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8篇

篇一: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其改革与发展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点。然而,由于国有企业的庞大体系和复杂管理结构,加之一些不合理的制度存在,导致其监管难度和隐患增加。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大监督体系成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措施。

  大监督是一种全方位的、持续不断的监督,旨在保障国有企业的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建立大监督体系,必须充分发挥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职能。具体来说,一方面,要加强纵向监督,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从总部到股份公司的监督网络;另一方面,要加强横向监督,建立内部监督、审计、法律等多元化监督机制。

  构建大监督体系,需要注重以下几点:

  一、加强中央监管,确保国有企业合规经营

  中央对国有企业的监督职责是决策、部署和管理,必须做到监督全覆盖、全面勘察。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的重大事项必须由中央审批,建立中央与国企之间的“监察责任状”,掌握国有资产、资金运作的核心信息。中央企业的重要经营决策和管理制度制定,应当得到国资委的监督审查。同时,国资委要加强对企业的横向联调,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进行加强监管。

  二、推动地方治理,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地方监管

  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具有重要作用,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力度,提高审查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加强地方政府专门机构对国有企业管理的监督职能,加强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三是进行地方政府与国有企业的横向沟通,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管理。

  三、建立由国资委牵头的大型企业监管机构

  国有企业数量庞大,涉及领域广泛,各级政府的信贷、税收等各种支持政策修复难度大,加之监督职责的分散,导致国有企业的管理难度增大。因此,建立由国资委牵头的大型企业监管机构,整合各级政府资源和监管职能,最大程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促进国有企业规范经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是非常必要的。

  四、建立多元化的内部监督机制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是制约国有企业腐败的重要措施之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系统,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强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核。此外,尚需增强制度建设与文化建设,协调利益关系,创造良好的内部管理氛围。

  五、加强大数据和智能化监督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智能化监督的推进,加强大数据和智能化监督成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手段。可以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优化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运作情况的监控。

  建立大监督体系的实践与思考,需要综合运用以上措施进行体系化建设,保障国有企业规范经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需要继续扩大社会各方面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倡导诚信经营,为国有企业全面走向市场化、国际化、多元化打下坚实基础。

篇二: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查振旺

  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15期

  摘

  要:构建大监督体系格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的有益实践,将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

  坚实保障。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全面深化的进程中,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完善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推动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整合,构建大监督体系格局,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实践与思考

  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工作在任务、地位、作用上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开展,只有准确把握当前新形势和新要求,适应新常态,才能为保障国有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发挥更好的事前防范作用。

  一、树立大监督理念

  大監督工作必须紧随新形势、新常态,及时转变监督理念、方式、整合职能,把握规律,顺势而为。

  1.转变观念,督帮结合。监督是为了有效推动工作的开展及落实。要践行“督中有帮、督帮结合”的理念,既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体现督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要考虑实际困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地施号发令,加强过程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解决。

  2.正确把握着力点,精准发力。一方面,正确把握好着力点,集中力

  量,抓大事、督要事、查难事,把督查贯穿到企业中心工作的每个环节,层层监督。另一方面,实行分类分级监督,发挥部门作用,强化部门责任,“单一作战”转变为“联合行动”,不断扩大监督的宽度。

  二、目前国企内部的主要监督形式

  1.监事会。也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的必备监督机关,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行政管理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代表全体股东对公司财务及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全体股东负责。

篇三: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范文(通用6篇)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等部门监管的同级企业和逐级投资组建的企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的文章6篇,欢迎品鉴!

  【篇一】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构建科学的大监督工作机制,使大监督体系建设成为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环节,必须准确把握大监督工作机制在监督主体、监督职责、制度保障、专项监督及信息共享等五个重点,着力提升监督工作水平。

  明确监督主体,形成监督合力。大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监督主体是各应该是专业管理部门,要在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工会等监督部门监督作用的同时,更加突出专业职能部门在业务管理领域内的监督主体责任。通过监督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系统化建设,建立两个体系(即建立各部门监督信息互通的运行体系,建立专业部门对业务领域全面覆盖的管控体系)。要充分发挥管理部门专业优势,加强相关业务领域的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强化对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风险的实时全程防范。形成协同配合、信息互通、相互衔接,全方位覆盖的立体化监督网络。

  明晰监督职责,确保权责对等。为强化监督责任,明确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大监督体系建设应重点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业务管控这一核心,制定可量化、具体的监督细则,逐项明确规定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的职责,细化完善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强化其一岗双责意识,体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的监督原则,对关键人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有效监督,防范权力失控、监督失效、管理失职。

  制度保障,加速高效运作。企业的管理理念是通过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来实现的。制度不仅是管理的依据,也是监督的标准。实施有效的企业内部监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监督工作有据可依。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完整的系统工程,要调动每一个管理链上的人员发挥合力、形成合音,建立健全制度是基础。要在监督工作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建立健全完善高效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以规范性的制度明确大监督体系中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制定切实可操作的工作标准和考评尺度,使每位员工在完成自己所负责工作流程的同时,又自动履行对其他工作流程的监督责任,实现权力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让靠制度管理、用规则约束、按流程办事、让数字说话、凭机制奖惩成为一种常态管理机制,实现责、权、利按照规定的程序在有效的监督下在线运行。

  借力风险管理,强化专项监督。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作为查纠问题、化解风险、改进管理、实施问责的有效手段,是监督工作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载体,但各业务领域专项检查任务重、交叉重叠,容易导致监督力量分散、整体效果欠佳。为有效解决好这一问题,应借力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管理,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以重点项目专项监督为抓手的工作方法,对专项监督工作进行有效整合,集中业务部门的力量,组建多方参与、专业互补的工作机构,采取联合实地督查,一体化办公方式开展专项监督,把监督的重点放到影响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上,分析经营管理活动中与实现企业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有效改善企业管理。

  注重信息共享,提升监督实效。要发挥大监督工作机制纵横协同、信息互通的体制优势,既应以职能部门管理水平的提升作为检验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效果的标准,又应充分发挥大监督机制有纠偏堵漏、促进管理的功能,通过巡视、专项监督检查等多种渠道,使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能够及时查找分析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短板和瓶颈问题,将监督成果充分应用于企业有错必纠、持续改进的过程中,督促管理主体履职尽责,将监督责任、措施和要求融入核心业务流程、落实到重要岗位,有效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科学发展。

  三、夯实三个基础,促进长效管理

  大监督工作机制的规范运行和落地生根,需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文化支撑和工作措施,切实保障其相互协同、无缝衔接、运转有力。从而真正形成促进企业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长效机制。

  文化引导,形成氛围。自律重于他律。大监督体系建设应注重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将员工的人生价值取向和企业的价值取向统一起来,以廉洁文化理念规范和引导员工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管理行为,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方式和价值理念。积极推动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的观念转变,努力培育积极主动监督、形成合力监督的文化氛围。使文化渗透、制度规范、监督约束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建立起工作有标准,管理全覆盖,监督无盲区的内部监督控制机制。

  科技管控,无缝链接。按照制度+科技预防腐败的思路,要依据企业发展形势,建立科学的管控信息平台,使大监督体系中的各个职能部门能够充分应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成果,加大对业务领域纵向管控力度,实现重点业务、关键流程的在线监控,关口前称,超前防范、及时纠偏,持续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

  对标考核,持续改进。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确保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必须量化监督标准,动态考评监督成效,把大监督体系建设融入企业全面责任管理、全员绩效考核之中,通过绩效评价衡量被监督部门是否正确履行管理职责,监督部门是否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建立决策失误、重大经营管理失误等责任追究制度,将监督成果应用于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干部考核评价与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等工作中,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结果运用到位。

  大监督体系建设是企业提升监督水平的有力举措,我们应创新方法、丰富方式、规范监督,努力实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的工作目标。

  【篇二】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摘要: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是企业健全和完善监督执纪,强化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腐败风险,保持廉洁自律,实现自身顺畅运行的重要举措。为推进大监督体系机制建设更上一个台阶,促进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近年来进行了1+N监督闭环体系建设试点,取得了相应的监督成效。本文主要立足集团公司实施1+N监督闭环体系建设经验,对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基本思路和运作方式等进行探索,以便更好地整合内部资源,共享检查信息,增强监督合力,形成齐抓共管格局,提高监督效率,真正构建发挥效力的大监督格局。

  关键词:企业;大监督体系;探索;基本思路

  开展大监督闭环体系建设工作,是顺应企业发展和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也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更是企业整合监督力量、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的现实需要。当前多数企业已经建立了多主体、多体系的监督机构,监督内容和范围也把企业管理及诸多环节与领域涵盖在内。但因监督主体多元、分散,也由于纪检监督途径单一、力量分散,同时,隶属于不同领导监督范围和内容,相互之间仍然存在沟通协调不顺畅、不到位的情况,导致监督执纪效果滞后,监督工作虚浮无力,监督效果不明显。在企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不仅管控难度越来越大,而且来自各方面的潜在风险也越来越多,做好关键环节和与重点领域的监督成为当务之急的工作,构建大监督格局就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集团公司监督体系建设,解决当前集团公司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的需要,对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增强科学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当前企业监督执纪力度增大,但仍然存在问题漏洞。近年来,通过上级巡视、内部巡察、内部审计和专项检查等途径,发现企业均普遍存在一些违规事项。例如:未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违规私设和使用小金库、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集体决策、违规多次变相拆借资金、财务和合同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项目未按制度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未经审批对外捐赠、未报董事会决策批准与其他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虚构业务造成民营股东逃避承担巨额亏损、赊销风险把控不严面临巨额损失等普遍性问题。这些问题的发生,其实是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有很大关系。当前监督执纪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软。主要业务部门监督职责的缺失造成的,一些业务部门仍然存有业务管理是门内事,而监督执纪是监督部门的事,导致认知偏差,日常监督不严格,另外,各业务部门监督职责交叉,造成相互推诿的情况较为突出。散。一般企业内部的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管都是各自为战,监督的形式、内容各不相同,处理问题的方式不一,缺乏相应的沟通协调,没有相互衔接,造成监督力量分散,监督作用发挥不畅。难。突出表现在监督职责的履行上,下级对同级或上级的监督,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存在薄弱环节,由于监督负责人员的职级、能力原因,往往很难监督到位。

  二、集团公司在构建大监督体系方面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1+N监督闭环体系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构建大监督体系进行了很好的探索和尝试。1+N闭环监督工作是指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负有监督职责的各部门在集团公司纪委统筹协调下,联合开展监督管理的工作模式。1是指集团公司纪委的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负责日常工作并实际开展执纪监督);N是指战略发展部、安全与经营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监事会工作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等部门,针对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监督、经营管理监督、年度考核奖惩监督、行政监督、党员(职工)监督、监事会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等履行职能监督。各监督部门通过纪委的组织协调有机结合,形成一个互动体系,统一行动,分工负责,涵盖监督事项的建立、执行、指导、整改各个过程。1+N闭环监督体系的基本思路是在现有的内部监督结构和体系下,立足上对下监督、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整合各项监督职能,建立多方会商的监督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并且,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意见反馈整改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1+N监督闭环体系的推行使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监督、经营管理监督、年度考核奖惩监督、行政监督、党员(职工)监督、监事会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等多个监督环节得到有效统一,实现了监督力量的有效整合和资源共享,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发现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促进整改。

  三、完善大监督体系的几点思考

  集团党委试点开展的四位一体1+N闭环监督等大监督体系建设工作,促进整个集团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重塑了纪检监督工作的评价方式,提高了监督效果,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不断拓展监督领域,创新监督新思路、新方法,也给了我们探索大监督体系构建的参考。(一)监督责任要厘清。强化监督,必须有良好的制度作保障。国有企业监督制度建设不完善、系统化不足及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是影响其监督工作效果与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中监督责任不清是导致监督无力、乏力的主要原因。要想确保监督工作有依据、有方法、程序清、责任明、考核严、效果好,就要及时梳理完善制度,建立监督责任清单,厘清监督主体间的监督责任边界和衔接,明确监督主体的责任范围、监督内容、方式方法,特别是监督发现问题的处置及移交问责程序、跟踪反馈机制等,避免谁都在负责、最终谁都不负责而导致监督责任虚化、落空的尴尬局面出现。(二)监督力量要整合。由于监督体系之间缺乏必要、有效的沟通,造成监督成果共享及运用的效果会很差,最终监督效果大打折扣,造成人、财、物等资源的浪费。因此,要避免纪检监察部门单打独斗、各自为政的监督体系,大力革除各部门各自为战、条块分割、运行不畅的监督机制弊端,充分将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巡视巡察等监督力量优化整合,同时充分发挥纪检领导责任、合理运用联席会议方式,切实优化监督体系结构,整合监督职能和力量,减少重复监督,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能。(三)监督环节要全覆盖。集团公司产业多元,管理链条长、管理环节多,涉及合同签订、安全、财务、采购、营销、税务、投资、三重一大、党风廉政等诸多管理内容及环节。在大监督体系当中,一方面,内部监督要跟上,覆盖到管理环节上的全方面,针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管理环节及管理薄弱点、风险高发点等实施重点监督;另一方面,要实现监督维度上合纵连横和闭环,即有机结合横向监督和纵向监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监督体系。横向监督是对企业本级其它业务职能部门的平行监督,而纵向监督是对处于下位的下属单位和处于上位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实行大监督体系,将会加强横向上的平行监督和纵向上的对上监督,达到横向监督与纵向监督的合纵连横,是健全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避免法之不行,自上乱之的关键。(四)监督成果要共享。企业监督体制的设计,也是具有制衡性的,要增强监督合力,内部监督中存在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体制机制弊端,必须加以革除。要建立各监督主体间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会商协商机制,加强业务沟通和协调,搭建监督成果共享机制、意见反馈机制的统一平台,实现信息、资源、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有机闭环,协同发力,增强监督效果。大监督体系是大势所趋,集团公司在大监督体系中的探索与创新,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程的一种有益尝试。在新时代的背景下,企业发展形势地不断变化,要求我们不断加强与深化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探索和实践,不断健全与完善大监督体制机制,最终形成党政牵头抓总、部门各负其责、纪委执纪问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大监督格局,保证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进一步提升监督效率效能,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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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作者:李文彦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2019年第36期

  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2-160-02摘

  要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需构建大监督体系,加强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对此,本文首先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成进行介绍,然后对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要点进行详细探究。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大监督体系

  构成

  重要性

  在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中,监督管理至关重要。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国家相关监督机构需对其实施外部监督,同时国有企业内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企业监督力量,避免企业经济损失。对此,可构建大监督体系,使得企业监督部门能够全面实行监督职权,完善企业监督机制。因此,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意义重大。

  一、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成

  大监督体系涉及多个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监事会、法律事务部、建内控审计部以及工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保证国有企业经济安全,而各个部门的职责、监督内容等有一定的区别,具体描述如下:

  (1)纪檢监察部:在纪检监察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党章党纪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管理。

  (2)监事会:监事会需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有企业资产或者权益受到侵犯。

  (3)法律:根据经济类法律规范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加强法律业务专业性指导和监督管理,对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因素进行监督和管控。

  (4)审计:在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国有企业内控准则以及内审准则,对国有企业经济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和审查。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特征,在监督地位以及法律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中,可能会对审计监督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5)工会:工会需严格依据《工会法》以及《劳动法》实施民主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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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

  现如今,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同时企业的发展规模也在逐渐扩大,业务类型多样,要求积极开发新业务以及项目类型,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会产生各类经营风险因素。对此,为了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定运行,要求整合各个部门的资源,对国有企业加强监督管理,进而获得更高经济收益。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妥善协调国有企业各类监督力量

  在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监督对象、监督内容以及监督方式有一定的区别,同时监督标准也有所不同,监督工作方式和程序差异性较大,因此监督效果不同。对此,应结合实际情况构建大监督体系,将各个监督部门的资源进行有效结合,进而形成完善的监督整体,提升整体监督效果。

  (二)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在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各个监督部门独立工作、各自为政的现象比较常见,缺乏沟通交流。对此,通过构建大监督体系能够打破各个监督部门之间的界限,将各个部门内部的优质资源进行整合,实现监督资源共享。

  (三)强化监督效果

  新时期,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样化特征,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如果监督工作水平较差,则会出现腐败行为,导致国有企业经营风险增加。但是,在具体的监督过程中,各个部门的监督方式不同,很难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对此,通过应用大监督体系,能够及时发现各部门监督过程中的风险因素,提升实际监督效果。

  三、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构建要点

  (一)重塑大监督架构设计,凝聚监督合力

  大监督体系并不是在现有监督体系之外再设监督机构,而是在党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纪委)组织协调下成立大监督工作委员会,整合现有的党群、纪检、审计、监事会、工会职代会及相关职能管理和业务管理等监督资源,打造监督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报告、协调处置平台,拓展现有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对象范围,覆盖从公司高层领导、各级党员干部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推动党内监督与职能监督、专职监督、管理监督深度融合,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体系,通过信息共享、群策群力、系统联动而减少工作交叉和重合,提高监督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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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建立统一的监督制度体系

  在大监督体系的实际运行中,需将配套的制度体系作为基础条件,对此,需明确国有企业各个监督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等进行分析,然后建立监督工作的制度以及办法,包括工作领导、日常运行、监督考核等等。另外,还需构建监督资源共享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文件传递制度、监督人员调配制度等等,以此形成相互促进和共享的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大监督体系的应用优势。

  (三)优化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实效

  以提升监督效率为目标,以是否有利于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综合盈利能力、市场竞争能力作为标准,建立完善纵向监督制约机制、横向监督协调机制、问题整改常态机制,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以项目监督为重点抓手、以巡视巡察为工作利剑,综合运用听取汇报、调查问卷、民主测评、人员访谈、查阅文件、走访调研等手段,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将监督工作规范成为经营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将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洁风险防控举措固化于制度流程建设,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由外在压力转变为内在动力的有效抓手,把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监督意识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的文化基因,最终以生产经营管理成果来体现和检验监督工作成效。

  (四)充分利用各类外部监督资源

  国有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特殊性,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对此,在企业日常运行和发展中,需接受来自于企业外部的监督力量。在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中所涉及到的各个监督管理部门应与外部监督机构进行协调配合,充分利用外部监督力量和外部监督所得成果,进而形成内外相结合的监督力量,保证企业所有经营行为均处于监督管控中。另外,国有企业还可聘请会计事务所等专业的中介机构,对国有企业加强审计、检查等,强化企业内部监督业务水平,保证监督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优化监督方式方法

  在国有企业监督过程中,日常监督为主要的监督形式,对于重点项目,应加强专项监督管理,对于专项监督工作进行有效整合,同时联合实地督查,综合运用日常巡查监督、专项审计、专项检查等监督管理方式,将各个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监督方式等融入核心业务的执行过程中,及时找出问题,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积极改进,保证企业经营目标能够顺利实现。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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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要点进行了详细探究。现如今,市场经济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对于国有企业,应将内外部监督进行有效结合,整合国有企业各个监督部门的监督力量,构建大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流程,提升日常监督效果,进而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启平.建大监督体系推进国企党风廉政建设的探索[J].山西青年,2017,4(3):45-47.[2]陈晖.构建大监督格局是解决国企内部监督乏力的有效途径[J].商情,2017,3(28):137.[3]周小精.构建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1):133-134.

篇五: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主导作用,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在新形势下如何在国有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预防和控制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廉洁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摆在国有企业各级领导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命题。因此在国有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加强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对落实中央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是当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首要任务

  廉政风险主要是指由于职权的行使,而可能产生的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及权钱交易等不廉行为,并由此带来的岗位风险和个人风险。任何掌握权力的部门和个人都客观存在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问题。

  1.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监督体系,是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党执政物质基础的根本保障。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主要力量。国有企业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承担着重要社会责任,在国有企业中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有利于确保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有利于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监督体系,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现实需要。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掌管着

  一定的权力和资源,不同程度地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受腐蚀的风险很大。推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要将预防腐败的视野、触角和措施,延伸到各个具体岗位中的每一个人,针对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坚持预防先行,推动监督关口前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岗位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概率。

  3.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监督体系,是防范监管风险、廉政风险,促进各项工作良性循环的需要。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稳定和谐的环境,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监督体系,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国有企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维护企业内部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廉政风险监督体系,不仅可以强化监督的有效性,切实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而且能够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杜绝腐败行为发生。

  二、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必须强化各方面的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对党建规律、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1.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的关键和重要保障。在国有企业中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廉政风险监督的关键和重要保障。首先,企业各级主要领导是廉政风险监督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企业领导班子中的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惩防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其次,国有企业中的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党委要每年与各业务单元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任务具体,责任明确。再次,企业各级领导,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方式,宣传强调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的重要性,纪检工作的重要性。并把廉政风险监督体系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同经营管理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2.完善的组织架构和明确的职能定位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的基础。廉政风险监督体系的职能定位是正面引导、反面警醒、文化渗透、党纪条规学习、预防职务犯罪等活动,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最大限度降低腐败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自觉坚持廉洁从业、规范经营生产、远离风险。完善的廉政风险监督工作机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司其职,依靠职工的支持和参与。为确保廉政风险监督工作在国有企业内部正常开展和上下贯通,必须建立健全完善的廉政风险监督工作网络,根据国有企业内部层级及业务单元或板块分级设定廉政风险监督体系。

  3.建章立制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的抓手。为使纪检监

  察工作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工作开展中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必须要有一整套的制度体系。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中的纪检监察人员应当结合查找出的生产经营方面的廉政风险,要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原有制度,并且,对于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并以制度的方式,加以防范和约束,堵塞漏洞,防止应制度缺失或者不完善带来的国有资产损失。同时,各级纪检监察人员还应当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废弃过时的,修订滞后的,完善欠缺的,补充空白的,努力做到有章可循。

  三、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必须抓好的几项工作

  1.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廉政文化的宣传和教育是纪检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也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的基础。

  为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的筑牢拒腐防变能力,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监督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务必要做到“三结合”。一是与单位整体教育活动相结合。坚持把警示教育、廉政征文、系统培训、红色教育等形式参观见学、领导授课、专家讲学、个人自学、廉政文化促学、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教育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使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升华思想、净化灵魂。二是与评估考核相结合。将廉政教育学习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干部提拔交流使用的评价体系,增强党员干部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强化使命宗旨意识。三是与家庭引导相结合。通过组织领导干部配偶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开启“家庭助廉”防护墙,引导

  经理人树立“高境界”,远离“高压线”。

  2.严格制度运行,规范权利使用。权利如不加以制约和规范,就容易产生滥用职权和腐败风险。因此,严格制度运行是规范权利使用一种有效手段。对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重大问题决策、主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制度,并在过程监督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强化管理和堵塞漏洞。

  3.找准腐败风险点,实行关口前移。所谓腐败风险点是指工作和生活中从廉政建设的角度,各个环节、部位可能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可能存在的向坏的方向发展的可能性或危险。关于如何找准腐败风险点,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在选人用人方面。二是在作风和行为方面。三是在生产经营方面。

  通过腐败风险点查找,我们可以制定相对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提高自我防范风险意识的同时,不断的增强自身修养和廉政意识。

  4.推进企业效能监察,从源头预防堵塞漏洞。企业的效能监察是对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和各个管理环节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促进监察对象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

  开展企业效能监察,目的就是及时发现、整改不规范行为,杜绝在工程、设备、原料、物资采购合同顺利履行过程中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同时,加强企业效能监察,不仅可以拓展与监察对象沟通交流的渠道,而且可以利用效能监察工作记录,及时了解

  监察对象项目进展的情况,防止因管理不到位,影响合同的履行质量,防止发生影响企业利益和现象的行为。

篇六: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作者:李文彦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2019年第36期

  中图分类号:F271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674-1145(2019)12-160-02摘

  要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需构建大监督体系,加强国有企业内控管理。对此,本文首先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成进行介绍,然后对国有企业建立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性进行分析,并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要点进行详细探究。

  关键词

  国有企业

  大监督体系

  构成

  重要性

  在国有企业的稳定发展中,监督管理至关重要。在国有企业发展中,国家相关监督机构需对其实施外部监督,同时国有企业内部也应加强监督管理,提升企业监督力量,避免企业经济损失。对此,可构建大监督体系,使得企业监督部门能够全面实行监督职权,完善企业监督机制。因此,对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建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意义重大。

  一、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的构成

  大监督体系涉及多个部门,包括纪检监察部、监事会、法律事务部、建内控审计部以及工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目标是保证国有企业经济安全,而各个部门的职责、监督内容等有一定的区别,具体描述如下:

  (1)纪檢监察部:在纪检监察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党章党纪对党员干部加强监督管理。

  (2)监事会:监事会需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以及企业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国有企业资产或者权益受到侵犯。

  (3)法律:根据经济类法律规范的要求,对国有企业加强法律业务专业性指导和监督管理,对企业日常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因素进行监督和管控。

  (4)审计:在审计部门的日常工作中,需根据国有企业内控准则以及内审准则,对国有企业经济活动加强内部控制和审查。内部审计具有独立性特征,在监督地位以及法律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一般不能直接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中,可能会对审计监督效果造成不良影响。

  (5)工会:工会需严格依据《工会法》以及《劳动法》实施民主监督管理。

篇七: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重要财富,其管理和运营的质量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发展。因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大监督体系对于国有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国有企业需要建立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管理等方面。这些制度应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企业的运营和管理能够按照规章制度进行。

  国有企业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这个机制应该包括内部审计和监察机构,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制约机制。这些机制能够有效地发现和纠正企业内部的问题,保证企业的运营和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国有企业还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内部举报机制。这个机制能够保护企业内部员工的权益,鼓励员工对企业内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同时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企业内部的问题。

  建立一个完善的国有企业内部大监督体系是保证企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只有通过规范的管理制度,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举报机制,才能够确保企业的运营和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篇八:国有企业如何建立大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的研究与思考

  摘

  要:构建多位一体大监督体系是新形势下促进国有企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的必然选择。当前,国有企业已建立起多元主体的监督机构,从不同角度对企业经营管理各领域、各环节实施监督。但由于力量分散、理念陈旧等原因,实践中存在监督工作重复、监督手段单一、成果运用局限等情况,监督效能无法充分释放。笔者认为,必须从思想认识、责任分工、协同机制、激励约束、成果转化等方面入手,强化顶层设计。

  关键词:大监督

  体系建设

  分工协同

  监督效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必须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和企业经营发展的客观规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着力整合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效能,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意义

  国有企业大监督体系,是指在实施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和业务部门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和单位日常监督、党员和职工民主监督“五位一体”监督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并充分发挥纪检、巡视巡察、审计、董事会、法律、内控等监督资源合力,聚焦企业改革发展、经营管理和党的建设重要领域、重点问题,形成“多位”各负其责、“一体”协调运行、“整体”合力增强的监督工作体系。构建大监督体系对国有企业夯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进依法治企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构建大监督体系是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有力抓手。形成立体式、多维度的大监督监督体系,与推动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求高度契合。一是有利于完善监督责任“链条”。大监督体系致力于构建上下贯通的监督责任体

  系,为解决越往下监督力量越薄弱、压力和效应层层衰减,管党治党、管企治企上下冷热不均等问题提供新的途径。二是有利于补齐监督工作“短板”。一直以来,国有企业一些业务职能部门重业务、轻监督,重行权、轻防控,自身监督责任履行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大监督强调“谁主管、谁监督”的原则,能够着力扭住职能部门监督的“牛鼻子”。三是有利于监督责任贯通协调。传统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多是各自为政、单打独斗,党内监督和企业管理监督难以深入融合。构建大监督体系,能够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在多位一体大监督格局中的主导作用,以严格的党内监督带动各项监督同向发力。

  2.构建大监督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依规治企的客观需要。大监督与推进全面依法依规治企指向一致、目标一致。一是有利于增强风险管控力度。从监督形态看,大监督体系具有“大”的优势,能够发挥集体智慧,集中查摆问题、研判风险、治理隐患,还有“专”的特长,通过跨部门监督协同,专人跟踪督导,使监督更聚焦、更有效,可以为企业防范、化解、规避重大风险设置强有力的“防火墙”。二是有利于维护制度的权威性。构建大监督体系,就是要推动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企业管理制度有机融合,解决制度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不适应客观实际等现实问题,同时,促进制度完善,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有利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大监督立足于调动各类监督资源,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围绕权力运行,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可以最大限度确保权力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

  3.构建大监督体系是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保证。构建大监督体系,旨在形成一种新的监督工作格局,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的系统性。一是有利于促进发挥监督整体效能。大监督作为一个“体系”,上下贯通、左右协同,能够激活企业监督工作“活水”,使监督贯穿于经营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发挥监督工作预警风险、举错纠偏、惩戒震慑作用,实现监督触角延伸、监督深度挖掘、监督闭环管理。二是有利于一体推进

  “三不腐”。大监督以系统思维统筹谋划监督工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既重视教育引导,夯实“不愿腐”的思想自觉;又紧盯权力运行,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还坚持严肃执纪问责,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为“三不腐”一体推进提供有效载体。三是有利于集中精力提升监督质量。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大监督能够切实解决当前因监检查项目过多、频率过高、多

  头重复,造成的检查范围重复、内容重复、问题重复、整改重复的问题,减轻基层负担,保证监督效果。

  二、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迈出了构建大监督体系的步伐,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整合监督资源、建立协调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等探索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

  1.思想认识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没有把构建大监督体系放到全面从严治党、依法依规治企中去领会把握、思考谋划。如有的认为大监督就是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代替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没有实质性的变化;有的仍然认为“监督是监督部门的事”,对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认识不清,履行监督职责不主动;有的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本位主义,不愿监督别人,不愿自曝家丑,更不愿被别人监督,大监督格局难以形成或发挥应有的作用。

  2.职责分工不明晰。主要表现在构建大监督体系时,对专职监督和业务职能监督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内容要求不明确。一方面,造成了一些部门不愿意监督、不善于监督、不重视监督,如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风险点识别不清,业务职能监督工作中抓不住监督的重点和关键;管理较为粗放,业务职能监督缺少对路径、方法、频次和责任人的研究思考,不知道怎么监督,不善于监督。另一方面,也导致存在监督空白、监督越位,或者重复监督,极大地影响了监督的有效性。

  3.支撑手段不完备。主要表现在没有切实可行的计划和有效的工具打破监督壁垒,推动监督职责的再强化、监督力量的再融合、监督效果的再提升。如大监督计划如何管理、制定、实施未通过制度有效固化下来,存在计划性不强、项目选择随意的问题;能够支撑大监督体系充分运转的信息化工具开发滞后,整个立体化的监督体系无法有效联接搭建,难以及时采集专职监督部门、业务职能部门监督信息,有效吸收、转化各业务监督的检查结果。

  4.激励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大监督相关配套制度不够成熟和完善,体系运行难以发挥威力。如没有建立起工作报告、绩效考核、成果评估等配套制度,对履职评价缺乏正向激励和硬性约束,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不利于激发各监督责任主体的积极性;没有明确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检查制度,不利于压实业务职能监督责任,也不利于分管领导压实“一岗双责”,监督效率低下,实效性不强。

  5.成果运用不充分。主要表现在专职监督和业务职能监督之间跨部门交流沟通少,信息流动不畅通,成果运用阶段难以互为输入输出,或者对问题的发现、认识、把握与处置不全面,存在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和整改的风险,致使大监督工作缺乏严肃性。

  三、推动国有企业构建大监督体系的对策建议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的工作主线,推进构建大监督体系可从五个方面着眼。

  1.突出强化思想认同。做到区分情况,因势利导。一是深化“主动监督”理念,着重在思想教育和政策解读上下功夫,加强对大监督目的意义、原则要求、运行机制、配套制度等宣贯,引导业务职能监督部门,特别是专责监督部门增强监督意识,变“要我监督”为“我要监督”,以思想认同促行动自觉。二是深化“共同监督”理念,牢固树立“相互监督”、“协同监督”思想,消除部门壁垒,把职能监督、专责监督集中到大监督体系中去谋划和实施,发挥合力优势。三是深化“成果共享”理念,促进群策群力推动大监督工作纵深发展。

  2.突出强化责任落实。对监督责任实行清单化管理,引导和督促各类监督主体筑牢监督防线。一是企业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单位的日常监督,在教育引导、规范管理、整章建制上下功夫。二是财务、人事、内控、法律、运营等部门要履行好职能监督责任,在发现问题、专项治理、系统整改等方面下功夫,既要管控好本部门的廉洁风险,又要履行条线监督、专业监督、日常监督职能。三是纪检、巡视巡察、审计等部门要履行好专责监督责任,在调查核实、跟踪问效、问责处置、推动整改上下功夫,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业务职能部门强化监督责任落实,实现目标同向、监督有效。

  3.突出强化监督协同。有策划、有重点的推进。一是从计划入手,研究制定监督工作计划管理办法,落实统筹好年度重点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部门和工作时限,确保有序推进,减少重复监督,提高监督效率。二是从执行入手,强化日常监督协同,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强化问题调查协同,对监督中发现的重大、复杂、疑难的问题,协调多部门参与调查处理;强化执纪问责协同,对有关处理意见进行研究协调,确保措施适用,尺度一致。三是从结果入手,加强信息化、平台化建设,实现监督数据科学采集、分析,促进监督成果在企业政治生态分析、干部选拔任用、年度绩效评定、风险管控、警示教育等方面的统筹运用,发挥监督结果协同作用。

  4.强化激励约束。建立科学考评机制,倒逼大监督工作责任落实。一是把大监督纳入企业管理运营、绩效考核体系,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综合线索提报、问题整改、治理成效等要素,对各类监督主体履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价,真考核、硬兑现。二是把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问题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或主动整改就是渎职作为红线,对发现问题隐瞒不报、避重就轻,以及整改问题敷衍塞责的严肃问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业务职能监督部门管理责任、分管领导责任,以问责促进监督意识强化,以问责促进监督权威提升。

  5.突出强化成果转化。做好大监督“后半篇文章”,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是定期通报大监督运行情况,交流好经验、好做法,通报典型问题、重要风险。二是加强对落实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既促进即查即改,又注意标本兼治,防止监督检查过后制度建设原地踏步、形同虚设等问题。三是针对大监督工作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剖析,抓住共性、系统性、重复性、高风险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震慑,确保治理成效。

  综上所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国有企业必须不断提升监督理念,丰富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积极推进实现从“单兵作战”到“集团作战”的转变,以大监督合力发挥切实提高企业监督效能。

  参考文献:

  [1]杜楠.新时代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的路径探讨[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9.

  [2]钟澎.构建新新形势下的企业大监督体系[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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