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党费收费标准(7篇)

篇一:村里的党费收费标准

  

  《农村党费收缴标准范文》

  摘要: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党员、领取当地低生活保障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党员、领取当地低生活保障金党员、领取农保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元,填报人

  填报05年3月

  日{农村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党费收缴标准

  根据《关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要党费按照以下标准收缴

  、按月领取工党员每月以工总额相对固定、常性工收入(税)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总额相对固定、常性工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工、级别工、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薪级工、绩效工、津贴补贴;机关工人岗位工、技术等级(职)工、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收入固定部分(基工、岗位工)和活部分(奖金)

  、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收入(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收入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000元以上至0000元(含0000元)者交纳5%;0000元以上者交纳%

  3、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按%交纳党费

  、单纯依靠耕地收入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元-元由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领取定额补贴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党员交纳党费办法交纳党费

  6、外出工、商和承包集体林地、、鱼塘等营项目农村党员由人申报月平收入参照条规定交纳党费

  7、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党员、领取当地低生活保障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元

  8、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薪酬收入计算基数参照条、条规定交纳党费

  .

  0、不按月取得收入体营者等人员党员每月以人上季月平纯收入计算基数参照条、条规定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会通其预备党员日起交纳党费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其所党组织应及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月不交纳党费党员按行脱党处理

  二《关党费收缴标准几思考》

  关党费收缴标准几思考

  现行党费收缴标准是009年月日起按照组部《关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008]3)标准执行其关交纳党费档次和比例分别划分了四档次和四比例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按05%30005000元(含)按%50000000元(含)按5%0000元以上按%比例交纳党费

  新规定出台对党费收缴工作是有促进义

  是提升了党员积极主动交纳党费识不能按、按规定交纳有所缓

  二是促进了党员对党费收缴义足够认识新轮规制学习使明白党费是如何征收和如何使用特别是常常有垫费情况农村支部深刻认识到了收缴党费目和义

  三是党费收缴制更加健全完善使得党员有依照制按按比例交纳党费明确规

  然而新轮工调整却使党费收缴工作实际操作陷入困难存以下问题是部分公员工出现超出3000元现象也味着要按照%标准收缴党费

  党费以前基础上翻了倍使很多人难以接受出现拒交现象

  二是认随着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确有了很提高伴随而也有物价、房价等上涨

  薪上涨就刚足以弥补物价上涨济能力并没有得到非常提升党费要翻倍超出了人们觉得党费支出预期

  比重出现了对收缴工作很不支持现象

  三是对收入刚超出3000工薪层说所要缴纳党费翻了倍而对薪增长较高人员说却并没有很变化这给3000缴纳人员说带定心里不平衡障碍认梯不合理应该参照税收起征工作调整党费收缴梯

  .

  针对目前党费收缴工作存问题进步做党费收缴工作建议应当采取相应方法和措施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是细化收缴档次

  可3000档次上再做区分超出3000那部分按%收缴而3000以下部分还是按照原05%收缴这样会使党员志觉得更合收入增长所带实际支出增加围

  二是提高整体收缴档次

  提高5%收缴比例档次结合税收起征提高可适提高党费低标准起把按5%收缴比例由3000调整到3500三是调整收缴比例

  把按5%收缴比例扩展到5000围继而都往推比例50000000元(含)按%0000元5000元按5%5000以上按%比例交纳党费

  三《关调整0年党费收缴标准通知》

  关调整0年党费收缴标准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费收缴是党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项重要工作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义

  根据《关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精神研究现将我校00年党费收缴标准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月领取工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工总额相对固定、常性工收入(税)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总额相对固定、常性工收入包括事业人员岗位工、薪级工、绩效工、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岗位工、技术等级(职)工、津贴补贴;其他人员工收入固定部分(基工、岗位工)和活部分(奖金)

  二、党员交纳党费比例009年月工收入(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收入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000元以上至0000元(含0000元)者交纳5%;0000元以上者交纳%.

  三、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按%交纳党费

  四、农村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党员、领取低生活保障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元

  五、交纳党费确有困难党员由人提出申请所属党支部研究报党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会通其预备党员日起交纳党费

  六、党员愿多交党费不限

  党员愿次多交纳000元以上(含000元)党费全部上缴央

  具体办法是由所基层党组织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简要情况党委组织部逐级交央组织部央组织部给人出具收据

  七、党员应当增强党员识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遇到特殊情况党支部可以每季交纳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交纳或者补交党费

  补交党费不得超6月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党员其所党组织应及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

  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月不交纳党费党员按行脱党处理

  八、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党员交纳规定以外各种名目“特殊党费”

  九、各总支、支部上交党费请打印《党费收缴明细表》式两份(格式从下方附件下)份留存党费收缴处份党费收缴人签报组织部备案

  十、新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由党委组织部核算0年月日起执行

  请严格按照调整党费收缴标准按足额收缴党费不得拖延不得擅留存和使用党费

  四《党费收缴标准等见》

  邵组发[008]

  .

  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关贯彻落实央组织部《关国共产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实施见

  (008年月日)

  近期央组织部印发了《关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组发[008]3)对做新形势下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

  认真贯彻落实件精神进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见

  、认真做件精神学习宣传工作

  全县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做学习宣传工作确保件精神及传达贯彻到每党支部、每名党员特别要向离退休人员党员传达件精神使他们了

  件新规定、新要

  要利用定组织党员进行集学习把传达贯彻件精神作党员党性观念教育具体实践与严格党组织生活结合起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与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切实增强党员交纳党费觉性

  要以向流动党员赠《流动党员》、发放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契机及向流动党员传达、宣讲件精神

  央组织部新闻媒体上宣传件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及跟进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广播、电视、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件精神营造良舆论氛围

  二、扎实做执行党费收缴新规定准备工作

  根据件规定从今年月日起执行新党费收缴标准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前期准备工作

  基层党组织要摸清所属党员底数核实党员收入情况按照件规定确定党员交纳党费比例和应交党费金额建立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

  .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工收入基数除财政、单位统发工外还应包括各类津贴补贴其补贴参照上年县政府核定并实放标准作计算基数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以

  实发养老金总额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除别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每月交纳党费05-元

  学生党员、下岗失业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党员、领取当地低生活保障金党员、领取农保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元

  企业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不按月取得收入体营者等人员党员可适当低国工作人员标准每月交纳3-0元

  工收入发生变化以新工收入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交纳党费

  党员愿多交党费不限

  困难党员申请少交免交党费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所党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农村党费收缴标准}各乡镇场党委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提前做《党费证》、党费收款收据、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党费凭证、票据领取工作

  要按照专人专管会计、出纳分设要认真选配党费管理人员

  党费管理人员如有变动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办交接手续

  对新接手党费管理人员要先培训上岗

  各级党组织要对近年党费财管理情况进行次全面清理并向全体党员报告

  看是否将党费及存入规定银行或上到县委组织部做到不留存现金和不存入规定3外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以党委或党总支(支部)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做到不委托办公(行政)财账户管理党费;是否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做到不由人兼任;是否有专用党费款单和收据是否有专人专柜保管等等

  .

  对清理程发现问题要对照件规定立即予以整改

  三、进步加强对各级党费管理

  各单位党组织每季要向县委上次党费

  每年月0日前完成地部门上年党费统计年报工作并将党费统计年报表连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报送县委组织部

  报告容是上年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数额;党费开支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验、做法以及存问题与改进见和建议等

  各单位党委每年要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今年县委组织部将组织次专题检重是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件情况、执行党费收缴新标准情况、执行党费管理新规定和建立有关制情况、党费使用情况

  专题检主要采取听、、算方法进行

  “听”就是听

  取汇报

  主要听取被检单位执行件和近几年党费管理工作情况全面汇报

  “”就是实地验

  主要验集体研究审批党费会议记录;党费管理账目、票据、银行党费账目;有关原始、党费管理有关制及落实情况;对其下属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抽

  “算”就是审核计算

  主要是对照近几年党费统计年报表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清、核算

  运用《湖南省党费管理系统006》软件接收下级单位上报数据单位要对下级单位上报党费收支明细账目进行认真检和核算

  专题检主要采取与抽相结合方式进行

  .

  各级党组织要6月底以前完成对级执行件情况和党费管理工作并将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

  各单位党委要基础上对下属党组织进行检或抽

  7月至月县委组织部将对全县各党委及县直单位党支部进行检并对基层单位进行随机抽

  根据件要县管党费每年要接受市委组织部全面检

  近期县委组织部将对近年全县党费收缴与使用情况进行次全面检并向县委报告

  今每年做到向县委全会报告次

  5五《关开展05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通知(县下发紧急通知)》

  关开展05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

  通

  知

  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属机关工委县工业区党工委县非公企业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

  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是每党员基义也是各级党组织重要职责

  当前随着党员工和津贴收入增长变化些党组织没有及调整党费标准别上级主管部门疏监管致使党费收缴工作还存核算不清收缴不及等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现将开展05年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测算工作通知如下

  、坚持党费收缴标准

  要严格按照《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件规定比例收缴党费任何单位和人不得随降低党员人党费交纳标准

  ()对机关事业单位党支部要根据党员05年月工总额减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医保余额确定党费缴纳基数

  没有实行绩效工制事业单位应把党员基工、津贴补贴和实际领取奖金收入(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每半年核算次月平数交纳党费基数

  .

  .企业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农村党费收缴标准}领取薪酬收入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当月按月实际领取薪酬总数计算基数

  3.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元

  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元规定主要适用农村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农民党员

  对外出工商和承包集体林地、、鱼塘等营项目农民党员由人申报月平收入觉参照央组织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乡镇机关工作或者领取定额补贴村干部党员凡有固定收入参照按月领取工党员交纳党费办法交纳党费

  .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计算基数

  5.其他领域党员即不按月取得收入体营者等人员党员每月以人上季月平纯收入计算基数参照《江西省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细则(试行)》条、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不按月取得收入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党员主要包括体工商户、体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人、由职业者等人员党员

  上季月平纯收入由党员觉、主动地如实申报党支部责核实

  6.党员交纳党费比例每月工收入(税)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收入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5000元以上至0000元(含0000元)者交纳5%;0000元以上者交纳%、做党费基数年核定工作

  从今年起各地各单位要每年根据党员工收入变化情况认真核算每名党员党费交纳基数如实填写《基层党组织年党费测算表》和《基层党组织年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做年党费测算工作

  由紧迫请各党委认真组织人员完成工作任3月9日前将《基层党组织年党费测算表》盖和《基层党组织年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并报县委组织部电子版请发县委组织部邮箱以每年月底上报

  系人黄绍望系电话666863.

  3、严肃党费收缴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重视对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及足额缴纳党费觉性

  对违反党费收缴规定人和组织要依据《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处

  附、《基层党组织年党费测算表》;

  、《基层党组织年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

  共乐安县委组织部

  05年3月日

  附件

  基层党组织年党费收缴测算表

  单位名称(盖)

  填报人

  填报05年3月

  日{农村党费收缴标准}填表说明表由各乡(镇、场)党委、县直属工委、工业区、非公企业党工委县委各单位党委填写请3月9日前盖交县委组织部

  附件

  基层党组织年党费收缴测算明细表

  比例缴纳党费

  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以党员05年月工总额减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和医保余额确定党费缴纳基数

  没有实行绩效工制事业单位应把党员基工、津贴补贴和实际领取奖金收入(税)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不按月取得收入党员每月以人季月平纯收入计算基数由党员觉主动地如实申报党支部责核实

  六《党费收缴制》

  党费收缴制

  、党员必须亲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可委

  .

  托其他委员交

  二、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

  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月不交纳党费视是行脱党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将其除名

  三、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央组织部关党员交纳

  党费具体标准规定不可少交

  党员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责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

  若换届必须及办移交手续

  五、支部应按月将支部收入、上缴党费金额详细计入

  《党费收缴登记簿》

  六、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

  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党费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次

  八、前年党费收缴工作结束支部可通张贴公示

  榜、党员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

  、请假报告制

  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

  访友居住地临变化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

  .

  外出三至六月应出临组织关系;外出六月以上且有固定地党员应移正式组织关系

  .

篇二:村里的党费收费标准

  

  篇一:《党费的用途》

  【党务知识】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篇二:《《党费》故事梗概》

  小说围绕“交党费”这一中心点展开回忆起1934年闽粤赣边区斗争时期,白鬼子使出“移民并村”的奸计,想让我们红军队伍的一切生活和斗争都与群众断开联系。而正在这个时候,支队的政治委员魏杰同志安排让“我”下山秘密地把“并村”以后的地下党组织联络起来,与游击队进行沟通联系,以便进行有组织的斗争。与我接头的是一个二十五六岁孤身带着孩子的妇人黄新,在生活条件如此困难的情况下,她口口声声谈的是怎么坚持斗争,更甚的是她把省吃俭用下来的两块银元让“我”拿去交党费,一心只想着能对党有用处,根本没把困难放在心上。半个多月后,“我”带着新的指示再去见黄新,她正在放置腌好的咸菜,这都是她打算交给党算作党费的,在自己最艰难的时期,她心里想着的是能给山上的同志们解决困难。刚聊到一半的时候,“我”到八角坳的消息被泄露,形势危急,黄新为了救“我”将敌人向西边引开,同时也保全了“我”的性命,临走之际,她留下的最后一句话就是对小妞儿说“孩子,好好的听妈妈的话啊!”此后,在这个登记党费的本子上会一直保留着黄新同志缴党费的记录,让魏政委也为之痛心。

  篇三:《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党费的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党费的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党费由街道组织部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2、建立会计专账。党费帐户在财政科单独设立,专款专用,党费帐簿归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3、单独立户存放。党费存入中国工商银行。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街道党工委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街道工委应每年至少检查1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街道工委应当在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

  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1次党费收缴情况。

  二、党费的使用

  1、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4、“两新”党组织实行党费全额返还。每年1月份,街道党工委按上年度“两新”党组织党员实缴党费全额返还,计入“非公领域返还”支出科目。各“两新”党组织使用返还党费时,应向街道工委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后方可使用。党费返还只能通过正式票据以报帐方式使用,不可使用内部往来收据。结余的返还党费,不得跨年度使用,由街道工委统筹安排。

  5、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篇四:《收党费通知》

  关于做好2010-2012年度党费收缴

  和2013年党费测算工作的通知{全国党费}.

  各党总支、支部

  党费收缴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党员对党组织及党的建设事业应尽的义务。为了做好2010-2012年度的党费收缴和2013年党费测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全国党费}.

  一、缴纳时间

  各党总支、支部务于3月15日前将2010-2012年1月—12月的党费收齐后交到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统一上缴至市委组织部。

  二、党费计算办法

  (一)在职教职工党员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月缴纳党费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个

  人所得税。

  党员交纳党费比例为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按1%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按5%交纳党费;10000元以上的,按2%交纳党费。

  (二)学生党员

  学生党员按每月0.2元交纳党费。

  三、要求

  (一)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应交纳党费的核算工作。因这次是学院首次收缴党费,各支部《2010-2012年度党费核算表》组织人事处已进行核算,各支部请认真核对,如有疑议,请反馈至组织人事处,如无疑议,请认真填写《党员应缴党费测算表》(2012年度),内容包括支部名称、党员姓名、党费计算基数、缴纳比例、月缴纳金额、年缴纳金额等,上报电子版和纸质件(需盖章)各一份,以备查存档。

  (二)组织人事处已经将各支部《2013年党费测算表》测算完毕,各支部按照要求(一)进行检查,如无问题,请填写《党员应缴党费测算表》(2013年度),上报电子版和纸质件(需盖章)各一份,以备查存档。

  组织人事处电话:XXXXXXXXXX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XXXXXXXXXX附件

  2010-2012年度党费核算表

  2013年度党费测算表

  党员应缴党费测算表

  组织人事处

  2013年3月7日

  篇五:《中组部调整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调整党费收缴标准

  新标准第二季度开始执行

  作者曹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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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6更新时间2008-4-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近期,全国各大媒体分别报道了中组部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新规定,按照教科工委要求我委第二季度开始,党费收缴将按新规定执行。

  原《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8年1月6日印发的,相距今天已有十年时间。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报经中央批准,中组部于2月4日正式印发了新的《党费收缴规定》,从2008年4月1日起在全党施行。

  《党费收缴规定》对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档次、比例作了必要调整;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减少了档次、降低了比例;学生党员和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和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党费收缴规定》对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档次、比例作了必要调整。例如,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由原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五项,调整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三项。

  关于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原来的文件划分为五个档次五个比例,即税后月收入400元(含)以下的按0.5%,400-600元(含)的按1%,600-800元(含)的按5%,800-1500元(含)的按2%,1500元以上的按3%的比例交纳党费。这次调整,划分四个档次和四个比例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10000元(含)的按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按原来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计算基数,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执行。新修订的《党费收缴规定》,将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调整为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作这样的调整,减少了档次,降低了比例。

  原来文件规定,农民党员、学生党员和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新的党费文件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了0.2元-1元的弹性要求。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和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暂不调整,仍按每月0.2元掌握。

  篇六:《党费计算公式的说明》

  缴纳党费数=基数×缴纳比例

  1、缴纳比例: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总额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总额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总额的5%;800元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总额的2%;1500元以上者,交纳总额的3%。

  2、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没有经济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2角。3、如党员交纳党费确实有困难,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

  篇七:《中共XX集团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中共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和市国资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实施办法》(国资党发?2010?6号)文件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单位共产党员(含预备期党{全国党费}.

  员)。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二章

  党员交纳党费{全国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条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按季度或年度发放的津贴补贴,与发放当月工资收入一并作为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在当月交纳党费。

  第五条

  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在《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相应栏目注明交纳数额和交纳时间,经流入地党组织加盖公章有效。

  第二节

  交纳比例

  第六条

  党员党费按以下标准分段计算并交纳

  (一)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二)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三)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5%;

  (四)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第七条

  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八条

  其它规定

  (一)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

  (二)

  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或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分段计算。

  (三)

  流入到国有企业且转移了正式党组织关系的农民工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作为计算基数,参照第六条规定交纳党费。{全国党费}.

  (四)

  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五)

  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六)

  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报送集团党委,再通过市国资委党委转交市

  委组织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三节

  交纳时间

  第九条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条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一条

  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三章

  党组织上缴党费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二条

  党费实行逐级上缴。子公司党委或集团直属子公司党总支,按下管一级原则,对各所属的党支部党费进行收缴。子公司党委、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向集团党委缴纳党费;集团党委向市国资委党委缴纳党费。

  第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按如下标准上缴党费

  (一)党支部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总支或党委并附党员交纳清单;

  (二)党总支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0%上缴上级党委并附支部交纳清单。

  (三)子公司党委每年按照全体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0%上缴集团党委;

  (四)集团党委按照市国资委党委规定比例上缴党费。

  第二节

  汇缴时间

  第十四条

  子公司党委每年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上缴当年党费;集团直属党总支、集团直属党支部,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15日前,向集团党委分别上缴上半年和下半年党费。

  上缴党费要在规定期限内汇入XX集团党委党费专用帐户,并在汇款单上注明交纳党费的党组织、缴费期间、金额,不得少缴或拖延。各交纳党组织凭汇款回单到集团人力资源部开具党费交款收据。

  第四章

  党费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节

  使用范围

  第十六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培训党员;

  (二)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

  和设备;{全国党费}.

  (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四)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五)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

  员教育设施。

  第十七条

  有关党费使用的其它规定

  (一)

  集团党委留存党费的使用向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二)

  申请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

  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

  党组织日常工作经费,从企业管理费中列支部分必须

  得到保证,原则上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纳入企业全年财务预算,在财务单列,由党委掌握使用。大型活动、专项工作要单独划拨经费。

  第三节

  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留存党费的党组织,应建立完善的党费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严格审批权限和程序。对数额较大党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十九条

  党费由各级党组织指定专门人员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子公司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组织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会计核算制度另行颁布。

  第二十条

  党费应当以党委的名义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一条

  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五章

  日常管理及违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子公司党委应当每年向集团党委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基层党组织通报。党总支、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三条

  各子公司党组织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集团党委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

  篇八:《中央组织部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

  中央组织部关于

篇三:村里的党费收费标准

  

  篇一:《《党费收缴规定》调整党员交党费档次比例2008执行》

  中组部印发党费收缴规定

  调整党员交党费档次比例

  2008年04月01日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4月1日电(记者李亚杰)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2月4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党费收缴规定》)。

  《党费收缴规定》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的工资构成和目前企业工资构成的实际,明确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并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将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由过去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调整为四个档次四个比例,即“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每月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党费收缴规定》对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由过去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办法执行,调整为每月以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保险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及以下的按0.5%、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费收缴规定》明确,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为0.2元-1元,其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学生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仍为每月0.2元。《党费收缴规定》对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和不按月领取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办法也做了规定。

  《党费收缴规定》提出,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收缴规定》要求,使用和留存党费要向基层党组织倾斜;要把党费工作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公开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切实加强对党费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党费收缴规定》从2008年4月1日起执行。

  篇二:《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

  党员每月交纳—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元。

  二、原党费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

  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

  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篇三:《关于党费收缴标准的计算办法》

  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组发〔2008〕3号)和省市相关党费收缴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调整后的党费收缴标准通知如下:

  一、党费计算基数:

  1、在岗教职工以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

  党费计算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津+补贴一+补贴二+浮动-所得税。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为计算基数。

  二、交纳党费的比例:

  1、在岗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计算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党费计算基数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5000元以上者,交纳1%。

  3、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

  三、工作要求:

  1、及时缴纳党费,是每个共产党员遵守党章,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的具体体现。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2、调整后的党费收缴标准从2008年9月份执行,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把这块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篇四:《最新党费缴纳标准》

  2008年最新交纳党费标准

  一、从2008年4月,中组部开始执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在职: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3000元—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5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比例为%;10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2%。

  离退休人员:

  月实际领取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5000元(含5000元)以下者,交纳比例为%;5000元以上者,交纳比例为1%。

  农民:

  党员每月交纳—1元;学生党员、生活困难党员每月交纳元。

  二、原党费标准: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作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月收入在400元(含400元)者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

  月收入在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比例的1%;

  月收入在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月收入在800元(税后)以上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

  月收入在1500元(税后)以上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三、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党员、学生党员、下岗待业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党员每月按元缴纳党费。

  四、其它情况

  1.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委员会批准,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2.党员志愿一次交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中组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3.党员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委托其他党员代交或预交、补交,一般不得超过六个月。

  4.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篇五:《中组部调整党费收缴标准》

  中组部调整党费收缴标准

  新标准第二季度开始执行

  作者:曹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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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6更新时间:2008-4-8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近期,全国各大媒体分别报道了中组部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新规定,按照教科工委要求我委第二季度开始,党费收缴将按新规定执行。

  原《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是中共中央组织部于1998年1月6日印发的,相距今天已有十年时间。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报经中央批准,中组部于2月4日正式印发了新的《党费收缴规定》,从2008年4月1日起在全党施行。{党费收缴标准2008}.《党费收缴规定》对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档次、比例作了必要调整;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减少了档次、降低了比例;学生党员和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党员应当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

  根据新形势下党员收入变化情况和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党费收缴规定》对在职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和档次、比例作了必要调整。例如,机关工作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计算基数,由原来“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五项,调整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三项。

  关于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原来的文件划分为五个档次五个比例,即税后月收入400元(含)以下的按%,400-600元(含)的按1%,600-800元(含)的按%,800-1500元(含)的按2%,1500元以上的按3%的比例交纳党费。这次调整,划分四个档次和四个比例: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按原来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保险金为计算基数,参照在职人员党员交纳党费的五个档次五个比例执行。新修订的《党费收缴规定》,将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调整为5000元及以下的按%、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作这样的调整,减少了档次,降低了比例。

  原来文件规定,农民党员、学生党员和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新的党费文件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了元-1元的弹性要求。对于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和城市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低收入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暂不调整,仍按每月元掌握。

  篇六:《关于党费收缴标准的几点思考》

  关于党费收缴标准的几点思考

  现行党费收缴标准是2009年1月1日起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2008]3号)的标准来执行的,其中关于交纳党费的档次和比例分别划分了四个档次和四个比例:税后月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0000元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新规定的出台对党费收缴工作是有促进意义的。一是提升了党员积极主动交纳党费的意识,不能按时、按规定交纳,有所缓解。二是促进了党员对党费收缴意义的足够认识,新一轮的规章制度学习使大家明白党费是如何征收和如何使用的,特别是常常有垫费情况的农村支部,深刻认识到了收缴党费的目的和意义。三是党费收缴制度更加健全完善,使得党员有依照制度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的明确规范。

  然而在新一轮工资调整后,却使党费收缴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陷入困难,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大部分公务员工资出现超出3000元的现象,也意味着要按照1%的标准来收缴党费。党费在以前的基础上翻了一倍,使很多人难以接受,出现拒交的现象。二是认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的确有了很大的提高,伴随而来的也有物价、房价等的上涨。薪资的上涨本就刚足以弥补物价的上涨,经济能力并没有得到非常大的提升,党费要翻倍超出了人们觉得党费在支出预期

  中的比重,出现了对收缴工作很不支持的现象。三是对于收入刚超出3000点的工薪层来说所要缴纳的党费翻了一倍,而对于薪资增长较高的人员来说却并没有很大的变化,这给3000点的缴纳人员来说带来一定的心里不平衡障碍,认为梯度不合理,应该参照税收起征点工作调整党费收缴梯度。

  针对目前党费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建议应当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措施,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解决:一是细化收缴档次。可在3000的档次上再做区分,超出3000的那一部分按1%来收缴,而3000以下的部分还是按照原来的%收缴,这样会使党员同志觉得更符合收入增长所带来的实际支出增加的范围。二是提高整体收缴档次。提高5%收缴比例的档次,结合税收起征点的提高可适度提高党费最低标准的起点,把按5%收缴的比例由3000调整到3500。三是调整收缴比例。把按5%的收缴比例扩展到5000的范围,继而都往后推一个比例5000-10000元(含)的按1%,10000元-15000元的按%,15000以上的按2%的比例交纳党费。

  篇七:《党费收缴标准等意见》

  邵组发[2008]4号

  中共邵阳县委组织部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的实施意见

  (2008年4月4日)

  近期,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对做好新形势下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出了明确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党费收缴标准2008}.一、认真做好文件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

  全县各党委、党组要认真做好学习宣传工作,确保文件精神及时传达贯彻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党员,特别要注意向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传达文件精神,使他们了解-1-文件的新规定、新要求。要利用一定时间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把传达贯彻文件精神作为党员党性观念教育的具体实践,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与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要以向流动党员赠阅《流动党员小读本》、发放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为契机,及时向流动党员传达、宣讲文件精神。中央组织部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文件精神后,各级党组织要及时跟进,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手段和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扎实做好执行党费收缴新规定的准备工作

  根据文件规定,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新的党费收缴标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基层党组织要摸清所属党员底数,核实党员的收入情况,按照文件规定确定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和应交党费金额,建立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纳党费的工资收入基数,除财政、单位统发的工资外,还应包括各类津贴补贴,其中补贴参照上年度县政府核定并实放的标准作为计算基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以-2-实发的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农民党员除个别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每月交纳党费-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领取农保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元。企业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可适当低于国家工作人员标准,每月交纳3-10元。在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以新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计算交纳党费。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困难党员申请少交免交党费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所在党委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各乡镇场党委和县直机关各单位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费证》、党费收款收据、党费收缴登记簿等党费凭证、票据的领取工作。要按照专人专管,会计、出纳分设的要求,认真选配好党费管理人员。党费管理人员如有变动,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对新接手的党费管理人员,要先培训后上岗。

  各级党组织要对近年党费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向全体党员报告。看是否将党费及时存入规定的银行或上解到县委组织部,做到不留存现金和不存入规定-3-之外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是否以党委或党总支(支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做到不委托办公(行政)财务账户管理党费;是否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做到不由一人兼任;是否有专用党费解款单和收据,是否有专人专柜保管,等等。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对照文件规定立即予以整改。

  三、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费的管理

  各单位党组织每个季度要向县委上解一次党费。每年1月10日前完成本地本部门上年度党费统计年报工作,并将党费统计年报表连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报送县委组织部。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各单位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今年县委组织部将组织一次专题检查,重点是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文件的情况、执行党费收缴新标准的情况、执行党费管理新规定和建立有关制度的情况、党费使用情况。专题检查主要采取听、查、算的方法进行。“听”就是听-4-{党费收缴标准2008}.取汇报。主要听取被检查单位执行文件和近几年党费管理工作情况的全面汇报。“查”就是实地查验。主要查验集体研究审批党费的会议记录;党费管理账目、票据、银行党费账目;有关原始资料、党费管理有关制度及落实情况;对其下属党组织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抽查。“算”就是审核计算。主要是对照近几年党费统计年报表,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清查、核算。运用《湖南省党费管理系统2006》软件接收下级单位上报数据的单位,要对下级单位上报的党费收支明细账目进行认真检查和核算。专题检查主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级党组织要在6月底以前完成对本级执行文件情况和党费管理工作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写出专题报告。各单位党委要在自查的基础上,对下属党组织进行检查或抽查。7月至11月,县委组织部将对全县各党委及县直单位党支部进行检查,并对基层单位进行随机抽查。

  根据文件要求,县管党费每年要接受市委组织部的全面检查。近期,县委组织部将对近年全县党费收缴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向县委报告。今后每年做到向县委全会报告一次。

  -5-篇八:《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党费收缴标准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党费收缴标准2008}.按照市直机关工委转发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精神,为了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需要对党费收缴标准进行重新计算调整。现结合我校实际对党费收缴标准测算如下:

  一、在职人员的党费计算方法: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党费计算基数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在职人员党费收缴基数=应发工资-应缴税额≈应发工资×

  若基数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党费标准=收缴基数×%{党费收缴标准2008}.若基数在3000元~5000元:党费标准=收缴基数×1%

篇四:村里的党费收费标准

  

  农村党费收缴标准20XX

  缴纳党费是党员爱党的表现,农村党费收缴有何标准呢?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20XX农村党费收缴标准,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农村党费收缴标准20XX

  农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乡镇机关干部、村干部或者外出务工的农民党员,凡有固定收入的(工资或补贴),按照每月有固定收入时的比例规定交纳党费。其他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职工、教师中的党员退休回到农村,可否和农民党员一样交纳党费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和学校教师中的党员退休回到农村,应按固定工资收入(即退休金)的比例交纳党费。

  农村民办教师、乡镇企业中的党员,可否和农民党员一样交纳党费

  民办教师、乡镇企业中的党员,如每月有固定工资收入,应按工资收入的比例交纳党费。如无固定收入,则应和农民党员一样交纳党费。

  党费的党费管理

  管理原则

  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是各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必须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

  管理要求

  具体要按照以下原则和要求来进行:

  ⑴统一管理。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⑵专人负责。党费工作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要让原则性、责任感强,工作认真,熟悉财务工作的同志负责党费管理工作。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党费管理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

  ⑶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党费账簿归档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⑷单独立户存放。党费不准与其他经费混合存入银行,要在银行单立账户、单独存放。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他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⑸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针对党费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收缴制度、核算制度、使用审批制度、报告制度和检查制度。

  党费的使用范围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补充,并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具体使用范围是:

  一是培训党员。主要用于对广大共产党员进行政治理论、实用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以及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在实际工作中,应着眼于使一个单位、一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大多数党员或某一类别的党员普遍受益。

  二是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必须是直接用于订阅和购买以党员教育为主要目的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对于冒用党员教育工作的开支不能使用党费。

  三是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包括购买或制作奖状、荣誉证书、奖牌、奖章、奖品的费用,表彰大会会议资料的印刷费用、会议室和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用等,也包括必要的现金奖励费用。表彰应以精神鼓励为主,不提倡过高的物质奖励。

  四是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包括用于对老党员的定期生活补贴、对生活困难党员的一次性生活补助,以及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发放慰问物品的费用。

  五是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包括用于直接发放慰问金、救灾物资给受灾党员,修缮基层党组织因灾受损的活动场所、电教设备等教育设施的费用。

  使用党费必须符合以上五项规定,不能随意扩大党费使用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开支。需要指出的是,党费仅仅是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完全靠党费来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因此,即使是符合使用范围的开支项目,也不能完全依赖于党费开支。

篇五:村里的党费收费标准

  

  浅谈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制度的变迁及现状发表时间:2018-08-15T16:46:40.367Z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

  作者:

  刘淑娟[导读]摘要: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陕西延长石油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陕西延安717403摘要: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进一步认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历史沿革,对基层党组织健全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为此,本文就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历史沿革及当前基层单位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方面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便于为基层党组织规范工作程序提供参考。

  关键字: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变迁及现状

  1党费收缴制度的历史沿革

  1.1新中国成立之前的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最早的党费,在1922年党的二大党章中列有“经费”专章,明确规定“本党一切经费收支,均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支配之。”并规定: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支配,党员当中,3个月没有缴纳党费的“必须开除”,党费收缴纪律非常严格,这是我们党关于党费制度的最早规定。之后党的三大、四大、五大党章基本上延续了二大党章关于党费的规定,只是对具体的党费标准作了适当调整。从五大党章开始,交纳党费成为党员的基本义务,并在历次党章中加以强调。在土地革命时期,党费制度规定统一上缴中央安排使用,增加了党费报告制度。在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党费规定沿袭之前的党章规定,并对党费的性质、用途、交纳方法和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在这一时期,党中央初步统一党费收缴标准,明确党费的使用范围,强调了党费报告制度,改变了使用权主要集中在中央的做法,并对农村党员的党费收缴,作出更符合实际的具体规定。1.2新中国成立之后党费收缴制度

  (1)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费收缴使用情况

  五十年代的党费收缴使用,经历了四次变化:由集中中央统一使用、拨付,改为由县以上各级党委按月直接上缴中央办公厅特别会计室,再改为停止上缴中央,最后改为由各地市及中央党委自行分配使用,并强调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要动员多交。这一时期,根据形势发展和环境变化,逐步形成全国统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党费缴纳标准,规定了党费收缴办法,细化了党费使用范围,完善了监督制度和报告制度,形成了党费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党费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2)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党费

  “文化大革命”时期,刚刚规范和发展起来的党费制度遭受了严重破坏,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比较混乱。但“文化大革命”时期党的性质和宗旨没有变,绝大多数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没有变。尤其是老一辈革命家们,他们以缴纳党费形式凝结对党忠诚的事例不胜枚举。周恩来身后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财产,他和夫人邓颖超的全部工资积蓄都交了党费。朱德两万元的存款单至今仍放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里。生前,他嘱咐这笔钱不分给子女,要作为党费交给党组织。

  (3)改革开放以后的党费收缴

  八、九十年代,中央组织部先后多次下发文件,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批、报告和检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也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三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2008年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从收缴、使用、管理三个方面,对党费制度作出全面、明确、细致的规定。该《规定》完整科学、系统严谨、规范条理,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据资料显示,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全国共有4550多万名共产党员交纳抗震救灾“特殊党费”97.3亿元,分别投入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5个省市灾区,有力支援了灾区重建,凝聚了党心民心。

  2基层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及现状

  2.1党费的收缴

  (1)党费缴纳基本要求

  党费缴纳的原则和要求有三点,即自觉、按时、足额。这三点要求既是对党员的规定,也是对下级党组织的规定。党员缴纳党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党员缴纳党费应由本人每月按时、足额交给党支部或党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特殊情况除外)。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补交,但补交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对党组织来说,实现自觉、按时、足额要求,具体操作层面来说,就是下级党委把按月收缴的全体党员的党费,实事求是地在每季度次月上旬自觉、及时、足额地上缴上级党委党费专户。

  (2)党费收缴标准

  本文以国有企业基层单位为例,列举党费收缴标准,党章规定: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国有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技能工资、岗位工资和奖金求和作为基数,交纳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2党费的管理

  当前,基层党委的党费管理,能够实现统一管理、专人负责、建立会计专账、单独立户存放的要求。以本单位为例,各党支部收取的党费全部缴入公司党委党费专户,公司党群工作部安排专人负责,核算支部收取党费及缴入专户情况,及时与银行对接,掌握账户资金的收支,聘请专业财务会计人员协助建立“党费账户银行日记账及凭证”台账,实现建立会计专账和单独立户存放的要求。

  3党费的使用

  党费的使用范围经过不断的完善丰富,当前有:(1)教育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基层党务工作者所产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师资费、场地费、资料费、门票费、讲解费等;(2)开展“三会一课”、创新争优、党组织换届以及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所产生的会议费等;(3)党内表彰所需费用;(4)修缮、新建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为活动场所配置必要设施等所产生的相关费用;(5)编印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和印制入党志愿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流动党员证、党费证、党员档案等所产生的工本费,以及购买党徽党旗等费用;(6)党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购买支票、转账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党费的使用原则是: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

  余。4.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现状

  基层党组织严格按照《党费收缴使用管理》相关规定,自觉、及时、足额的行使党费收缴管理权限,加强业务人员培训,规范党费收缴基本要求、收缴标准、计算方法,每年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在全体党员范围报告,对基层党组织的党费使用年度计划,经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并按计划履行审批和使用账务管理,做好账实一致、账册相符。党支部组织活动前,要申请党费费用,经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报销费用程序及票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要求,完善党费使用申请表、党费使用审批表,既有经办人、支部书记签字,也要有公司党委主要领导的签字,还完善验收手续,也就是:事前有请示、事中有验收、事后有票证批示。每年年底或次年初,按照财务账务管理要求,形成“党费账户银行日记账及凭证”账册,并作为长期档案存入企业档案库。

  结束语

  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各级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执行。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增强组织观念教育,提高党员先进性和自觉性的一项举措,对党员做好缴纳党费相关知识的培训,让党员充分认识缴纳党费的作用,为增强党员宗旨意识和共产党人理想信念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1]张东明,《党史文苑(纪实版)》2017[2]刘志发.《党委书记工作标准流程与日常事务处理及领导决策艺术实务全书》党建出版社2008.3

篇六:村里的党费收费标准

  

  农村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党员党费缴纳标准党费缴纳标准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党员党费缴纳标准,欢迎阅读。更多农村党员党费缴纳标准请关注实用资料栏目!农村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对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作了明确规定:

  (1)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7)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你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查阅一下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了解自己交纳党费的具体标准。

  具体内容

  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以下简称《党费收缴管理规定》)之后,一些地方和单位党委组织部的同志就文件的部分条款如何理解进行询问,经研究,现就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如下:

  1、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包括哪些收入?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对各地各单位干部职工普遍发放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对于只有少数地区、部分单位或特殊岗位享有的津贴补贴,比如: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补贴(法院检察院办案津贴、审计补贴、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公安值勤岗位津贴、密码人员岗位津贴、信访岗位津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应如何计算?答: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税后”是指: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余额。

  例如,某省市机关单位的党员,某月单位为其发放的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的项目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住房提租补贴、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医疗补贴、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和问答第一条规定的口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资改革保留补贴、规范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其他收入项目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上述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各项收入之和扣除该党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其税后交纳党费的基数。

  3、在企业,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工资收入的固定部分和

  活的部分包括哪些项目?答:目前,由于企业人员工资项目没有统一规定,对同类性质的工资项目在不同的企业叫法也不尽相同,因此,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收入项目,应当按照是否符合“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的原则来确定。根据多数企业的做法,“固定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普遍发放的基本工资、岗位(职务)工资、技能工资、岗位(职务)津贴补贴。“活的部分”是指在企业内职工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对于只有特殊岗位发放的津贴补贴(如,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高空、高温作业和有害、有毒等岗位发放的保健类补贴),以及社会保险类补贴、住房补贴、加班补贴、误餐补贴、表彰奖励完成某项工程项目有功人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等,不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4、列入党员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主要指什么?答: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以及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是指: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的有关规定,各地各单位离退休人员普遍发放的补贴(相当于在职人员的规范津贴补贴)。对于只有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补贴(不同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补贴、离休干部护理费、艰苦边远地区补贴等)、改革性补贴(住房提租补贴、住宅电话补贴、交通补贴等)、伤残人员抚恤金等,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养老金总额包括: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企业年金和统筹外养老金。

  5、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如何交纳党费?答:对于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年终兑现绩效薪酬的当月按本月实际领取薪酬的总数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的比例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执行。例如:某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年薪(税后)30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6万元,与绩效挂钩的薪酬为24万元。基本薪酬每月领取

  5000元,属于月收入3000—5000元的档次,1—11月份应按1%交纳党费,每月交纳党费50元;12月份兑现与绩效挂钩那部分薪酬时领取的薪酬和按月领取的薪酬之和为24.5万元,属于月收入10000元以上的档次,应按2%交纳党费,本月需交纳党费4900元(24.5万元

  ×2%)。

  6、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是否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区分?答:考虑到不同地区农民收入存在较大的差异,《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标准提出0.2元—1元的弹性要求。对农民党员交纳党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根据本地农民收入的实际情况确定。

  农民党员交纳党费0.2元—1元的规定,主要适用于在农村中从事普通农牧渔业生产的农民党员。对于外出务工经商和承包集体林地、果园、鱼塘等经营项目的农民党员,由本人申报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对于领取定额补贴的村干部党员,参照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交纳党费的办法交纳党费。

  7、流动党员外出期间如何交纳党费?答: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交纳党费的标准,对在流入地就业的流动党员,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一条、第二条规定执行;对未就业的流动党员,其中,有固定收入的,仍按其原交纳党费的标准执行,没有固定收入的,按以每月不低于0.2元的标准交纳党费。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在流入地建立党组织并进行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在流入地建立的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流出地党组织委托流入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外出期间一般应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而未能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的流动党员,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期间,可向流出地党组织交纳党费,也可在落实接收组织关系单位后,向流入地党组织补交党费。对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按有关规定将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党组织的学生党员,仍向原就读学校党组织交纳党费,其交纳党费的数额,按在校学生党员交

  纳党费标准执行。

  8、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主要包括哪些?这部分党员如何交纳党费?答: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党员是指既不拿年薪也不按月领取薪酬的党员,主要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主、民办非企业单位出资人、自由职业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交纳党费,要按照自觉、主动的原则办理。这些党员能否自觉、主动交纳党费,是衡量他们党员意识和党性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志。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首先要把党员交纳党费的相关规定向党员本人讲清楚,然后,由党员本人主动申报上季度月平均收入,自觉参照《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篇七:村里的党费收费标准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5篇)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篇一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时间

  认真按照工委组织部的规定按时足额收缴党费,党员按月向支部交纳党费,支部按季度向学院组织部上缴党费,并及时汇报收缴情况。

  二、交纳标准

  每月以学院组织部下发的工资基数按照比例进行计算、交纳党费。

  三、管理办法

  党费管理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收缴,专立账户,明细账目。个人要有党费证,支部有统计。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将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不缴纳党费者,报上级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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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篇二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支部要切实增强党性观念,严格遵守党费管理规定,做到收缴及时、足额,管理认真、规范,使用合理、严肃。

  一、党费来源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二、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费缴纳数额

  在职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缴纳党费:

  税后月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缴纳月收入的0.5%;

  税后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缴纳月收入的1%;

  税后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缴纳月工收入的1.5%;

  退休职工党员月收入5000元及以下者按0.5%,5000元以上者按1%缴纳党费:

  (二)党员除按规定数额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缴,数额不限。

  (三)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

  (四)党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或不能按时缴纳时,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缴纳或预缴、补缴。预缴、补缴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党支部每季度上缴党费一次,并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接受党员监督。

  三、管理制度

  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管理工作,按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范建好台帐。党费管理人员调整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四、报告监督制度

  局党组要定期对支部上缴党费情况进行通报,每年年终要对党费管理使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如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篇三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

  3、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4、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5、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6、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

  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7、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8、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后由党支部当月上缴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篇四

  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根据上级党组织规定,村支部两委干部规定每月缴纳党费1元,每季3元,农村党员每月缴纳党费0.5元,每季度1.5元。

  四、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

  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五、党员因外出统计、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七、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八、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书记收缴的党费,应建帐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季度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机关党委每年年底前,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篇五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党章》规定,自觉、按期、足额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时,经支委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或预交、补交。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缴纳数额:党员以每月固定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月工资收入3000元(含)以下的按0.5%,3000-5000元(含)的按1%,5000-10000元(含)的按1.5%,10000元以上的按2%

  的比例交纳党费;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三、在增加工资收入后,要从领取新工资的当月起,重新核准交纳党费的工资基数;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四、党员每月向党小组或党支部交纳一次党费,支部或总支每月要向基层党委上交一次党费,基层党委每季度向上级党委交纳一次党费。在收缴党费过程中,要建立党费收缴登记簿,做到专人管理,专门帐户,定期检查,定期公布。任何人都不得借支或侵占党费,不得任意滥用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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