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报告3篇

篇一: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报告

  

  同级监督开展情况报告三篇

  同级监督开展状况报告一篇

  如何强化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不断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各级纪委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当前现状

  从调研状况看,许多地方就纪委如何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作了创新实践,特殊是一些纪检组织根据党章的要求,专心履行党内监督职责,在加强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监督的同时,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有效发挥了纪检组织的监督职能。比如:有的纪检组织抓住对班子成员权力运行监督这一重点,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实行班子成员负责制,明确职责权限、用权程序等,促使其规范行使权力;有的纪检组织通过专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行经济责任审计,不断增加对同级党委及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效性;有的纪检组织推行纪委书记与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示谈话制度,为纪委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供应制度支持和政治保障。

  从**区状况看,区纪委监察局注意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强化对党(工)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制定出台《**区党政正职监督方法(试行)》和《**区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等,建立和完善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任职回避、党风巡查、勤廉公示和任前廉政考试等制度规范,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殊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年全面推行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厘清区委全会权力6项、区委常委会权力18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职责权力78项,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监督;**年建立并实施区纪委常委班子专题听取或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状况汇报制度;**年以来,深入实施“一述两谈”制度,先后组织28名区管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廉,接受纪委委员的现场提问及现场测评等。

  二、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仍旧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是:

  一是监督意愿不强。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熟悉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扭曲,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纪委抓监督检查时,往往只盯着下属单位和一般党员干部,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面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的监督仍是薄弱环节,造成新的“灯下黑”。

  二是监督体制不顺。一方面,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又是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者,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

  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打算,加之目前对党政正职人事管理上提,使对其的监督权与管理权脱节,导致了纪委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特殊是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的“一把手”。最终形成党内监督体制局限,如“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弱,群众监督太难,纪委监督太晚”。

  三是监督方法不多。从监督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状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详细事项监督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各级纪委在开展同级监督中,普遍感到有心无力,特别困难。尽管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明确要求,但仍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保障,在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何时监督等问题上未作出明确规定,自身在设计一些新的工作载体和抓手上又存在畏难心情和本事恐慌,导致同级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同级党委进行有效监督的路径思索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有效监督的路径思索:

  (一)以推行权力清单为基础,完善党委权力运行机制。一是科学规权。依据党内法规和“三定”方案,厘清党委的职责和权力,划清与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力关系,明确权力的边界,详列权力清单。依据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行使的条件、步骤、责任和监督,并合理分解权力和责任,将党委权力配置到详细的常委会成员,确保行使职权时权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明确规定党委“一把手”不直接分管

  人财物等详细事务,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权力体系,强化常委会成员内部的相互制约和监督。二是公开晒权。以党务公开为抓手,着力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规范并公布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权范围、运行边界、程序流程、违反情形,推进党务等各类信息公开,特殊要推动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运行的公开。三是完善民主决策。完善“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对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需由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策。实行主要领导干部末位发言制度,常委会一把手或参会排名最前的常委会成员在重大事项决策集体争论时不提前表态和定调,在其他成员发表完意见后综合各方状况,提出自己的意见,经会议争论后作出决策。探索实行党委常委会重大决策现场表决、现场计票、现场打算制度,挤压暗箱操作的空间。

  (二)以改革纪检体制为契机,保障纪委监督的独立性。一是强化双重领导下的监督机制。依据《打算》制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详细化、程序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落实“两为主”、“双报告”和“派驻机构改革”等创新举措,出台“三个《提名考察方法》”,增加纪委行使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健全纪委对党委决策干预机制。明确纪委书记例行参与党委书记办公会和纪委副书记列席常委会会议,党委作出重要决策或出台重要政策,应事前与纪委通气,纪委认为存在重大纪律或廉政风险时,可按程序提出修正意见建议,党委应专心研究,如有必要,可暂缓表

  决。党委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组织部门在考察酝酿之初,应同步征求纪委意见,纪委有确凿证据认为不应提拔使用的可行使一票拒绝权。三是建立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涉案初步调查处理机制。探索改革纪委依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监督和案件查办的模式,建立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核查处理机制。试行党委常委会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向同级纪委备案,纪委可按程序进行核查。纪委依据相关线索发觉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有违反党纪情形的,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可约谈相关常委会成员;涉及同级党委主要领导的,可不经过本人直接报告上级纪委。

  (三)以转方式为切入点,增加监督的针对性。一是注意体现“监督的再监督”。

  要重塑监督的理念,将履职切入点从“协作”党委或政府开展督查,转移到对其履行职责、改进作风的“督查”上来。转变以往过多直接参与有关部门业务检查,大包大揽、事事牵头、样样主抓的监督方式,从“全程参与”向“执纪监督”转变,从“一线参与”向“监督推动”转变,强化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发挥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二是注意体现执纪监督。结合执纪办案实施监督,增加监督的针对性和效果。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违纪案件线索等途径,发觉工作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准时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加强干部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修正失误,改进工作。三是注意体现抓早抓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早抓小,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重点问题,抓住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和党员干部婚丧嫁娶、出入私人会所等重要、敏感活动,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跟踪督查与重点抽查、明查与暗访等方式,建立动态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觉、早提示、早纠正、早查处,准时采取约谈、函询、诫勉谈话、批评教育、行政问责、通报曝光等方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

  (四)以监督重大事项为重点,增加监督的权威性。一是抓重大决策事项监督。从规范权力运行入手,明确界定党委“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范围,细化相关议事规则,规范流程,对重点监督事项实施全方位的监督。二是抓监督程序建设。制定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常委会议事决策事项的会前预备、会中争论和会后检查程序,不搞临时动议;健全完善领导、专家、群众“三位一体”的科学决策机制。制定监督党委重大事项决策相关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和纪委介入监督的程序。制定纪委对涉案党委常委会成员处置规则,最大限度赋予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权,保障纪委监督同级党委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制定违反程序性规定的纪律处分规定,确保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都能根据程序行使权力。三是抓执行中的监督。将纪委的同级监督贯穿常委会决策的全过程,强化执行监督和过程监督。针对行政审批、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

  易等腐败高发领域,纪委根据有关监督程序和规定,对党委常委会的重大决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详细分管的党委成员必需进行答复和解释。通过廉政风险防控,强化对把握审批权、市场监管权、项目资金安排权等权力高“含金量”职务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在权力运行高风险节点上设防布控,建立源头治理的有效管控机制。

  (五)以严肃问责追究为手段,增加监督的实效性。一是严肃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有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专心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常委会其他成员要依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假如本地区本部门出现严重党风廉政问题,包括本级党委常委会成员出现了严重的党风廉政问题,党委都要担当主体责任,最终还要落实到党委主要领导担当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特地机关,必需专心履行好监督责任。要在上级纪委和本级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和常委会成员问责制度,严肃责任追究。依据同级党委及其常委会成员涉案线索核实状况,需要问责的,可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假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也要倒查并追究责任,问责纪委主要负责人。三是有序导入社会监督。纪委的同级监督,仍旧是体制内的监督,难以彻底摆脱同体监督的局限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开放的监督平台,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既要借用整合人大、政协等的监督力气,也要积

  极引导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社会监督资源,培育公共监督的客观精神和理性表达,建立畅通的监督渠道,扩大监督的公信力。要确立社会监督的结果导向,将群众的监督诉求与党政机关的治理绩效相衔接,通过公开问责夯实纪委对同级监督的社会基础。

  同级监督开展状况报告二篇

  近年来,CC镇纪委在上级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严格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注意强化对镇党委班子及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状况的监督,镇纪委在同级监督的探索和落实上有了长足的进步,有效促进和加强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

  一、基本状况介绍

  ****年**月底大同镇**个社区(村)纪委、**个纪检小组选举成立,**月阳光社区纪委选举完成,大同镇辖区内**个社区(村)实现纪检组织全掩盖。大同镇纪委现有专职纪委书记**名,专职纪检干事**名,兼职纪委委员**名,规范化谈话室**处。社区(村)现有纪检干部**名。

  二、全面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镇党委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一层管一层,层层压实责任,镇纪委“真抓真做”共同推动“两个责任”履行。镇纪委书记参与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镇纪委副书记列席会议,全面参与“三重一大”事项的过程监督,坚持集体争论、民主决策,杜绝个人或少

  数人专断,对违反政策法规的争论事项敢于坚决发声。

  同时,镇纪委强化对研定事项执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觉的问题,提出纪检建议,并督促有关问题整改落实。一是做到监督检查范围全铺开。制定纪委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将基层党组织建设状况、工作纪律执行状况、财务规范执行状况、工程项目实施状况、专项财政资金审核发放状况等日常工作纳入检查范围。二是力求监督检查方式多样化。通过督查、暗访、测评、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将日常监督检查与*******等工作相结合开展专项督查。三是确保督查反馈问题病灶清。对督查中发觉的共性问题和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坚持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针对性地为党委制定、修改和完善规则制度提出纪检建议,并做好督查问题整改、制度规章修订的监督指导,进行不定期的“回头看”,巩固好、坚持好督查整改成果。

  三、从严把关当好选人用人“评委”。

  严守“入口关”。一是镇党委在向上级党组织推荐报送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人选时,镇纪委书记签字确认并对推荐人选的廉洁自律状况提出结论性意见。二是在选拔任用干部时,镇纪委全程参与投票推荐、个别谈话、组织考察等用人选人流程,并对人选提出是否影响使用的结论性意见,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

  严把管理关。一是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不定期访谈等形式,准时发觉干部在政治态度、思想倾向、能力素养

  上暴露的问题,准时赐予提示提示。二是编印《大同镇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突出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三是为二级机构负责人、社区(村)主要领导建立廉政档案,动态化更新,全掩盖管理,全面监管干部“廉情”。

  严肃执纪关。镇纪委紧扣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案件,对发觉的问题严格执纪,20XX年至目前立案审查违规违纪党员干部***人次,其中查处镇干部**人次,查处社区(村)“两委”干部**人次。其中违反工作纪律的**人,违反廉洁纪律的**人,违反生活纪律的**人,违反群众纪律**人。其中赐予党内警告**人、党内严重警告**人,留党察看**人、开除党籍**人,连续保持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四、勤勉客观充当对上“联系方式亭”。

  一是镇纪委每年将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状况以述责述廉述德报告书面形式,收集汇总、审核把关后向上级纪委报告。

  二是从信访举报、巡察巡察、专项行动、明察暗访等多渠道多方式收集案件线索过程中,一旦发觉有涉及领导班子成员的信访举报或“一案双查”的问题线索,即移交或报广德市纪委监委备案。

  三是在协助上级纪委监委对班子成员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外,镇纪委注意在平常工作交流、谈心谈话及8小时外了解把握党委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变更状况。一旦发觉相关信息,准时提示当事人向上级纪委监委即时精确报告,并事后与上级纪委监委就当事人报告状况进

  行核准更进。

  五、从严问责站好对内“纠察岗”。

  一是运用“四种形态”,以红脸出汗为常态。适时结合专项行动开展督查,对政务服务大厅等部门开展暗访暗查,对民政资金延伸审计出现的问题进行专项清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觉的问题,除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外,对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亦进行提示或诫勉谈话。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绷紧廉政之弦。在党委会上纪委书记领学《典型案例选编》;组织班子成员集中收看徐光明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片《长恨无眠》,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邀请市委党校干训部讲师,为班子成员开设廉政课堂,进一步提升廉政修养。

  三是开展政治体检,自查自摆防微杜渐。根据市委统一部署,镇纪委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组织全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围绕“*****”全面开展政治体检,查摆发觉并收集个人问题***条,班子问题****条,并制定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四是督促落实调研,充实决策理论依据。镇纪委制定调研工作提示单,提示督促党委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并要求根据时间结点报送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目前,镇纪委已收到调研报告****篇。

  同级监督开展状况报告三篇

  对同级党委想提示不知从何“张嘴”,对同级领导想监

  11督却不知道重点在哪,开展监督却不清晰哪些应当纳入监督范围,监委能否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为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着力解决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日前,市委特地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各级纪委监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着力让纪委监委监督同级党委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此次新印发的《规定》,是在市委20XX年制定印发的《规定》基础之上,结合近年来新发布的法规制度和洛阳实际修订而成。”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张建刚说,新《规定》共6章25条,明确了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监督处理、保障措施等,与此前的《规定》相比,监督的主体由原来的纪委调整为纪委监委,同时将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以及相当于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其他领导干部,也参照纳入监督对象范围,使监督更加明确、清楚,为开展同级监督供应了有效“抓手”。

  《规定》明确,各级纪委监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状况进行监督,应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突出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注意抓早抓小、严守职责定位”的原则。

  《规定》明确,各级纪委监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民主集中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2精神、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八个方面,监督方式主要采取“提示督促、审核把关、过程参与、状况报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等。同时规定,各级纪委监委应当准时提示督促同级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在党委常委会扩大会上述责述廉,及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组织听取分管单位“一把手”述责述廉等,并进行现场监督;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做到“两个维护”、执行民主集中制等状况监督,对同级党委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监督。

  《规定》还明确,各级党委每年要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纪委监委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状况、班子成员报告述责述廉状况,向上级党委、纪委监委报送民主生活会状况报告的同时,要向同级纪委监委备案。各级党委班子成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办理因公(私)出国(境)事项,被上级纪委监委函询在按规定回复函询材料,在向上级纪委监委或同级党委报告、按规定回复函询材料的同时,要向同级纪委监委备案;有违纪违法行为被上级纪委监委赐予党纪政务处分,党委在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处分打算执行状况的同时,要向同级纪委监委备案。各级纪委监委应当按规定,将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特殊是“一把手”做到“两个维护”、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等状况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

  对于在开展同级监督中发觉的问题,明确了各级纪委监

  13委要通过提请党委书记开展提示谈话、约谈、批评教育,或受党委书记委托开展提示谈话、发送提示函,以及采取线索报告等处理方式。同时明确,要将开展同级监督状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考核内容,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纪委监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开展同级监督状况等6条措施,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本规定,以及纠错、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各级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保国表示,开展同级监督是抓“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做“治未病”工作的详细措施,各级党委(党组)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和斗争精神,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推动纪委监委监督同级党委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不断开创洛阳发展新局面,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绚丽篇章供应顽强纪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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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报告

  

  新纪检论文:加强乡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调研报告

  新纪检论文:加强乡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调研报

  告

  乡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既是党章赋予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党加强自身建设、有效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针对当前乡纪委在监督同级党委中存在的监督体制、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发挥合力等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切实加以探索和改进。一、当前现状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监督。纪委与同级党委属于一种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也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工作体制的特殊性,决定了纪委必须正确处理好党委中心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关系,既坚持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又要依照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围绕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同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做到中心工作安排到哪里,纪委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与党委、政府决策“合拍”,争取同级党委支持,为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2、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勇于监督。正人先正己。纪委要监督同级党委,纪检干部首先自身要过得硬。作为纪委书记,在实施同级监督过程中,要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始终保持疾恶如仇的凛然正气,始终顶住权力的重压,顶住金钱的诱惑,顶住利益的引诱,顶住“关系网”、“人情网”的困扰,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在工作中,对群众来信和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线索和情况,要认真调查核实,该警示谈话的警示谈话,该督办整改的督办整改,该移交的移交,该上报的上报,决不姑息纵容。3、创新载体,完善制度,多元监督。积极创新监督载体,广辟监督渠道,实行多元监督、立体监督,不断增强监督效果。一要强化考核监督。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委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制约。

  二要加强公开监督。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和信息公开制度、民生问题的决策等情况及时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三要完善制度监督。完善纪委监督同级党委重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加强对同级党委的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监督。

  二、存在问题各级纪委都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主要是对同级党委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下,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政组织和领导成员的职责。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独立性不强。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的监督机关,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同级纪委的书记只是同级党委的常委,这实际上就使纪检委的监督权受制于党委的执行权。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

  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实际上主要是业务工作的指导,领导的力度、作用相对较弱。这在客观上导致了各级纪委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特别是很难监督同级党委的主要领导。二是权威性不够。在现行监督体制下,纪委的双重领导难以落实,同级党委领导往往居于主导地位,由此导致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当纪委与党委意见不一致时,作出让步的往往是纪委,长此以往,必然削弱纪委实行党内监督的权威性。三是缺乏必要的监督权。党内监督的核心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与制约。目前监督机构一般没有直接的参与决策权,没有对被监督的同级领导干部直接的考察权,在对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时,没有独立的行使权。这样的监督体制,难以实现对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和制约。四是乡镇纪委班子专职人员少,业务不强,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暴露出查办案水平不高等问题。三、对策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贵在经常,也难在经常,从我们实际情况来看,不经常的问题比较普遍。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存在时有时无或时紧时松现象。在党委的权力运行过程中,没能履行纪委的监督职能,监督往往流于形式。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立足现行体制,针对存在问题,围绕保证经常性,增强有效性上下功夫。一是强化监督意识。提高加强党内监督责任感和主动意识,是搞好监督的前提条

  件。监督工作不落实,主要是思想认识问题没有解决好的自觉性。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有关廉政制度规定,掌握党委内部监督的方法和原则,牢固树立“监督就是责任”的观念,认清监督是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对组织负责、对事业负责,真正把监督作为增强班子凝聚力,提高班子战斗力的重要环节。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自已做起,加强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指导意识,切实加强党委对党内监督的领导。纪委要认真学习党章、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加强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规定要求,认清职责,明确范围,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自觉克服“难以监督”、“监督无用”等模糊认识和畏难情绪,以对党的事业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二是提高监督能力。实践证明,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质量,与纪委成员自身素质和监督能力有着直接关系。因此,要十分重视抓好纪委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一要提高讲政治的具体能力,在事关重大原则的问题上切实搞好监督,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政治路线的正确方向。二要提高政策水平,为党委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纪委成员要熟悉党纪条规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市场经济方面的知识,提高政策水平,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以便更好地为党委决策当好参谋。三要提高办案能力,提高办案工作人员的办案素质,通

  过外出培训、以干代训、加强自觉学习等方式解决;同时要充实审计、财会、税务、法律等专业技术人员进办案人员队伍,整体提升办案能力;加强办案工作后勤保障,保证办案人员能够独立开展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四要坚持原则,敢于较真。注意加强党性锻炼和修养,培养大公无私、刚正不阿的优秀品格,对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敢于较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真理,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不怕牺牲个人利益,始终忠于党的事业,履行好监督职能。三是创新监督方式。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应以经常性的预防、提醒、检查为主,把侧重点放在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上,并通过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努力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从整体上增强监督效

  果。一要把决策监督作为工作重点。纪委书记要积极参与党委集体领导,认真履行经常性监督的职能,改变决策监督薄弱的状况;要发挥对本单位和班子内部情况比较熟悉的优势,主动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为党委决断重大问题把好政策规定的关口。二要把监督渗透到党委工作的方方面面。纪委应充分利用组织反腐倡廉检查和参加下级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参与考核班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下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对党委“一班人”的反映,并将情况反馈给党委。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在党委会上及时“敲警钟”;属于个别性的问题,通过找本人谈心加以解决。三要把监督与执纪办案紧密

  结合起来。结合执纪办案实施监督,可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纪委要通过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查办违纪案件线索等途径,发现工作上、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及时提出加强党风党纪建设、加强管理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修正失误,改进工作。

篇三: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报告

  

  调研报告: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调查与思考

  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及其成员开展监督,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但实践中依然存在“不愿监督、不能监督、不会监督”等难题。如何强化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不断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是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的重大课题,也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永葆党性先进纯洁的重要举措。

  一、纪委履行对同级党委监督职能的重要意义

  (一)监督同级党委是党内法规赋予各级纪委的重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可见,纪委开展同级党委监督既是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赋予纪委的重大职责,又是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检查机构必须履行的神圣使命。

  (二)监督同级党委是强化党内权力监督制约的内在要求。腐败不是权力活动的必然产物,而是权力失去监督制约的直接后果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必然要建立起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其实质就是加强纪委对党委决策权、执行权的监督,确保纪委能够更有效地行使监督权,从而形成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更有实质性的监督和制约。

  (三)监督同级党委是实现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

  对同级党委的思想倾向、工作动态和重大决策等方面的情况,最了解、最清楚的莫过于同级纪委,通过开展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将监督关口前移,有利于加强对

  “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的事前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和腐败发生;有利于及早发现党委班子在用人、用权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及时提醒、及时制止纠正,防止出现更大的问题。此外,如果纪委不能监督同级党委,在监督下级党组织时势必左右受制肘,不可能真正到位。

  二、纪委履行对同级党委监督职能的问题分析

  (一)监督意愿不强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部门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实践上的扭曲,视纪委为党委的一个部门,自觉接受同级纪委监督的意识淡薄,导致纪委自身也处于“自刀难削自把”的尴尬境地,难以理直气壮地履行同级监督职责。

  (二)监督体制不顺

  一方面,党章规定,“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受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同时又是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者,客观上使得它很难独立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另一方面,各级纪检干部的配备、任免、调动,同级党委的意见起主导作用,人员编制、财政经费、工作生活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主要由同级党委、政府决定。上级纪委的领导,实际上主要是业务工作的指导,领导的力度、作用相对较弱。

  (三)监督方法不多

  从监督的内容和形式看,目前同级监督还普遍存在监督违纪违法多、监督工作情

  况少,事后监督多、日常监督少,具体事项监管多、系统防控少等问题。各级纪委(纪检组)在开展同级监督中,普遍感到有心无力、非常困难,尽管党章等党内法规制度已有了明确要求,但仍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作保障,在监督什么、如何监督、何时监督等问题上未能作出明确规定,自身在设计一些新的工作载体和抓手上又存在畏难情绪和本领恐慌,导致同级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对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预警防控

  建议进一步规范同级党委权力,科学界定主要领导职权职责,厘清党委、人大、行政机关等各自的权力,公布党委主要领导权力清单;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关注权力运行每个环节的风险点,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加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

  (二)加强对《党内监督条例》的落实力度

  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织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这实际上赋予了纪委在特殊情况下由接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过渡为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对同级党委开展监督的职责权限。纪委发现同级党委成员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有权进行初步核实,并直接向上级纪委汇报。

  (三)加强派驻纪检组(纪委)对同级党组织及其成员监督制度

  将派驻机构人员薪资福利、人员考核等纳入纪委统一管理,加强派驻机构与纪委之间,派驻机构与派驻机构之间的干部队伍交流,防止出现因驻在同一个部门时间过长,不利于监督工作开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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