必须按照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悬挂规定的标志和标志灯。

  七、运输危险物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

  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危险化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运输危险物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第四章

  监督检查与事故应急救援

  一、安全部门按照本制度对公司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设备动力部门对从事危险物品运输、储存、使用单位的设施及设备进行检查;供销部门对危险物品储存、运输中的安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整改。

  二、任何单位、部门发生危险物品事故时,必须按公司事故报告制度执行。当事人或知情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至公司调度室,报告要说明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简要经过、伤亡情况、初步原因推断和报告人等内容。若抢救伤者须移动现场的,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并做好明显标记。

  三、公司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主管安全领导(节假日及时报公司值班领导)。由公司值班领导或主管安全的副公司长按预案的规定,迅速组成危险物品道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通知疏散引导小组、安全防护小组、医疗救护小组和救援物资调配小组等有关成员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措施。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运政和危险物品综合管理部门。公司调度室必须做好记录。

  四、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实施相应的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第五篇:危险品管理制度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危险品管理制度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危险品管理制度

  编制:复核:审核:.云南建投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2017年8月1日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危险品管理制度

  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对本单位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工作中所有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控制。

  三、职

  责

  1、安全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组织实施(包括必要的培训)。

  2、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内危险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应工作范围内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管理。

  四、工作制度

  1、危险品的识别

  本制度所称危险品:包括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强酸、强碱腐蚀品等。

  2、工作人员要求

  危险品采购、搬运、贮存、使用等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按照岗位要求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各部门对使用和操作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熟悉规章制度,熟悉操作工艺,熟悉物品的特性,严格按标准操

  作。

  3、标识控制

  危险品应进行标识,防止误用,避免出现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事故。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危险品管理制度

  标识时应写明危险品的名称、危险性(有毒、易燃、易爆等)、数量、保存条件、互为禁忌物。

  4、危险品的采购

  1)危险品供方的选择与评价

  使用危险品的部门调查危险品供应方的管理情况,评价选择合格供方。2)实施采购

  采购员在购买前应填写《危险品采购清单》,并在合格供方内采购。采购的物品上应有明显标识,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物品不得采购。

  3)危险品采购的验证

  化学品到货后,由使用部门和安全部门共同验收,包括:名称、数量、标识、外观等,并填写《危险品验收记录》。

  5、危险品装卸控制

  桶装危险品装卸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倾倒;装卸化学品的员工操作时,应戴上个人防护用品。危险品装卸过程的溢洒、泄漏要及时地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

  6、危险品使用

  1)各部门使用的危险品要经过分析确认,相抵触的物料不能存放在同一区域,各部门在领用装卸危险品时,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和倾倒,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严禁滴漏、随地遗弃。

  2)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领用时严格填写《危险品领用单》。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危险品管理制度

  3)剧毒物品必须双人双锁管理,领料、使用有毒物品必须两人以

  上,领用数量不准超过所需量,若有剩余要及时上交库房,不准擅自存放和转让。

  4)各部门在使用完化学品后,对其残液不可随意倾倒破坏环境。

  7、危险品储存

  1)储存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2)危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由专人管理。仓库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3)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不得超量储存。不准在办公室、休息室内存放汽油、油漆、香蕉水、酒精等易燃物品。各部门、科室、项目部应将工作间与库品存放处相分离,严禁将火源带至库品存放处,并派专人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消防材料必须配置齐全,并固定放置在易取和显眼的地点,消防器材由专人定期检查更换,并禁止挪用。

  4)危险品的存储应放在不容易碰撞的地方,防止因碰撞而引起的泄漏。

  5)储存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应配备消防灭火设施,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外出工作时携带的危险品应妥善保管,并配备消防器材。

  6)有毒、易挥发和冒烟的试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高压气瓶(氧气、二氧化碳等),应牢固地存放在阴凉处,搬运时勿碰撞。氧气瓶附近不准堆

  大理市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八项目经理部

  危险品管理制度

  放易燃物,出气口、减压阀及所用工具不准与油类接触,如发现油迹,及时用有机溶剂清洗,瓶内气体不要用完,要保留几个残压。

  8、报废处理

  销毁、处理危险品时,首先经过质量技术部门检测分析确认,提出报废处理意见,经负责人批准,到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做好记录。

  9、火灾控制

  1)发生化学品火灾时,不应单独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保证人员的安全。

  2)扑救爆炸物品火灾,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物品爆炸时的威力。

  3)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

  4)扑救毒害品,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5)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

  10、安全部门要对各部门的危险品控制的预防措施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使用单位对使用、储存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各责任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安全。

篇四: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上墙

  

  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管理

  1.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三双”原则: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存贮、双人收发,其中剧毒类危险品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五双”原则: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存贮、双账记录、双人收发、双人使用。

  2.化学危险品应贮藏于专业贮藏柜或贮藏室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非管理人员不得开启或入内。

  3、贮藏室内应配备通风设施、消防设施,室内严禁烟火

  4、贮藏室内对不同性质危险品应根据特性分类隔离贮藏,不能混存。

  5、定期检查贮藏环境,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使用

  1、化学危险品实行双人收发,精确计量后当场登记。

  2、领用人必须登记使用用途,经教学部门审批后领取。严格控制药品领用数量,使用仅限于教学或科研实验,实验余量及时回收入库。剧毒类危险品使用过程应双人操作,并填写使用记录。

  3、化学实验室应建立化学危险品入库、领用、回收、报废等环节的审批与登记制度。对流向、用途、计量建立详实书面记录。

  4、化学实验室应建立化学危险品专用帐册,根据出入库原始凭证及时登帐,并定期盘存。做到计量精确、记载清晰、帐物相符。

  报废

  1、化学危险品由于失效、过期、标签不明等原因须报废时,应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员提出申请,上报学校教学部门批准。

  2、一般化学危险品,经批准同意后,使用专业技术手段进行报废处理。

  3、无法自行处理的化学危险品,经批准同意后,联系专业环保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推荐访问:危化品仓库管理制度上墙 管理制度 仓库 危化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